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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2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小区电动车安全停放、安全充电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12-05 09:19 来源: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徐水兰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小区电动车安全停放、安全充电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一直是居民日常生活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我局持续聚焦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难题,积极探索解决方案。我们高度认同您说的让居民安心、便捷地充电,需要多方共同支持与努力,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在今后一定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纳入民生实事项目

南京市内保障房小区人口密集、充电需求大,以保障房小区为切口,探索解决电动车停放难、充电难的问题。2025年,我市已将保障房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实事,目标是在全市新建500个充电设施。针对保障房人口密集、充电需求大的问题,优先利用小区闲置空地建设;地下消防不达标或地面无空间的小区,鼓励在周边道路设置简易充电桩。

后续工作中,我局将持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这一民生实事工作,以具体的项目推进实施为抓手,分阶段、分批次推动充电场所、充电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强化政策宣传与成果示范,引导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推进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推动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

目前,我局指导各板块通过业主委员会自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投资、引入第三方建设运营企业等多种形式,推动既有住宅小区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新增充电设施1.35万余处,充电端口20.8万余个。出台《南京市既有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配建标准(试行)》文件,规定既有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原则上不少于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 80%。为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对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置的场地边界与建筑外墙的间距不作硬性要求,鼓励合理利用小区周边场地增设停车位和充电设施。

推动建立完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标准也是今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我们将持续探索老旧小区改造中可实施项目,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发展,鼓励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将停充一体化非机动车车棚建设纳入规划,明确非机动车车棚建设标准,让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更加标准化,切实解决居民充电安全与便利难题,提升老旧小区改造的民生实效。

三、消除消防安全风险

为有效降低风险,将符合条件的封闭式车棚改造为敞开式车棚,是老旧小区改造中建设安全系数高非机动车充电设施的重要方向。然而,受限于空间、成本或场地规划等因素,当前多数小区仍在使用封闭式车棚。《南京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中有提到利用民用建筑架空层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和设施应当采取有效防火分隔等措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规定运营主体需配置配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视频监控设备等。目前对封闭式车棚建设要求应当严格实行防火分隔措施,同时加装自动喷淋、火灾报警系统、24h视频监控。

封闭车棚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今后我们将联合消防部门大力推广智能充电车棚建设,推动存在消防安全风险的封闭式车棚改造工作。同时加强对封闭车棚的管理与巡查工作,严格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实施每日巡查,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杂物,消除堵塞消防通道等隐患。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目前,市消防部门通过加强行业培训、消控室值班人员专门培训、社会面宣传培训等方面不断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街镇基层消防监管人员能力素质。同时,将消防宣传进小区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免费为居民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小区居民消防自救逃生能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载体发布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安全提示,发动消防宣传讲师、社区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广泛宣传普及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和违规改装的火灾危害,累计开展消防宣传培训1832次,组织群众开展疏散逃生演练906次。此外,持续加强宣传警示,联合省市报刊、广播、电视媒体多渠道对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进行曝光,形成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宣传声势,引导群众规范停放充电。

今后将持续发动消防宣传员、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在入户门厅、电梯厅张贴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提示,开展进门入户宣传,讲清违规停放充电的危险性。发动社会单位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微博、微信等媒体推送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案例,发布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的危害视频,曝光典型火灾事故和违法行为。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5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