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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55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盘活农业碳汇资源,设立南京市农业碳汇交易中心的意见建议)
发布时间:2025-12-05 09:19 来源: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潘照华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农业碳汇资源,设立南京市农业碳汇交易中心的意见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是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奋力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和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完善制度保障。市政府印发《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宁政发〔202450号),完善“1+3+12+N”低碳发展政策体系,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双碳”试点工作,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推动存量改造绿色转型,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制定出台农业碳交易操作细则,进一步推进农业碳规范有序流转。

二是创新碳汇交易,树立示范标杆。202438日,江苏省首笔农业碳汇交易采取竞拍方式,在高淳区东坝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村产权交易室竞价,底价60/吨,由三家竞价单位经四轮报价,最终成交价格为75/吨,成交方为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交价为9800.25元,溢价率25%。此次交易实现了“三个第一”,即全国首笔有机水稻生物质炭应用碳汇交易、首笔江苏省农业碳汇交易、发放首张江苏省“碳票”,为淳和水稻专业合作社带来了近万元收益。

三是深化路径研究,探索价值实现。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区域碳排放占补平衡机制,推动绿电和碳汇的有偿使用,鼓励企业、项目通过购买绿证绿电进行可再生能源消费替代,完善生态补偿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四是推动普惠建设,促进绿色发展。落实《江苏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美丽南京建设,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的农业产业体系,市发改委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全市碳普惠重大事项的协调推进和碳普惠项目的管理,开发碳汇造林的碳积分核算机制。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关于您提出的“支持高淳区设立南京市农业碳汇交易中心,争取设立江苏省农业碳汇交易中心”的建议目前存在一定的困难,原因如下:

高淳区和睦涧村淳和水稻专业合作社500亩水稻共核算减排温室气体130.67吨。项目减排量在国环认证中心核算和专家评审后,经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备案认证,由高淳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全省首张农业碳票。因和睦涧村淳和水稻专业合作社持有的首张农业碳票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范围,由东坝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完成全省首笔农业碳交易。您提出的“设立南京市农业碳汇交易中心”是建立全市自愿减排大市场,交易主体突破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更加多元多样化,目前农业农村部门尚未具备建立农业碳汇交易中心的资质。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