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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65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做好南京市居民低保工作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25-12-05 09:19 来源:南京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杨卫青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南京市居民低保工作的几点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让政策执行在‘阳光下’”的建议

(一)现有政策

《细则》对公示的现有规定为:街道调查核实后,应当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经常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网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拟保障人口、拟保障金额等。对确认同意的低保对象,应当在社区(村)务公开栏或者政务大厅等进行长期公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网络公示。因艾滋病等特殊疾病涉及个人隐私情形的,可以凭有效材料直接向区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不组织公示。

(二)解决方案

一是落实已有的公示制度。严格落实《细则》中有关公示的制度要求,在申办程序性公示的同时加强政策宣传,我们将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保障社会对救助对象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是完善公示制度。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突出公示环节,在现有政策框架内优化为“申请-审核-确认-公示”,突显公示制度,让救助工作在阳光下操作。

公示是增强社会救助透明度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加强公示制度建设。

二、关于“让基层干部挑‘该挑的担子’”的建议

经过10多年的发展,由于信息比对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会救助领域的信访问题总体上趋于缓和,从市级层面来看,今年1-6月市民政局收到7个工单,主要是政策咨询。从全市来看,今年5月社会救助工单,近两成被相关部门列为“不予受理”,涉及9个区,极大减轻了基层干部的负担。相关部门已经从制度上建立了依法信访、尽责免责的工作机制。

一是市民政局会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印发文件对不合理诉求“说不”,减轻基层压力。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基层社会救助领域激励担当作为容错免责减责工作的通知》(宁民委〔2023〕47号),已明确“经民政部门审核认定不符合低保待遇且反复信访、投诉两次以上的,息访率、满意率不纳入考核范畴”,从制度层面避免“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不良导向。同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因申请对象隐瞒信息、部门数据共享不准确等客观原因出现的失误,依法依规免于追责,让基层干部“放下包袱”。

二是市信访局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坚持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信访行为的“双向规范”,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在全市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配合各级民政部门处理好低收入人群信访工作,即:群众诉求合理的要尽快解决到位、对无理诉求要坚决说“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要到位,行为违法的要依法处理。

三是市数据局优化热线管理,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市数据局在12345热线办理方面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中“行政调解类、执法办案类事项应依法依规处置,不片面追求满意率”要求,继续完善热线评价体系,不倒逼承办单位迫于压力迎合不合理诉求,做到有法必依、依法行政。同时加大对12345热线的职能定位、受理事项范围以及办理流程的宣传和科普,引导市民正确合理使用12345热线,进一步提升12345热线受理服务能力和各级承办单位诉求办理质效。

以上三个部门在办理信访和群众投诉中互动密切,涉及社会救助领域的投诉问题,由市民政局信访办(设在办公室)牵头协调,在实际工作中良性互动。

三、关于“让好的政策执行的更精准”的建议

《细则》实施近3年,就总体效果来看,一改以往民政局排队信访举报的现象,这充分说明《细则》还是起到了积极的社会效果,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必然还存在与实际不相符或需要与时俱进之处。

一是全面梳理,找准薄弱环节。当前我市正在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我们对2018年以来的群众来信来访、12345工单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针对申请、审核、确认等重点环节整理出下步需优化、细化的问题,逐条加以整改。在与您交流沟通后,我们已经向全市社会救助领域一线工作人员广泛征求对《细则》的意见、建议,将会同业内人士专题论证,广泛听取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发文予以规范。

二是依法救助,打通基层执行的“最后一公里”。近日,国务院已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社会救助法》草案,提请立法。下一步我们在结合国家即将出台的《社会救助法》对《细则》进行修订完善时,将充分考虑所在区(主要是涉农区)受救助人员的特点及其主要就业形态,设立不同保留待遇期限,比如上班领取固定工资保留待遇不超过6个月的人员,自主创办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等的人员,保留待遇是否可以适度延长;对于认定“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出具具体的指导意见,打通基层执行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一事一议”应急解决群众困难。由于社会救助直接或间接涉及的对象达13万人,不仅国家层面即将立法,且民政部也在细化出台对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办法,我市将在民政部和省厅指导下积极优化相关操作细则,在此之前,与现有政策不符但又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可以由各地按照“一事一议”的程序进行办理。“一事一议”也是我市率先建立,解决现有政策难以兜底的有效举措,适用情形如下:

1.现行救助政策规定不明确,政策理解有分歧,在实际操作中难以确定的疑难事项;

2.家庭或者个人情况特殊,存在实际困难但某些条件不符合规定、按工作流程难以办理,若不予救助可能会产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项;

3.区级民政部门经调查认定需要纳入“一事一议”的其他事项。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政策宣传与公示,严格落实《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公示的制度要求,在社区(村)务公示栏、政务服务平台同步公开低保政策、申请流程和认定结果,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低保政策进社区”活动,重点纠正“低保是普惠福利”的错误认知,引导群众理性申请。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低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为契机,持续完善低保政策体系,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南京市民政局

2025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