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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3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机动车停车管理方面建议)
发布时间:2025-12-05 09:19 来源:南京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廖超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机动车停车管理方面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作为特大城市、区域中心城市,中心城区人口集聚,停车难、停车乱已成为群众反映突出的治理难题。加强主城区停车管理工作,既体现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也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急与盼。

近年来,我局针对违停处罚标准过低、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等难题,会同市司法、城管、建委等部门多措并举,持续推动跟进。一是推动提高处罚标准。我市机动车违停处罚为罚款50元、不记分(2022年1月20日前,我市主次干道违停处罚为罚款100元、记3分,后按公安部通知和省条例规定调整为现行全省统一标准),低于北京、上海、广州(罚款200元)、浙江(罚款150元)的标准,也低于违停车辆清拖150元/辆的执法成本以及重点景区、商贸区及核心区的停车费用,导致部分车主为减少停车成本而选择违停。对此,我局会同人大、司法等部门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推动修订《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条款,力争提高我市违停处罚标准。二是推动增加停车供给。会同交通、规划等部门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合理确定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发展目标、供给结构及建设规模,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差异化停车供给策略和治理指引。多元化推进停车设施建设运营,进一步提高大型医院、商业综合体、新建居住区等停车配建指标,合理利用桥下空间、闲置地块、公园绿地、广场、公交场站等改造、增建停车场,“见缝插针”式推进立体停车楼、地下停车库和人防工程停车场建设,加大停车资源有效供给。三是推动深化共享停车。融合智慧停车和共享停车,统筹路内泊位和路外停车,着力构建“一网统管、一图总揽、一键共享”的工作格局,在现有智慧停车、共享停车基础上,视情引入社会化、专业化运营企业,搭建统一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和手机客户端APP,加快全量停车资源数据整合接入,实现路内、路外停车数据“一张网”。针对路外停车泊位,推动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居民小区、商业综合体等各类停车资源主体,实行停车泊位自主申报、挂网共享、有偿使用,鼓励非保密、非重点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资源应开尽开,驾驶人通过手机客户端即可一图统览、精准预约、错时共享,实现泊位所有人、驾驶人、运营商三方共赢。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南京市公安局

2025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