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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福书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过期食品安全管理建议的提案,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
(一)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三类人”“三件事”“三本账”制度,依托“食安员大讲堂”等平台,加强不合格品处置、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注、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培训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义务。二是食品经营单位及时自查清理。要求食品经营单位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条件保存食品,对贮存或销售的食品采用手工或信息化等方式多频次进行自查,查验食品的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及时进行清理,并采取停止经营、单独存放等措施,主动退出市场。
(二)加强重点品类监管。一是针对分装食品、多层包装食品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注不规范的问题,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重点关注生产经营企业进货查验、标签标识、召回制度落实等内容,避免生产经营环节过期食品流出。二是加强对临期食品及其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在日常检查过程中,针对大中型商场超市、小型便利店、食杂店食品经营者所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进行查验,核查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及相应的进货台账,督促食品经营者及时下架销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三)开展专项督查整治清理。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整治清理行业乱象,在检查范围上,重点检查高风险食品经营企业及其仓库;在食品品种上,重点检查保质期较短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在检查内容上,重点检查临期食品和过期、回收食品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和违反回收食品管理要求的经营者,依法严格查处,及时追查问题食品的来源和流向,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经营者信用档案。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倡导健康消费、理性消费理念,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成果,披露典型违法案例,有效震慑违法分子。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推动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增强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合规指导。加强对企业落实《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培训,督促企业合规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强《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的宣贯,指导、鼓励企业进一步优化标签标识。
(三)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监管中发现、媒体报道、群众举报等涉及食品经营者违法违规经营和处置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的线索,认真调查核实,深挖细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再生产加工食品、不按规定做台账记录,以及使用更改生产日期、更改保质期或者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认真核查,及时回应。同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提高全社会举报以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销售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强化社会监督,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市场监管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