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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5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推动南京市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12-05 09:20 来源:南京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奚建彬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南京市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政策保障,确保资助帮扶到位

严格落实自然增长机制,市民政局联合财政局每年7月1日动态调整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目前机构供养孤儿基本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820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380元,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儿童基本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190元,切实提高困境儿童及家庭的生活质量。市民政局联合医保局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不断加强困境儿童医疗救助保障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范围,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市教育局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纳入教育资助体系和教育帮扶体系,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确保应助尽助。团市委针对困境儿童建设“梦想小屋”,旨在改善困境儿童学习生活条件,截至2024年,已累计建成“梦想小屋”701间。市妇联2024年度为困境儿童发放“宁姐暖心包”500余份,为困境儿童送上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体育器材等暖心物资。

(二)深化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市民政局连续四年开展公益普法走访活动,联合律师、社工、志愿者走入250余户困境儿童家庭,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自2017年起,连续八年面向医院、社区、学校、基层派出所等群体开展各类未保法律法规公益讲座,每年不少于20场,总受众达15000多人次。市未成年人保护指导中心联合江苏省法援基金会持续实施“法护童宁,关爱成长”普法项目,2023年至2024年期间,累计开展法律培训111场,打造24个法律图书角,组织活动94场,覆盖儿童1880人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6场,覆盖8795人次。市司法局联合宣传部、法院、民政、团市委、妇联等单位,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家庭学法竞赛”等法治教育活动。市法院通过模拟法庭、法治讲座等方式将现有资源与真实案例结合,深化普法教育针对性;运用科技手段,通过抖音“宁直播 VR看法院”、VR全景法庭模拟等方式,让儿童沉浸式接受普法教育。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假期安全、网络安全、爱国主义教育等主题开展法治宣讲、检察开放日、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关爱普法活动。

(三)强化家教指导,推动家庭履职尽责

全市检察机关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失管失教、监护缺失等情况,及时依法开展训诫、制发督促监护令,2024年,共开展家庭教育指导966次,制发“督促监护令”130份、“家庭教育指导令”94份,针对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开展训诫4次,推动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全市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积极做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2024年以来,共计发出提示单1913份,妥善处理儿童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此外,通过定期回访、跟踪帮教等举措,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运行机制,2024年以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覆盖2131户受益家庭。市民政局以家庭教育指导核心原则为主题,策划制作4期家庭教育微课,普及家教知识;强化留守儿童家庭监护意识,确保留守儿童家庭100%签订《委托监护协议》,实施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指导支持留守儿童父母和监护人做好家庭教育和情感沟通。市教育局发挥家长学校、宁育家APP等平台优势,为困境和留守儿童家长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子女健康管理等课程及咨询服务。

(四)定期走访排查,更新儿童档案信息

2024年,市民政局会同教育、公安、司法等16部门联合制发《南京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一年两排、一月一访”制度,计划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扎实开展“精准帮扶、监护提质、安全防护、素养提升、固本强基”等五项工作,不断健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和监护体系;制发《南京市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方案》,多部门共享数据,加大入户走访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儿童建立“一人一档”,目前已登记流动儿童9万多人、留守儿童70多人。市公安局发动1900余名基层民警通过定期开展入户走访,与社区工作者、学校教师沟通等方式,及时掌握困境、留守儿童是否面临辍学、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市教育局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每学期开学时进行摸排,动态掌握在校生中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及变动情况,做到每学期在学籍管理库中动态更新小学和初中阶段留守儿童信息。

(五)聚焦心理需求,提供心理支持疏导

市民政局制发《关于开展特殊儿童群体心理健康关爱服务“5+N——共筑心巢”项目的通知》,建立由21名专家组成的“心宁卫士”专家库,与4家未保站结对为困境、留守儿童开展心理测试,开展服务活动87场次,为特殊儿童提供心理健康关爱和支持;2025年以“用心守护,让爱流动”为主题开启宣传月系列活动,呼吁社会关注特殊儿童心理健康。市卫健委积极推进医疗机构精神(心理)科门诊建设,目前,全市7家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为有需要的困境和留守儿童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牵头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家校社医警”联动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开设南京“12356”心理援助服务热线,为有需求的困境和留守儿童及家长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支持等服务。雨花台区探索推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医教协同”,2025年建设完成1300平方米的“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学习中心及医教协同研究中心(雨花实验基地)”。市妇联2024年启动“博爱妈妈·小梧桐”心向阳成长关爱行动,全市1000余名妇联干部和爱心人士化身“博爱妈妈”,结对关爱困境儿童,提供情感支持和心灵抚慰。

(六)落实强制报告,全力保障合法权益

市卫健委印发《关于卫生健康系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信息强制报告工作的通知》,与市属医疗机构签订承诺书,督促医疗机构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及时上报;指导各直属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在重点科室未成年人就诊过程中进行“弹窗提示”,确保法定报告的及时性,2023至2024年期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报告相关案件信息210余件,由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报告立案8件。全市民政系统妥善处置儿童权益保障个案,2024年完成个案处置140个,在监护落实、生活保障等方面有效保障儿童权益。市法院与65家机关单位以及88所学校、基层组织、社会工作组织紧密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召开涉未成年人保护研讨会、会商会议47次,与妇联、团委、民政、教育等部门联动保护69名个案未成年人;对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实现优先立案、高效审理、及时裁判、执行到位,2024年以来,审理未成年人为当事人、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下降12.25%,依法移送执行173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胜诉权益。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治理,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服务营业场所加强管理和规范经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2024年全市共立案涉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7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3份。市司法局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和“上门服务”,2024年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680件,同比增长29.1%。

(七)拓展关爱服务,助益儿童健康成长

团市委联合发改委、教育、民政等部门和12个板块,以全市6—14周岁城乡困境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子女等为主要对象,开办“爱心暑托班”,解决暑期“无人看护”和“看护难”问题,2024年共计开办205个暑托班,服务6018名青少年。市民政局联合教育、团委、妇联等5部门制发暑期留守、困境等特殊儿童关爱服务文件,组织各区开展走访巡查、监护落实、暑期托管、心理关爱、风险防范等七项活动。高温期间,开展特殊儿童安全询访15234人次,发放防暑物资998件。市妇联实施“我助妇儿康·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公益项目,面向留守儿童群体开展防欺凌、防性侵、安全自护等课程,提升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八)整合社会资源,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市民政局2024年建设省级未保站12家,每家未保站均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社会组织,为辖区内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学业支持等多元服务;督促指导各区推进“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建设,充分利用公共服务资源,整合优质产业资源,建立践习基地162家,组织未成年人进社区、进农场、进高校、进法庭、进企业等基地开展服务595场次。团市委联合市人社局、市建委、市民政局、市消防支队、市总工会举办第二届南京市青年设计装修技能大赛——“梦想小屋”关爱行动专项赛,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参与民生实事,发动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优秀青年和爱心企业参加并支持建设“梦想小屋”;发挥南京共青团“双百共建”工程机制优势,从在宁高校中广泛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参与暑托班志愿服务,联动市教育局发动青年教师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市法院通过聘请特邀调解组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组成心理疏导员、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家庭教育员“四员”队伍,努力提升专业服务水准。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持续关注困境、留守儿童心理健康

开展儿童心理关爱项目,通过制作微课、组织专题培训、开展心理辅导等形式提升儿童工作者服务能力,为儿童提供心理支持。利用市社会儿童福利院与秦淮区民政局共建的“共筑心巢·秦听童心”困境儿童心理关爱基地,在宣传教育、监测评估、专业培训等方面深化合作,精准护航困境儿童心理健康。

(二)强化家庭教育指导与监护监督

对于监护人侵害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依法从严惩处,必要时启动监护人撤销或变更司法程序,增强司法威慑力。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存在的问题,加强调查评估、跟踪落实,依法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联合专业力量开展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引导、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在审理涉未成年子女的家事案件中,发现监护人不能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的,对夫妻双方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充分考虑子女健康成长的需要,妥善处理抚养、探望等问题。

(三)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化建设,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社会影响力。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为工作抓手,充分普及、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意识。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到社区开展专题培训讲座,提高社区基层工作人员对困境和留守儿童的帮扶成效。

(四)推动成效跟踪工作机制建设

探索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成效跟踪机制,评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后的长期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不断改善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实效,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最后,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继续为此项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南京市民政局

0001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