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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德行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破解民营建筑施工企业融资困境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研究,现对孔德行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破解民营建筑施工企业融资困境的建议》(2025年第0358号)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时参考:
建筑业是我省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富民产业,同时我省建筑企业又以民营企业为主。受房地产周期影响,地区建筑企业尤其是房建领域的民营建筑企业面临新接订单难、应收账款回款难、经营周转压力大等发展难题。为提升对建筑企业的支持力度,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会同省住建厅、省委金融委、江苏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指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建筑企业给予贷款展期、续贷以及新增融资等金融支持,积极做好重点建筑企业纾困解难工作。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建筑业政策支持体系
近年来,为优化建筑企业融资环境,我分行联合多部门持续发挥“多家抬”协同机制作用。会同省委金融办、住建厅等部门印发《关于优化建筑企业融资环境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联合住建厅、财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强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牵头制定《江苏省建筑企业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设立转贷资金解决建筑企业短期流动性压力。
(二)加大政策执行力度
2024年,加大通报力度,鼓励将建筑业贷款纳入内部考核等方式鼓励扩大信贷投放。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呼吁银行机构不抽贷、不压贷和不断贷,指导金融机构保持对建筑企业融资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在联合省住建厅、金监江苏局等部门建立稳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白名单”的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对相关建筑企业提供融资安排。同时,针对建筑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指导银行机构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安排,并合理确定延期还本期限,有效帮助企业纾困。截至3月末,全省建筑业贷款1.05万亿元,较年初新增1128亿元,同比增长15.03%。
(三)发挥建筑业转贷资金作用
2024年12月,我分行联合省住建厅等部门印发了《江苏省建筑企业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由省级财政、省属国有企业和省属国企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江苏省建筑企业转贷资金,资金由省住建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省委金融办、江苏金融监管局负责管理,总规模20亿元,为有转贷需求且符合银行续贷条件的企业提供“过桥”资金,帮助企业缓解短期流动性困难。单笔转贷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单个建筑企业集团可申请多笔但合计存续总额不超过2亿元,周转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日费率万分之三,重点支持纳税贡献大、就业带动强、发展前景好的建筑企业。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参加转贷资金总体方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文本协议的研究制定;指导银行机构靠前发力,高效有序做好对接、审批等相关工作,及时满足建筑企业转贷需求,保持建筑企业融资稳定。1月23日,江苏省2家建筑企业通过江苏银行续贷审批,成功办理首批9500万元转贷资金业务,标志着江苏省建筑企业转贷资金正式投入运行。3月13日,我分行配合省住建厅召开全省建筑企业转贷资金工作培训视频会。
(四)拓宽建筑业企业融资渠道
针对建筑业企业资产结构和经营周期特点,鼓励全省金融机构创新应收账款融资、供应链融资等新型融资方式,加大对建筑业的信贷投放。如建设银行“e信通”产品,根据建筑企业采购、施工、付款流程,借助企业内部管理系统,探索运用大数据有效判断和管理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对建筑企业的服务能力。
(五)为建筑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总量上,把握信贷增长速度,确保货币供给满足经济活动需要。2024年,全省本外币贷款增量、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数(剔除央企)均位居全国第一。结构上,继续用好小微、民营信贷政策导向评估等手段,引导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等主体的支持力度。2024年末,全省再贷款再贴现余额2848.9亿元,已通过支农支小再贷款资金引导银行机构发放合格贷款2569.8亿元,加权平均利率仅3.83%。累计向119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普惠小微贷款激励资金83.5亿元。
(六)支持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指导辖区银行机构及时贯彻落实优化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政策,将全省的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首套房20%、二套房30%均降至15%,取消首套和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实际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暖。二是加大对“三大工程”领域和房地产新模式的支持力度,积极稳妥推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在苏落地见效。2024年9月,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牵头组建银团,向苏州安居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授信13亿元,发放全国首批保障性住房收购贷款约11亿元,利率2.38%,期限2年,支持收购1197套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下阶段,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将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重点做好纾困解难工作,维持建筑业融资环境平稳。一是用好转贷资金政策。我分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政策落实,指导银行机构用好用足转贷资金。 二是继续做好重点建筑企业纾困解难。指导银行机构客观分析省内出现流动性困难的建筑企业具体情况,优化信贷资源配置,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争取总行政策支持,加大对建筑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三是满足建筑企业新增合理融资需求。鼓励银行机构基于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授信中将企业风险与优质项目适度隔离,对优质项目继续给予融资支持。
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
2025年06月05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