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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老年助餐工作服务质量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扩大老年助餐服务点、配餐点建设”的建议。老年助餐已成为最迫切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之一,并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发展趋势。我们始终坚持统筹城乡、方便可及,整合利用现有社区居家中心、养老机构、市场化餐饮企业等各类资源,充分考虑老年助餐点辐射区域,实现助餐点向居民聚集区、保障薄弱区、需求旺盛区聚集,避免出现“建而少用”等资源浪费问题。对于农村地区,针对养老服务设施不足实际,设置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采取“以菜换饭”等形式,灵活解决农村老人助餐难题,提高社区助餐服务可及性。
二、关于“开展助餐服务信息化建设”的建议。一是提供信息化便捷索引。鼓励各区民政部门适时发布老年助餐服务电子地图,及时更新信息,包括地理位置、联系电话、运营时间、提供餐次等,为老年人就餐提供方便指引。二是推动智慧化供需匹配。依托“金民工程”、“宁享养老”等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管理功能,探索推动供需精准匹配。三是推广智能化就餐服务。加快推进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配置具备营养配餐、按需点餐、服务评价等功能的服务系统。保障老年人可通过助老卡(市民卡)验证、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便捷就餐,及时记录用餐情况。
三、关于“建立区级跨街镇补贴机制试点”的建议。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根据老年人经济状况、困难程度和机构运营状况制定分类补贴政策,避免财政资金“撒胡椒面”。一方面,机构补贴绩效化。根据面积、餐食数量等实际工作情况给予助餐点不同档次的补贴。由政府提供设施的助餐点给予基础补贴和绩效奖励;市场化餐饮企业经区民政部门认定为养老助餐点后,可享受绩效奖励。另一方面,老人补贴精准化。政府养老扶助对象每天用餐补贴标准5元封顶,非政府养老扶助对象的7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天用餐补贴标准2.5元封顶。鼓励市场化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用餐补贴标准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元/天。
四、关于“不断完善老年助餐规范化标准建设”的建议。一是建设管理规范化。逐步推进老年助餐点统一备案管理、统一认定挂牌、统一服务标识,并配备必要安全管理设施。督促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经营活动。二是配送标准规范化。助餐点外送餐食应采用密封、保温设施设备,张贴食品生产时间和有效期标签,送餐工具应每日清洗消毒。同时,充分运用市养老服务互助时间平台,鼓励和引导志愿者有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三是资金管理规范化。采取助老卡(市民卡)刷卡、人脸识别、手机定位等信息化手段,确定助餐点服务和上门送餐服务量,民政部门对助餐服务情况进行上门核查、定期考评,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五、关于“提高助餐服务个性化水平”的建议。一是推行“个性化”助餐方式。鼓励助餐点推广“点餐+配送”模式,定期更新菜单,配备助餐车,提供送餐服务,让老年人在享受助餐服务时拥有更多个性化选择。二是创新“丰富化”消费场景。依托15分钟生活圈,积极探索“助餐+”模式,鼓励和支持助餐机构链接周边餐饮店、面包房等,助餐补贴同步覆盖、到店消费即可享受,让老年人拥有更多消费选择和更丰富的消费体验。三是鼓励“市场化”助餐服务。支持引入本土化、品牌化市场餐饮企业参与老年助餐服务。近期鼓楼区刘长兴三牌楼店老年助餐场景火爆,该店经过适老化升级改造后,日均接待老年人达五六百名。下一步将借鉴其经验做法,积极探索通过政府集采平台,引入信誉好、资质优、竞争力强、老年人熟知的品牌餐饮企业,通过适老化改造,成为“银发族”打卡热门地。
六、关于“完善助餐点监督管理机制”的建议。一是部门联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推进“明厨亮灶”建设,联合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加强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的分类指导、安全检查、隐患督改。二是服务质效纳入等级评定标准。将助餐服务的配套设施、服务标准、人员资质等与社区居家中心等级评定、等级补贴挂钩,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三是群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指导老年助餐点做好“六公示”,即: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及助餐补贴额度、食安管理制度、食安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上墙公示。主动邀请社区居民、长者代表、媒体记者等,对助餐价格、菜品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进行监督,营造老年人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继续为南京民政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南京市民政局
2025年07月24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