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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35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解决环卫垃圾运输车辆“过江难”助推建设美丽美好南京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12-05 09:19 来源: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疏新生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环卫垃圾运输车辆“过江难”助推建设美丽美好南京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

2024年7月以来,为保障全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规范处理,帮扶环卫企业发展,我局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并与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交通集团协商,参照渣土车过江通行优惠模式,给予主城六区216台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办理三桥过江通行优惠(每车1200元/月收取过桥费用),线路为:“扬子江大道--天后村收费站--大胜关长江大桥(三桥)--沪陕高速--南京江北环保产业园”,优惠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通行八卦洲长江大桥车辆,依据现有八卦洲长江大桥优惠通行政策办理月票通行。政策实施以来,通行三桥过江通道的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约3.7万次,累计运输生活垃圾约27.46万吨,有效提升了我市生活垃圾运输处置工作效率,缓解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过江压力,减轻垃圾运输企业负担,有效保障了全市生活垃圾处置体系的稳定运行。

2024年11月,三桥公司向市政府递交《关于恳请南京市人民政府帮助协调解决南京市环卫车辆通行南京三桥通行费征收问题的请示》(深高速〔2024〕300号),认为“南京市环卫车通行优惠政策存在潜在风险且侵害投资人合法权益”,指出通行优惠政策一是不符合国家清理规范地方性优惠政策要求;二是实际侵害三桥公司股东方合法投资权益。同时,三桥公司向市政府提出“帮助协调南京市相关部门将各区环卫车过路过桥费用纳入2025年财政预算运输总经费列支,确保各环卫企业环卫车辆自2025年1月1日开始,在通行南京三桥时依规据实缴纳通行费用”。

2024年底,我局就生活垃圾跨江运输作业,向市政府提出环卫车过江通行优惠政策延续的申请,并对接市交通集团。市交通集团多次研究后,再次反馈三桥公司意见建议,生活垃圾跨江运输通行优惠政策未能延续。

二、协办部门回复

(一)市公安局回复

环卫垃圾运输车辆基本系中、重型货车。目前,我市本市籍中型(含)以上货车在本市一类区、二类区全天禁止通行,涉及国计民生的城市运维车辆在办理电子通行证后,可在限定的时间段进入一类区,但须按指定路线行驶。定淮门长江隧道、应天大街长江隧道全天禁止货车通行;燕子矶长江隧道、江心洲大桥、上坝夹江大桥全天禁止本市籍中型(含)以上货车通行。

我市过江通道禁止环卫垃圾运输车通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因素:一是安全因素。中、重型货车体型庞大、载重量大且灵活性差,在隧道中易造成压道,增加追尾等事故风险,发生事故后救援难度非常大。二是拥堵因素。我市过江通道拥堵指数一直居高不下,中、重型货车因体积较大、占据道路空间较多,且行驶速度相对较慢,如允许在过江通道行驶,将极大影响整体通行效率。三是环境因素。垃圾运输过程易散发异味,尤其在相对封闭的过江通道,异味不宜扩散,造成空气质量下降,将给其他通行人员带来不适,引发市民投诉。

为纾解垃圾运输车“过江难”问题,我局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积极为本市环卫垃圾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同时,建议贵局参照渣土车管理模式,对八卦洲长江大桥、大胜关长江大桥、栖霞山长江大桥采取月票通行方式,进一步降低垃圾车辆运输成本。

(二)市交通运输局回复

目前全市共有9处道路过江通道,基本能够满足我市环卫垃圾运输车辆通行。过江通道中4座高速公路桥梁为收费公路,3处过江隧道和2座道路桥梁按分时段、分车型等方式实施了不同程度的管控措施,对我市环卫垃圾运输车辆便捷、经济的过江通行造成了一定影响。

根据现行的收费公路政策和实际运行情况,除国家统一规定的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车辆免费等高速公路优惠政策外,其他优惠政策一般以差异化收费的方式由省政府批复后实施,同时需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优惠减免的通行费需通过受益方购买服务的方式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进行补偿。

在现行政策环境下,疏新生代表提出的给予环卫垃圾运输车通行八卦洲大桥、大胜关大桥过桥优惠政策的建议具有可借鉴意义,如环卫企业确有相关诉求,需按照省政府有关收费公路价格管理的相关程序和要求,与市相关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充分沟通,研究提出具体方案,并开展相关评估论证,经市政府同意后向省政府提出差异化收费政策请示。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市交通集团回复

市交通集团是市政府出资设立的市属大型国有独资公司,下属路桥隧企业负责应天大街长江隧道(原长江隧道)、江心洲长江大桥(原长江五桥)运维管理,以及八卦洲长江大桥(原长江二桥)、大胜关长江大桥(原长江三桥)收费管理。其中八卦洲长江大桥、大胜关长江大桥属于经营性高速公路桥梁,依法对过往车辆收取道路通行费,环卫垃圾运输车辆不属于免费优惠通行车辆范围。应天大街长江隧道、江心洲长江大桥系免费过江通道,车流量长期处于饱和状态,自2025年1月1日起,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调整了相关通行政策规定,应天大街长江隧道全天禁行货车;江心洲长江大桥对本市籍轻型(含)以下货车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其他货车车型货车全天禁行,军(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除外。环卫垃圾运输车辆不属于此通行特种车辆范围。

在推进解决环卫垃圾运输车辆“过江难”助推建设美丽美好南京进程中,市交通集团将密切配合相关单位,立足主责主业,积极发挥作用。

1. 协助推进政策倾斜,惠及环境治理。市交通集团作为市域高速公路、过江桥隧主管单位,将指导相关路桥隧企业配合市城管局等环卫车辆主管单位,全面提供收费政策以及通行费优惠减免建议咨询等。围绕环卫车辆通行经营性高速公路、过江桥梁获取通行费减免优惠,从而降低运营成本等事项,需向省、市相关部门请示报批,并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施行,市交通集团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 推进建设绿色通道,保障专项通行。围绕环卫车辆纳入特种车辆范围,专项通行应天大街长江隧道、江心洲长江隧道等事宜,市交通集团将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推进研究可行性方案。如有关部门批准将环卫车辆纳入专项通行管理,市交通集团将协助做好通行信息共享、交通应急保障等,建立绿色通道,确保环卫车辆能够快捷通行相关过江桥隧。市交通集团明确环卫垃圾运输车辆不属于免费优惠通行车辆范围,无法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积极对接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交通集团等有关部门,研讨环卫车辆过路过桥费纳入财政预算运输总经费或优惠减免政策可行性;同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请示反映,为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跨江运输问题争取其他解决途径。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