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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生沐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2019年,我市实现居民医保市级统筹,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分四类人群合理确定筹资标准。2025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老年居民1860元/人(财政补助1300元/人,个人缴费560元/人);其他居民1880元/人(财政补助1220元/人,个人缴费660元/人);学生儿童1510元/人(财政补助1190元/人,个人缴费320元/人);大学生1010元/人(财政补助740元/人,个人缴费270元/人)。2025年,人均筹资标准1499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1096元,人均个人缴费403元,个人缴费仅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标准。
为保障困难群体参保,我市对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予以参保资助。2024年,累计资助9.07万人参加居民医保,资助金额4592.6万元。下一步,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合理调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二、关于连续参保激励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2025年6月30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等12个部门印发贯彻落实文件,明确对参加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具体如下:以2025年为起点,累计计算居民医保连续参保年限和零报销年限。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封顶线提高5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5000元。上述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政策规定的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2025年起,每断保1年,大病保险封顶线降低3000元,累计降低总额不超过政策规定的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下一步,我局将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做好群众参保服务,持续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
三、关于基本药物目录
根据国家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8〕31号),目前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共685个品种,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417个品种,中成药268个品种。建议中提及的“血栓通、血塞通、丹参等中成药注射液”均已纳入该目录,且未设置医疗机构使用级别限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原则上各地不增补药品”的要求,以及省卫健委“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级不再增补”的明确规定,故市级医保部门无权限增补基本药物目录。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地执行工作,保障群众就医用药需求。
四、关于大病保障政策
我市已建立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对经基本医保支付后的住院和门特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进行补充保障,报销比例60%以上,不设最高支付限额。2024年1月起,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原2万元降低至1.5万元;困难人员起付标准减半为7500元;各费用段报销比例在普通人员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2024年度,大病保险资金支出6.04亿元,享受人数6.05万人,人均减负约1万元。
2025年1月起,南京医保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共收录药品3159种,较2023年版新增调入药品91个,涵盖26种肿瘤用药、15种慢性病用药、13种罕见病用药、7种抗感染用药、11种中成药,以及精神类、其他领域用药,进一步强化了肿瘤、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等领域用药保障。
五、关于医保政策宣传工作
为提升医疗保险政策知晓率、认知度及群众满意度,近年来,市医保局采取传统主流媒体、线上新媒体和社会载体多渠道相结合的方式,多角度、多渠道、多形态开展宣传。一是夯实传统媒体阵地。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宣传医疗保障领域重要政策及重大便民惠民举措,及时更新并印制医保待遇、业务流程宣传折页和手册,发放至各医保经办机构、便民服务中心等。二是拓展新媒体平台阵地。创新打造全省首个“医保直播间”栏目,已组织18场在线直播,超20万群众在线互动,解答热点问题。三是推进官方公众号提质增效。开设“医保待遇政策解读”“医保经办服务指南”“服务大厅使用指南”“12393热点直通”四个系列宣传,被南京发布等市级核心新媒体多次转载。四是推进延伸服务网点建设。深入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在实现102个乡镇(街道)、1230个村(社区)医保公共服务点建设100%全覆盖基础上,与商业银行、商保公司、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高校医院等多家单位合作,共同建立197家医保延伸服务网点,形成全市统一规范、高效便民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让群众在家门口了解政策、办理业务。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健全完善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结合基金运行情况,优化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让更多参保群众享受到医保改革的政策红利。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07月31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