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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06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优化春节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12-05 09:19 来源:南京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许筱玮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春节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调整非禁放区域、强化集中燃放点安全保障”的建议。根据《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及相关区政府规定,我市玄武、秦淮、建邺、鼓楼、雨花台、浦口区及江北新区全域禁放,栖霞、江宁、六合、溧水、高淳部分区域禁放。2023年初,随着疫情防控“乙类乙管”政策的调整,网上关于烟花爆竹“禁”与“放”的讨论升温,烟花爆竹管理和禁放工作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安全保障压力前所未有。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不断创新举措,准确把握公共安全、环境保护、民俗传统与燃放意愿的关系,在非禁放区设置20处集中燃放点,引导市民安全有序燃放。各区、各部门按照“堵疏结合、优化点位、有序推进”的要求,逐点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部署、强化交通指引,适时推送路况信息,全力投入公安、应急、城管、市场监管、卫健、消防救援和街道、社区安保力量,重点加强人流、车流疏导,有力保障了燃放活动有序、治安交通秩序良好。2024年以来,我市紧扣“拧紧安全阀、守住烟火气、体现人情味”的目标,认真听取市民意见和建议,对栖霞区龙潭街道、江宁区汤山街道、江宁区淳化街道、六合区程桥街道、高淳区桠溪街道、高淳区漆桥街道6处燃放点位进行了优化调整,群众出行更加方便,安全燃放得到有力保障,大气环境也持续良好。

二、关于“打击查处非法烟花爆竹售卖及私家车携带烟花爆竹行为”的建议。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源头整治,2024年10月进入烟花爆竹旺季以来,我局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强化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要通道查缉堵控,突出源头管控治理。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全市查获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刑事案件数同比上升44%;行政案件数同比上升21%,收缴数量同比上升125%。同时,针对除夕、初一、初五、十五等重点时间节点,加厚各集中燃放点巡查执法力量,采取有效前置和应急措施,清理违规摊点商贩,严查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管违规、危险燃放。春节期间,各集中燃放点未发生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

三、关于“从市级层面给予资金保障支持”的建议。我市集中燃放点各区情况不同,设置的点位数量、场地情况、风险系数、保障难度等各不相同。经对接市财政局了解,目前市政府没有专门设置集中燃放点相关保障经费,市财政局也没有此项工作保障经费,均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总体统筹落实。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舆情舆论和群众呼声,适时提请市人大对我市禁放条例进行完善修订。同时,继续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在总结前期集中燃放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调整集中燃放点,加强对集中燃放点的支撑保障和安全宣传,从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打造城市亮点名片、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出发,不断推动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高质量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南京市公安局

2025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