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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福明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业(种植业)保险理赔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财政和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一起,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农业保险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持续加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投入,在加强政策性保险基础上,不断创新商业性保险,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市、涵盖主要大宗农产品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在助力灾后恢复生产、稳定农民收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我市农业保险工作主要成效
(一)财政支持有力全面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共有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补贴,2024年我市各级财政补贴合计2.19亿元,占农业保险保费收入77.4%。其中:中央财政补贴0.4亿元,省级0.31亿元,市级0.75亿元,区级0.73亿元,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支持。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2.83亿元,支付赔款3.38亿元,受惠农户2.64万户(次),简单赔付率119.19%,户均赔款1.28万元。当年夏季高温、台风等灾害造成36.3万亩水稻、24.68万亩螃蟹受损,涉及种植(养殖)户1.52万户(次),总计赔款1.26亿元。通过农业保险理赔,减轻了农户损失,为恢复生产提供了有效的资金保障。
(二)拓宽农业保险品种范围
2024年我市共承保农业保险险种共计104个,其中政策性险种48个,商业性险种56个,保障范围包括水稻、小麦、玉米、油菜、大豆等粮油作物,育肥猪、能繁母猪、奶牛、羊、肉(蛋)鸡、鸽等畜禽,桃、梨、蓝莓等经济林果,螃蟹、淡水鱼、青虾等水产品,大棚等农业设施,基本实现对全市主要农业的全覆盖,全力做到农户有需求、农险有响应,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风险保障需求。
(三)创新“农业保险+”模式
探索创新“农业保险+期货”模式,高淳区、浦口区获省级生猪“保险+期货”试点资格,开展商业性鱼饲料成本期货价格保险、玉米期货价格保险,降低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推进“农业保险+信贷”,南京人保联合农业银行推出“农业保险贷”,南京太保建立“优质稻米收入保险+信贷”模式,发挥农业保险增信参考作用,支持种粮户从银行获得更多信贷资金。
二、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保险相关情况
(一)相关政策
为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稳定种粮农户收益,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2024年6月,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江苏省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金[2024]148号),文件中明确:
1.自2024年起,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玉米种植收入险,完全成本保险为保险金额覆盖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农业保险。
2.实施地区为全市各种粮地区,保险保障对象包括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小农户等全体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目前,全市水稻、小麦保险已全部转化为完全成本保险。理赔最高额度为每亩保险金额,其中:籼稻为1200元/亩,粳稻为1300元/亩,小麦为1000元/亩,理赔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不同生长期对应赔偿比例*损失率,受生长期及受灾程度的影响,每亩赔偿金额均有所不同,但上限均为保险金额。
近年来,随着省级部门逐步开展条款费率修订完善工作,我市三大主粮政策性农业保险普遍提高了保额、降低了起赔线、提高了赔付比例,赔付水平得到提升。
在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基础上,我市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如商业险、附加险),目前各保司在特定节气或者节点配备小麦及水稻商业险,如小麦收割期降雨指数保险、小麦节气指数保险、秋熟作物节气指数保险等,保险金额100-500元不等,供农户自主选择投保。
(二)水稻、小麦保险及理赔情况
2024年,全市承保水稻完全成本119.53万亩,投保农户11897户次,保险金额总计14.63亿元,保费规模5121.29万元,其中市、区财政补贴共计1280.32万元,农户自缴481.4万元,保险公司接到报案3604件,支付赔款8947.86万元,赔付率174.71%。
全市承保小麦完全成本83.39万亩,投保农户6012户次,保险金额总计8.34亿元,保费规模3335.57万元,其中市、区财政补贴共计833.9万元,农户自缴306.45万元,保险公司接到报案2591件,支付赔款3084.26万元,赔付率92.46%。
三、农业保险支持农业防灾救灾工作的下一步举措
(一)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尽管面临财政收支紧平衡压力,2025年市财政仍计划安排 7600万元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8800万元,全力保障农业保险投入稳步增长,进一步支持和加强农业防灾救灾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
一是强化政策争取,优化基础保障。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南京农业发展实际情况与农户需求,着重反映当前农业生产中面临的自然风险、市场波动等挑战,争取在保险金额设定上向更高标准靠拢,同时,努力推动保险费率的合理下调,让更多农户享受到政策红利。二是推进精准理赔,提升服务温度。以“应赔尽赔、能赔快赔”为原则,不断优化理赔流程,强化查勘定损的专业性与精准性。在理赔标准执行过程中,对于符合赔付条件的案件,按照上限标准进行赔付,最大程度减少农户因灾损失。三是立足南京实际,创新特色产品。针对南京地区规模种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特点与风险需求,结合本地农业产业布局,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定制化的商业保险品种,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具针对性的风险保障。
(三)加大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围绕农业保险宣传目标,市区两级联动,坚持面向广大农民,深入宣传农业保险险种条款、投保理赔程序等具体措施,送政策到农村、到农户。同时,督促各承保机构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承保机构承保前以现场、线上多种形式宣讲政策,确保投保人、被保险人知晓保险合同相关的重要内容,提高农户对农业保险政策、投保、理赔等各环节的认知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南京市财政局
2025年07月17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