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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399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探索建立我市校外法治辅导员队伍,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法治教育水平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25 11:19 来源: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马健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探索建立我市校外法治辅导员队伍,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法治教育水平的建议,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南京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致力构建多方参与的大普法联动机制,不断提升中小学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目前,一大批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对青少年教育工作充满热情的校外人员参与到我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中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多部门统筹协调,积极参与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

    (一)建立法治副校长队伍。2001年起,南京市开始探索建立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等相关工作,多年前,南京市已经实现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一校一员聘任全覆盖,当时选聘人员以所属地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分局、派出所)、司法局、街道综治办等政法机关的干部为主。2021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根据文件要求,南京市教育局进一步完善了法治副校长制度。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建立了南京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法治副校长聘用人员任职条件、任职要求及选聘程序;建立了南京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平台,实现了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过程网络化信息化管理。2024年初统计数据显示,全市704所中小学校均聘任了法治副校长,有超过十分之一的学校聘请了2名以上的法治副校长,在聘任的810名法治副校长中,443人来自公安机关,164人来自检察机关,135人来自法院,68人来自司法行政机关。

    (二)推广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2017年,根据市政府要求,印发《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在全市教育系统推广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18年底,各区各校通过一校一聘”“多校联聘”“区聘校用等方式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在促进学校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法治化,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参与学校法治教育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统筹开展法进校园活动。2021年起,市教育局坚持联合决定、综合平衡、整合资源、切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与市法宣办统筹开展全市中小学校法进校园活动,各部门于每年初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报送进校园普法计划。2021年至2023年,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管理局、团市委等部门围绕爱国护宪、权利保护、安全防范、社会义务等主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心理结构、认知特点和生活实际,开展中小学校普法教育活动。

    二、多部门通力合作,推动中小学法治教育提质增效

    (一)聚焦普法需求,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

    一是有效提升法治教育的趣味性和互动性。校外法治宣讲人员充分发挥自身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善于将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加强体验式实践教学,比如,组织参观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举办模拟法庭”“法治夏令营,开展《中小学反诈宣防要点》等主题的现场教学等,让学法变得生动有趣。二是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教育活动,提升法治教育的针对性。比如,结合国家宪法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消费者权益日”“国际禁毒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侧重不同的法治教育内容,开展相应主题的法治教育活动。三是打造一批法治教育品牌。比如,玄武区积极打造以检察官唐为主讲人的一唐课品牌,研发《道德与法治》双师讲堂融合课程,通过法治课、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方式,线上线下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课程,为同学们提供高品质的法治教育服务。栖霞区在全省首创法治班主任,打造校园法律诊所,组织法治副校长走进诊所解答师生的法律疑问、宣传法律知识。四是制作优秀法治教育网络课程。市教育局在金陵微校线上教育平台开设法治教育专栏,主要投放爱国护宪、权利保护、安全防范、社会义务等方面法治微课、普法小视频,市法院在百名法官进百校活动中评选出的17个优秀课件,市检察院制作的《网络安全知多少》《预防身边的危险》,以及各区制作的精品课程都分享在平台上,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更加便捷、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普法教育服务。

    (二)发挥职业优势,不断完善学校未成年保护机制

    校外法治工作者特别是法治副校长们在讲好法治课的同时,立足职能,延伸综合保护,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安全管理、开展临界预防、实施或者指导实施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等工作,提高了学生自我防范能力,一定程度上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犯罪问题,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不断完善,育人环境更加平安和谐。一是推广落实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依托法治副校长,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宣传,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2022年底,全市中小学校负责人均签订了《强制报告承诺书》。2023年,各区组织开展入职前查询3926人次,不予录用人员16人,开展在职查询6061人次,解聘6人。高淳区某小学老师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联合化解线索3件,妥善安置监护缺失儿童6人。二是参与学生帮扶工作,协助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突出关心关爱,对特殊人群家中的未成年子女开展帮扶活动,对心理健康存在问题的学生建立专门档案,动态掌握学生的信息。栖霞区以南京市燕子矶中学等9家学校为试点,成立帮帮团,根据未成年人需要开展精准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多项工作,释法说理,帮助化解学生与家长矛盾工作。三是参与学生教育矫治工作。比如,建宁中学的法治副校长工作团队由检察官、法学院教授和派出所警官组成,对学校的问题少年,专门开展帮教转化工作。四是强化校园周边秩序维护,指导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来自公安系统的法治副校长不仅定期深入学校指导建立安全责任制,积极参与学校安全事故预防处置,协助开展纠纷调解和涉校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还指导学校“1+N”常态化固定护学岗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制止欺凌、伤害等涉校违法犯罪,协助学校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周边防控体系。

    三、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各部门凝聚共识、深化合作,齐心协力在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角色定位不高。从法治副校长的履职情况来看,部分法治副校长对自身的身份认同感不足,满足于上几节课、开展几次讲座,履职不够充分,作用发挥不够突出。

    (二)工作开展参差不齐。参照法治副校长选聘条件机制来看,当前,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以属地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街道综治办等政法机关干部为主,各派出机关对法治副校长的选聘标准和管理方式不尽相同,容易导致法治副校长在专业素养、业务能力、教育技巧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三)工作保障不到位。以法治副校长制度运行保障来看,因法治副校长分属不同单位,本职工作繁重,和学校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有时难以协调一致。部分学校对法治副校长工作调整调动掌握不及时,无法及时选聘、改聘、续聘,容易出现工作真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各位委员们提出的建立我市校外法治辅导员队伍的相关建议非常有针对性,将会是我市现行法治副校长等校外人员参与学校法治教育相关制度的有益补充,我们将结合法治副校长工作进行积极研究和采纳。

    (一)探索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团队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自身教育教学需求,参照《办法》聘任条件,从其他执法机关、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聘任校外法治辅导员。选择法治副校长工作基础好的区,试点设立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团队制度,将不同派出机关人员组成法治副校长工作团队,分类确定各团队成员的主要职责,服务区域内学校,更有效地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任职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标杆,分批分期分级分区组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任职培训,培训重点围绕教育相关法律专业知识、教学技能方法、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知识。探索开展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与学校法治课教师集体备课,参加教案研讨、公开课观摩等新型培训模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四员作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政策法规宣传员、法治教育辅导员、校园安全联络员、矛盾纠纷协调员作用,将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纳入全市公益普法讲师团。依托法小助法治宣传服务中心、江宁区益起普法高校联盟,研发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普法课程,打造法治教育精品课程,充实完善法治教育教学资源库。积极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强制报告与入职查询制度,指导学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涉访矛盾,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处置,及时为困难师生、农村学校提供便捷优质法律服务。

    (四)完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考评机制。进一步加强宣传交流,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互促共进的工作氛围。多种形式做好十佳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学习宣传,进一步优化优秀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评选方式,根据工作实际,细化评价依据及量化标准,健全考核、评价、表彰和奖励机制,努力将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打造成有力支持学校工作,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品牌。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教育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