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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学富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加速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针对我市城市更新提出的四项建议,对推动我市公租房、老旧房屋改造,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韧性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委会同市规资局、市房产局以及市财政局研究后一致认为,该建议富有前瞻性和创新性,为我市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了重要思路。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规划统筹,引领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我市在遵循自然资源部将城市更新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要求下,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规划、一级事权”的原则,结合特大城市特点,以“上下联动”的创新组织方式,同步启动编制市、区两级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按照“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原则,我市提出“分圈层、分区、分类”的更新规划策略,形成了“更新片区-更新规划单元-更新实施单元”的三级更新空间体系,有效衔接了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指导城市更新行动计划编制和项目落地。目前,基于城市体检,编制完成《南京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划定34个重点更新片区和62个更新单元,近期将正式印发实施;各区级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将于年内印发实施,加强市区衔接、任务传导。同时,我市组织修编《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编制《南京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开展《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不断深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二)联动体检更新,支撑更新项目生成。2023年7月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城市体检机制,将城市体检作为城市更新的前提。把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短板作为城市更新的重点,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工作。我市在城市体检方面也做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完善体检指标体系。印发《2025年南京市城市体检工作方案》,在住建部“住房、小区(社区)、街区(街道)、城区(城市)”4个维度、60项基础指标和省住建厅10项省级指标的体系之上,我市自设指标46项,共设置116项指标,每项指标均参考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确定评价标准。二是深入查找问题短板。聚焦“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目标,建立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区、街道和社区共同参与,第三方专业团队负责的工作机制,充分使用已有数据资源、畅通居民建言献策渠道,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和影响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就老旧小区改造方面,2021-2024年我市累计改造完成老旧小区496个、房屋4785幢,惠及居民18万户。2025年我市启动改造小区房屋体检试点工作,拟对4个区18个小区进行房屋体检,在推进房屋体检工作基础上,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38个,房屋887幢,惠及居民2.65万户。三是强化体检成果运用。建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巩固提升”的工作机制,针对问题清单,分门别类地提出整治措施,形成城市更新意见建议,作为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生成城市更新项目库的重要依据,统筹推动既有建筑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活力街区打造、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城市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城市更新工作。2024年以来,纳入我市城市更新项目库的项目共计102个,总投资额近468亿元,两年度投资额近46.7亿元,目前已完成16个项目,这些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不仅提升了城市面貌,也为相关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三)创新资金机制,激发城市更新活力。一是强化市级财政政策的引导力度。我市已出台多项市级城市更新财政支持政策。如居住类城市更新地块土地出让收入市级刚性计提17%部分全额补助区;对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房翻建和加固项目补助改造费用40%-60%;对市级公租房建设、维修维护和更新改造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承担,无需另设补助;对安置房小区所在区每年按外区人员安置房套数补助,标准每年提高(已由3000元/套提高至7161元/套),补助资金由属地区统筹用于安置房更新改造;对老旧小区改造给予不超过300元/㎡补助。在落实上述政策基础上,我市对于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任务完成较好的区,给予多项新增奖励政策。如给予低效用地、科研用地盘活协议出让补缴出让金最高80%用于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居住类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出让地块收入市级刚性计提最高90%用于项目实施。截至2024年底,我市通过上述政策已安排254亿元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二是强化中央、省级资金的争取力度。中央财政专项补助方面,2024年我市以第一名成绩成功入选首批国家城市更新示范城市,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补助8亿元,截至目前,41个项目获得补助4亿元。中央预算投资方面,2025年新增城市更新领域,我市共申报70个项目,项目总投资244.36亿元,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16.02亿元。省城新贷贴息补助方面,我市申报市政基础设施更新、低效用地活力提升等四大类共35个项目入选省城新贷贴息补助项目库,获补0.4亿元,支持秦淮区内秦淮河西五华里二期等项目推进。旧房装修改造方面,2024年以来,我市按照省住建厅等3部门印发的《江苏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的要求,完成了补贴公告的出台以及家装焕新补贴申报平台的开发,争取国省两批旧房装修补贴共1.1亿元,对旧房装修按15%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支持超0.7万户住房实施更新改造,发放装修补贴超0.8亿元。三是强化社会资本参与力度。在危旧房改造中倡导责权利共担,C、D级危房由市、区、产权人按2:2:6及3:3:4分担建设资金,实现政府责任、市场效率与居民权益的平衡。印发《城市更新实施主体管理办法》,支持物业权利人通过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方式开展城市更新;吸引社会主体投资,通过政府采购、资金注入、改造运营、提供设备服务、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参与更新。
(四)推动多元共治,构建共建共享新格局。一是建立“社区营造(规划)师” 制度。研究编制《南京市城市更新社区营造师管理办法》,搭建社区营造师平台,吸引专业机构、规划、金融、法律、公众参与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参与到城市更新前期调研、方案设计、群众沟通、工程实施、效果评价等各个环节中来,充分发挥社区营造师在城市更新中的重要作用。目前,已遴选聘请110名社区营造(规划)师充实专家技术人才库,推动专业人才深入项目现场。二是推动成立城市更新促进会。吸引包括统筹主体、工程建设、金融投资、智库机构、专业支撑、行业组织在内的190家单位共同参与,汇聚各方专业力量致力于搭建政企桥梁、开展咨询服务、规范行业自律等,形成“政企社学研”多方协作平台,为南京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三是创新居民广泛参与机制。如石榴新村成立由居民、实施单位、属地接待、律师组成的“石榴新村消险改造委员会”,通过设置“领导接待日”,召开“居民议事会”等措施,使居民全面了解政策、真正参与其中;小西湖片区创新建立“五方平台”“社区共建中心”等机制,让政府、居民、专业人士共谋方案、共同改造、共享成果;鼓楼中心片区陶谷新村创新“居民恳谈会”“商户自治联盟筹备会”共治经验,让居民、商户“经营”公共空间、创造长期增值收益。
(五)加强文脉传承,塑造特色城市风貌。一是深入研究,完善城市更新政策支撑。制定《南京市城市更新办法》,从顶层设计上明确对历史文化遗产应保尽保;出台《南京市既有建筑加固改造结构设计导则》等政策文件和技术导则,精准指导项目推进;出台《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试行)》《南京市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改造利用防火加强措施指引》《南京市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项目消防安全性能评价标准》等文件,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筑牢消防审验“防火墙”。二是挖掘内涵,打造文旅融合发展空间。积极推动小西湖、颐和路、百子亭、浦口火车站、周处读书台等历史风貌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渐进性微更新,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居住品质,补足基础设施短板,切实改善民生;以“设施嵌入、功能融入、场景代入”为路径,充分挖掘南京城市厚重的文化内涵,保护与彰显传统历史文化,着力打造一批文旅融合的典型案例。三是注重宣传,提升南京城市影响力。以“宁新愿大家谈”“ 宁更新大讲堂” 等品牌活动为抓手,开展全市更新专题培训以及“城新贷”政策宣贯等活动;同时配合央视等央媒多轮采访,深入报道我市更新示范项目,全面展现老旧街区、老旧住房焕新的创新实践。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诸位代表的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更新政策支撑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及本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财政状况,并参考他市经验做法,会同相关部门对提案中提出的《南京市城市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进行论证研究;认真研究并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出台一批小切口、针对性支持政策,完善城市更新“1+N+X”政策体系;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启动城市更新条例起草工作,开展城市更新立法准备。
二是进一步强化规划体检成果运用。持续做好《南京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实施监管,推动各区加快报批实施区级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全面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围绕“体检发现问题-更新解决问题-评估实施效果-推动巩固提升”的体检工作机制,强化体检成果的应用转化;依托信息平台构建长效评估机制,加强城市体检数据管理、综合评价和监测预警,助力城市精细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是进一步创新资金保障方式。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各项支持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力支持各类房屋更新改造;创新利用金融工具,力争基础设施公募RESTs试点项目常态化发行、推动符合条件的资产通过发行私募RESTs及类RESTs等创新形式盘活资产,提高我市成熟存量资产证券化水平;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对有经营性收益的城市更新项目,鼓励采用特许经营等形式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四是进一步发挥城市更新的牵引作用。以老旧小区改造、历史街区活化、工业遗存转型为抓手,通过推动规划设计、建筑装修、材料供应、智能家居等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有效带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同时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居民消费升级,形成“投资-就业-消费”的良性循环,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五是进一步提升城市更新影响力。扛牢“走在前、作示范”的责任担当,积极争取承办全国性城市更新重要会议,充分借助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多层次宣传矩阵,充分发挥城市更新促进会、社区营造(规划)师等桥梁纽带作用,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城市更新的良好氛围。
最后,十分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诚挚地希望你们能继续关注城建事业,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07月30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