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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50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防范保健品类养老诈骗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12-05 09:20 来源:南京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石莉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防范保健品类养老诈骗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全市共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3家,特食经营企业13647家。2024年底,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全项目检查覆盖率达100%,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率达100%,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报告率达100%;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超过50%。

二、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市场监管部门以辖区内的酒店、养生馆、健康体验馆、食品生产经营、老年用品等经营者为重点行业,以文化公园、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偏街小巷等为重点区域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未经设立登记从事一般经营活动,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销售保健食品;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按规定留存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未设立专柜销售保健食品;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内容的广告;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等形式,明示或暗示食品、保健品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夸大和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保健品知识宣传和防欺诈教育活动,加强针对老年人群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的科普宣传教育。一是组织开展“专家话特食”系列科普活动,制作完成5集科普宣传视频,采用建设规范销售点、开展公益宣传和集中培训等方式,提高公众对保健食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扩大受众面,提高权威性。二是组建专家宣讲团,邀请专家进社区、进农村、进高校举办讲座,为老年人详细讲解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如何科学合理的选购保健食品,介绍保健食品销售中的欺诈手段,提高老年人防诈意识,并与传统民俗相结合,举办重阳节“守护一老一小,共筑特食安全”科普活动,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市公安局对历年侦办的保健品类养老诈骗案件进行了梳理,通常存在假“医生”做“检查”,虚构夸大“病情”或“亚健康状态”,宣传保健品的药用功效等情节。随着此类犯罪分子反侦察意识的提高,诈骗手段也不断发生变化,通常刻意规避涉医涉药宣传,多以组织健康讲座、文娱活动等形式开展,有的甚至将保健品作为赠品,通过“会员费””充卡储值”“活动费”“旅行费”等形式进行盈利,在法律定性上造成一定困难。今年以来涉保健品类警情,多为子女认为家中老人购买的保健品无功效或价格畸高,要求退货退款时与商家发生纠纷后报警。

(三)市卫健委2024年开展了打击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包括对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机构和个人,以及打着“中医养生保健”名号或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等形式非法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共对医疗美容、生活美容、养生保健、眼科、口腔等机构开展监督检查2402户次,作出行政处罚53户次,罚款金额18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1万元,移送案件11件,法院判决案件1件。

三、下一步的工作

我市将继续强化保健食品日常监管,继续加大整治工作力度,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老保健品欺诈行为。今年,要按照省局要求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动建立老年健康教育的长效机制,广泛传播科学的健康知识,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健康素养和识骗防骗“免疫力”;大力弘扬孝老爱亲传统文化,积极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持续扩大老年人心理关爱点覆盖范围,提高老年人心理健康水平;加强与相关媒体合作,组织录制权威健康养生节目,广泛开展公益广告、宣传片制作传播;利用党媒的公信力,通过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刊发爱老、护老等方面的公益广告,针对涉老年人保健品诈骗犯罪加大曝光力度,警示老年人远离保健品骗局。主要做法如下:

1.完善法律法规: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保健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明确保健品的定义、功能声称、广告宣传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填补法律空白,为监管执法提供更有力的依据。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2.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保健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品欺诈行为。

3.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保健食品市场的监测和分析。建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对信用不良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联合惩戒,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提高监管效率。

4.深化宣传教育:持续开展保健食品知识和防欺诈宣传教育活动,针对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同时,加强对媒体的引导,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舆论监督氛围。

5.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服务老年朋友:正确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我国保健食品市场的巨大需求,引导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提升保健食品事业科技水平,研发出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老年朋友需要的保健食品。

再次感谢您对防范保健食品欺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不断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