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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向东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降低生育养育成本 助力提升南京出生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财政、医保、托育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成本,切实减轻生育家庭经济负担。
一、在经济支持方面
(一)提高补助标准。一是支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市、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资金,按每对夫妇240元标准补助。二是生育补助惠及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或妊娠7个月引产的,可享受生育补助1300元/人次。三是落实企业社保补贴返还制度,对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企业缴费部分给予一二孩50%、三孩80%的补贴。
(二)强化医保支持。一是住院分娩保障力度显著增强,参保女职工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分娩个人不自付;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顺产3000元、助娩产3200元、剖宫产4500元以内个人不自付,超出部分基金支付比例85%-95%,同时,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生育的,一次性营养费标准提升至3193元/人次。二是产前检查待遇水平不断提升。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定额结算限额由1300元提升至基金支付标准1800元,超出部分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三是辅助生殖破解生育困扰。2024年7月,将“取卵术”等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与此同时,椎管内分娩镇痛(无痛分娩)也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切实提升了生育过程的人性化体验。四是推行准新生儿参保便捷举措。我市积极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率先建立“准新生儿”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准妈妈孕28周后,即可通过手机操作将母子信息绑定,无身份证号参保和费用直接结算,真正实现“妊娠即参保,腹中享待遇”。
(三)做好兜底保障。自2024年1月1日起,完善失业人员生育保险保障措施,免申即享,个人无需缴费,不设待遇等待期,权益不中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同等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同时,我市打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户籍限制,凡持有南京市居住证的劳动年龄段人员均可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生育保障待遇。
二、在推进教育公平方面
(一)持续推进教育资源布局优化。做好新一轮《全市基础教育学校用地控制规划》修编工作,精准布局教育资源,强化中心城区学位供给,进一步优化全市教育资源规划布局,适应当前出生人口和生源数量变化情况。
(二)持续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2024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2.93%,省、市优质幼儿园覆盖率95.45%,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率全省第一。持续实施“百所幼儿园城乡携手发展计划”,启动实施“南京市新时代幼教名师培养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2-3岁幼儿积极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2024年秋季学期,全市有418所幼儿园开办托班472个,可提供托位1.77万个,入托幼儿5152人。其中,公办幼儿园17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76所,其他民办园72所。
(三)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启动南京市城乡小学发展共同体计划(2024—2026年),成立南京市城乡初中一体化发展联盟暨薄弱初中教研联盟。持续深化集团品牌建设,鼓励推动区域间、校际间实质、紧密型办学合作,推动雨花台区、栖霞区等新建学校引入南师附中、中华中学等市属优质教育资源,新建学校100%纳入集团化管理。
(四)全面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各区各校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实施细则,形成“一区一案”“一校一策”,普遍实施“完成作业”“社团课程”“延时陪伴”三段式课后服务。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100%全面开展课后服务,100%满足有服务需求学生。强化各部门责任,建立公益性社会公共资源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机制,三年来,累计遴选推荐公益性项目2010项(全免费547项)。推广课后服务“15分钟教育圈”,开展“双师课堂”,开发资源管理平台,推动课后服务资源高品质、均衡化。
(五)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继续严控学科类校外培训,加大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查处曝光力度,形成高压警示震慑态势。引导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督促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
三、在构建普惠托育服务方面
我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托育工作,2024年5月,我市成功入选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通过以项目促发展,助力实现“幼有所育”“幼有善育”。
(一)服务网络立体化。构建家庭照护、幼儿园办托、社区托育点、用人单位办托、机构照护的立体化服务网络。一是开展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提升家庭照护能力。鼓励家庭开展互助式照护,探索家庭照护与就业结合的新模式。二是通过对普惠园实施分级分类补助政策、公办园实施托位建设奖补、备案机构一次性建设奖励等机制鼓励有条件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全面提升托育服务供给能力。三是建设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计时托等多样化社区托育点,完善 “15 分钟托育服务圈”。四是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开设托育服务,解决职工子女照护难题,增强职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五是通过政策引导,推动大型托育机构连锁化、品牌化发展,进一步扩大服务规模和影响力。
(二)服务主体多元化。通过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进一步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一是促进多元主体来办托,涵盖社区办托、社会办托、托幼一体化、用人单位办托、国企办托等多种模式。截至2024年底,全市常住人口957.7万人,0-3岁婴幼儿16.6万人,常住人口出生率为6.19‰。至2025年3月,全市每千人口托位数为4.7个,托育机构总数866个,可供托位总数为44461个。二是创新医育融合模式。加强托育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建立医育联合体。
(三)服务供给精准化。我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致力为托育领域培养专业人才,提供更精准的托育服务。一是组织托育服务机构参与保育师职业技能竞赛,2024年全国竞赛荣获团队二等奖、个人一等奖2名和二等奖1名,省级竞赛荣获优秀组织奖、团体项目一等奖2个、团体项目二等奖1个,优秀技术指导奖1名、个人一等奖2名、个人二等奖1名、个人三等奖1名。充分激发从业人员的学习热情,为全市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筑牢人才根基。二是邀请妇幼保健、儿科医生、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定期到托育机构进行指导,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营养膳食指导等服务。同时,组织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到医疗机构进行跟岗学习,提升其专业素养和应急处理能力。三是依托市、区两级综合托育服务中心与实训基地,开展 “百千万人才培训” 活动,2024年市、区托育服务中心开展园长培训252人、从业人员职前、职后、普惠建设、社区点建设、小月龄服务、安全生产等各类培训合计近6000人次;联合人社、教育、财政共同举办保育师持证培训班超4000人。四是创新宣传模式,将科学育儿知识精准推送至千家万户。2024 年,制作《来吧!托育》宣传片,创新宣传阵地,将托育理念及养育照护技能培训前置到婚姻登记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助产医疗机构产科病房等关键场景,面向孕产妇及其照护人开展宣传教育,提前传授科学育儿理念与技能,有效提升家庭科学养育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健全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能落地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一是提升医保支持力度。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生育政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深化住院分娩支付改革、优化非户籍地儿童参保制度,主动作为、精细管理,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成本,助力创建生育友好型城市。二是继续推进教育公平。持续提高公办幼儿园、就读公办幼儿园幼儿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加快推进城乡一体,继续推进紧密型集团化办学,促进主城六区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90%以上,其他区达50%以上。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三是壮大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群体。继续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工作,引导更多优质托育人员加入到普惠托育服务队伍中。探索家庭照护与就业结合的新模式,为部分有意愿的人员提供就近参与照护服务的机会。为有意愿的志愿者提供社会实践和就业锻炼的机会,引导部分志愿者转化为专业的托育服务人员。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07月17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