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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9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为拆迁安置房小区安装电梯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12-05 09:19 来源: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孔静婷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为拆迁安置房小区安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已开展工作情况

《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出台以来,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理念不动摇,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形成了“业主主导,政府搭台,专业辅导,市场运作”的模式,扎实做好群众工作,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截至目前,加装电梯在建73部,完工2008部。

二、关于“及时开展前期调研与规划”的建议

随着加装电梯工作不断走向深入,涉及的建筑形式更加多样、地形条件更加复杂,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和新情况。加装电梯涉及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多个部门,各部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政策法规,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将在今后工作中予以研究考虑,在符合现行安装规范和住用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探索新技术的应用场景,助力民生工程建设,破解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难题。

三、关于“多方筹集资金”的建议

根据《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规定:对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区2000年以前建成既有住宅(商品房除外)增设电梯给予财政资金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分别承担。江北新区及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贴资金由区财政承担。同时,完善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办法,鼓励社会出资建设。发挥居民自治作用,通过把电梯品牌和厂商请进小区“比价”投票、小区居民担任电梯安全员等形式,抓好加装电梯建设与维保“一条龙”服务,全面增强居民参与度和获得感。

四、关于“抓好工程建设”的建议

加装电梯的小区老旧住宅居多,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我局积极探索“协同机制”,与规划、住建、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共同破解各项瓶颈难点问题,做好相应住宅增设电梯协调推进工作。为确保加装电梯设计科学合理,我局会同市建委共同研究加装电梯施工图审查要点,推进加装电梯施工图审查改革。2024年8月,市建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管理的指导意见》(宁建质字〔2024〕169 号),为保障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有序推进,提出了更高要求。

五、关于“加强后续维护与管理”的建议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应急救援保障,将拆迁安置房小区加装电梯纳入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中心覆盖范围,依据加装情况动态调整优化救援网格,确保救援响应速度。纳入责任保险范围,协调承保单位将拆迁安置房小区加装电梯全部纳入南京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免除物业及相关业主保费。推广“保险+服务”模式,由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全面介入拆迁安置房小区电梯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维保工作,通过加装物联网监测设备全面监控电梯使用状况和维保质量,实现“事前+事中”风险减量,并全包承担电梯后期维修换件费用。目前“保险+服务”模式已在建邺区莲花社区、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等201台安置房小区电梯上进行试点。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5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