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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92号建议的答复
(打造建设南京先进封测制造业国家级创新中心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12-05 09:19 来源: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诸玉平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打造建设南京先进封测制造业国家级创新中心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2024年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情况

2024年,全市342家集成电路规上企业累计实现营收817.81亿元,同比增长19.43%。在省内,我市集成电路总体规模位于无锡、苏州之后,位列第三。从产业环节看,IC设计业、晶圆制造业、封装测试业、IC支撑业营收分别占全市的1/2、1/5、1/10、1/5。从各板块发展看,浦口区、江北新区、江宁区(含江宁开发区)产业营收保持全市前三位置,合占全市总量的75%左右。

二、我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情况

制造业创新中心是高能级产业创新平台,对于解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促进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市高度重视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工作,聚焦重点方向、重点领域,着力构建“国家级-省级-省级培育”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体系。

(一)实现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零”的突破。2023年9月,国家高性能膜材料创新中心获批建设,成为江苏省第三个、南京市第一个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推进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向国家级升级。2024年以来,我市专班化推进争创国家高档数控机床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作。

(三)加快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近年,我市持续跟踪摸排龙头企业建设意愿和条件完备情况,加强政策宣贯和重点企业辅导。去年,南航牵头的先进无人机系统技术与装备等6个入选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库,数量位居全省第二。今年,龙头骨干企业等建设意愿、基础和支撑能力、依托企业及联盟成立等情况,与重点企业点对点沟通、面对面交流,细化指导建设领域、技术攻关方向等内容,推荐重点企业列入省级培育计划。

三、集成电路产业相关政策

(一)税收减免方面

一是增值税加计抵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该政策采取清单管理方式。二是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自2023年1月1日起,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集成电路企业研发费用120%加计扣除。集成电路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四是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成本费用。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五是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二)人才培养方面

一是支持企业引进人才。2022年,我市出台《关于印发<南京市企业专家工作室建设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鼓励企业引进各类领军人才,对领衔企业重点项目研发和人才梯队培养,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贯彻落实《紫金山英才宁聚计划海外留学人员项目实施细则》,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在我市创新型产业体系领域开展科技创新,经认定给予最高10万元的资金扶持,并在落户、安居、医疗、社保、子女就读等方面享受便利。二是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结合我市“人才强市25条”和“重点产业人才7策”要求,对部分优秀高层次人才进一步扩大租房补贴享受范围、提高奖补标准。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其中包括集成电路类规上企业)新引进的硕博毕业生,补贴标准提高为博士每人每月2400元、硕士每人每月960元。

(三)财政资金方面

一是鼓励企业加大设备投入。我市持续执行市级工业企业重大设备投入补贴政策,对企业的设备投入,给予8%、最高800万元财政补助,同时联动实施省制造业贷款贴息政策,即省市共同对封测企业单个封测设备项目贷款给予2个百分点、最高1000万元贴息支持,鼓励集成电路封测企业加大设备投入,提升技术水平。二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通过“企业出资、政府资助、联合发布”方式遴选一批揭榜制项目,按企业投入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设立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给予最高 2000万元资助,支持集成电路封测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三是推动产学研成果加速转化。支持创新国家级、省级高能级创新平台,鼓励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补助,支持批量建设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解决成果转化、市场应用“最后一公里问题”,打通“科技-技术-产业”全通道。

(四)土地供应方面

我市已出台《关于促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修编)》(宁政发〔2023〕36号),在产业空间布局、规划指标、产业准入、供应模式、全生命周期管理、存量盘活等方面进行了政策指导。我市目前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用地供应模式,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确定土地出让方式和出让年限,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采取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三种方式供应工业、仓储用地。科研用地出让可参照执行。且不同供应方式的租赁、出让价格也有所不同:

1.采取长期租赁方式供地的,每5年为一个租金缴纳周期,一次性支付,首次租金不低于法定最高年期出让地价的10%。

2.采取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地的,出让起始价按照工业用地法定最高年期50年的出让评估价乘以相应年期系数确定,年期系数=实际年期/法定最高年期。

3.采取先租后让方式供地的,出让价款按出租时约定的土地总价款扣除已支付的租赁费用予以确定。

4.根据土地规模、土地估价结果、土地市场情况等,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在首次缴纳不低于出让价款50%的前提下,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在一年内缴清。

四、集成电路产业工作推进情况

集成电路产业是国民经济基础性、关键性和战略性产业,近年来南京市委市政府将其作为重点发展方向之一。为此,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推进工作:

(一)强化产业顶层设计。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先后成立了市集成电路(含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工作专班及市集成电路工作推进专班,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和工作体系,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两个专班办公室均设在市发改委。此外,还印发了专班及专班办公室工作机制,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工作要点,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发展目标,为推进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引导布局优势产业。树立全市“一盘棋”发展理念,突出主导、聚焦特色,已基本形成“一中心、多基地”的产业空间体系布局。“一中心”:江北新区重点集聚国际领先的自主可控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打造综合性产业创新平台;浦口区主要发展集成电路产业晶圆制造、封装测试和设备制造产业。“多基地”:江宁开发区着力推进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集聚;南京软件谷、徐庄高新园、麒麟高新园、新港高新园等园区重点发展集成电路中高端芯片设计、服务产业。

(三)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合理运用产业政策,在首轮流片补助、重大设备技改、应用场景引领、揭榜攻关等方面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等5部门通知,每年度组织符合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和项目申请税收优惠。2024年,共帮助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3.2亿元。

(四)促进产能联动对接。近年来我市先后举办了世界半导体大会、第三代半导体创新大会、南京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闭门交流会、“芯片-整机”对接、“宁工品推”供需对接系列活动、国家集成电路芯火平台(南京)创芯论坛活动等重大活动,吸引国内外数百家企业来宁对接,促进与本地集成电路企业的交流。此外,季度性举办全市集成电路企业“芯”机联动、开“芯”下午茶、“芯咖啡”等产能对接活动,为本地企业搭建就近配套平台。

(五)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国家大基金、省市产业引导母基金的作用,进一步放大在宁社会资本的引导作用。主动走访企业,了解企业融资需求,举办南京市重点产业项目路演对接会“集成电路专场”活动,协调政府基金、社会资本解决企业及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推动银行开发符合集成电路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特点和需求的多样化、综合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

(六)推动产学研用融合。我市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政府基金、重点板块集中走访了包括南大、东南、南航、南理工、南邮电、南信大等在宁设有集成电路或微电子学院的高校,以及中电科系研究所,召开了座谈会,了解人才队伍建设、在研项目情况,进一步挖掘了其可转化的科研成果。举办“南京市集成电路企业进高校”系列活动,搭建企业与高校的交流平台。

五、下步工作

(一)加强重点领域政策支持。合理运用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重大设备技改项目,加大对先进封测制造业企业的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重大项目支持,做好申报辅导工作。做好享受国家增值税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确保我市企业应享尽享。

(二)持续开展供需对接活动。精准梳理企业对接需求,开展先进封测制造业领域专题“芯片-整机”供需对接活动、集成电路专题“宁工品推”供需对接系列活动以及省级产业链活动,引导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电子元器件企业与下游系统方案提供商、系统整机企业增进交流合作。

(三)加大企业培育壮大力度。加快培育一批先进封测制造业领域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瞪羚、高新技术企业,将研发方向前瞻、核心技术领先、发展潜力巨大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发展对象。积极帮助集成电路企业申报“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遴选集成电路创新产品项目纳入《南京市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

(四)提升企业标准创新意识。加强宣传实施《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带领先进封测制造业领域企业强化标准、质量意识,实施应用先进标准,提升标准化水平和质量水平。优化市级标准化支持政策,对先进封测制造业领域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领跑者”企业标准等成果给予奖励资助,激发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标准创新的积极性。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