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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敏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商会管理服务,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近年来,南京市工商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作为所属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积极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建设,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
1.针对“转变思想观念,明确商会作用”的建议。提案中指出“商会的法律地位缺乏明确规定,现行关于商会的定义较为散乱,效力层次也较低,导致政府对商会缺乏有效引导。”,并建议“以法律法规或文件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商会的性质与地位,大力支持商会建设,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商会发展。”目前,对于这项工作。一是中央有要求。中共中央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规范和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二是全国和省已经启动立法调研。《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行业协会商会法列入第二类项目,民政部部署启动了行业协会商会法起草工作。今年2月21日,民政部《行业协会商会法》专家建议稿起草团队和地方建议稿江苏省民政厅立法起草人员在南京召开立法工作调研座谈会。应市民政局邀请,南京市工商联参加了会议,就提升行业协会商会的能力,培育行业协会商会与监督规范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商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方面提出了立法建议。此外,江苏省目前已经有针对行业协会的地方性法规。2011年11月26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此条例于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进行了修正。三是市工商联专门就此提出提案。今年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我们市工商联界别组专门就“推进商协会立法”提出了第0052号提案,此政协提案由市人大办公厅主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协办,将进一步推动我市商协会的立法工作。
2.针对“优化政策供给,推动商会发展”的建议。提案建议“商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促进非公经济和商会发展的政策落实,制定相应的措施督促协调有关部门配合落实”。对此,我们一是积极参政议政,力推政策出台。近年来,市工商联3个营商环境的系列提案,连续三年被我市3个“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00条”采纳。“关于推动信创产业发展建议”的提案,推动了信创产业政策的出台。“大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南京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大力建设产业强市,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等建议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督办。2023年,市工商联全程参与筹备召开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会,并多次就市工信局牵头起草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26政策提供修改意见。此外,商会也通过会员企业家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工商联常执委等,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为会员群体或行业的健康发展鼓与呼。如南京餐饮商会提出的“举办南京美食节,创新京苏大菜和秦淮小吃”和航运商会提出的“关于设立南京海事法院”等建议,被相关部门所采纳,对提升南京中心城市地位和文化软实力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反映商会诉求,促进政策落实。根据宁委发〔2018〕39号文件,市工商联开通向党政主要领导反映民营企业诉求的直报通道。我们注重反映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的共性问题和诉求,促进了有关惠企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比如《南京餐饮商会沈加华会长关于促进我市餐饮业加快复苏的建议》《关于我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存在问题的情况汇报》《关于我市电梯行业一线员工招工困难的情况汇报》。2020,我们反映了文化企业广告牌免租金的问题,得到了韩书记的批示,为文化企业减免了80多块广告牌的租金。三是加强宣传解读,强化政策宣贯。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近年来,市工商联通过承办“早餐会”、举办新宁商大讲坛、新宁商沙龙等形式,在开展百家创新型民企调研,新春大走访,服务民企面对面等活动中,实时为民企解读涉企政策和服务举措,帮助民营经济人士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市工商联网站开辟“政策法规”专栏,新宁商公众号推出“政策速递”板块,及时推送了例如“@全国中小微企业,这些政策支持你”“两部门发文!制造业大消息”等惠企政策。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国家31条)出台后,我们第一时间召开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围绕学习贯彻、传承弘扬“晋江经验”进行座谈交流;通过商会成立、换届、年会等契机,积极宣传中央和省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重点解读“国家31条”“省20条”“市26条”和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会精神,进一步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提振民营经济人士发展信心,为促进“两个健康”营造良好环境。
3.针对商会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案指出,目前商会的发展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还未能完全适应市场的需要,存在“商会发展不平衡”“商会自身建设存在短板”“商会对内对外的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市工商联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强四化、促四好”(即:系统化、机制化、具体化、示范化),促进全市基层商会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在促进商会均衡发展方面。我们注重“抓两头、带中间”。“一头”抓先进基层组织创建。2023年,全国工商联出台新的“四好”商会认定办法后,我市16家和22家商会荣获全国“四好”和江苏省“四好”商会认定,数量与苏州并列位居全省第一。“一头”抓规范建设补短板。对于能够正常发挥作用的商会,积极帮助其完成注册登记;对于内部治理混乱、活动不正常、社会认可度低的商会,按照《章程》指导其进行改选和限期整改;对于“僵尸商会”或长期不开展活动的商会,坚持专项整治,动态管理,该清退的清退,该解散的解散。去年,我们实现了市属商会登记注册率100%,区属商会登记注册率也超过97%,为商会的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带中间”,就是建立一套完善机制,让绝大多数商会向先进看齐。我们充分吸纳开展“星级商会”考评的经验做法,探索实践出商会工作的数字化坐标体系,在全国工商联商会工作会议上得到充分肯定。同时,我们积极发挥“四好”商会的示范作用,组织观摩学习,培育打造全国及省“四好”商会观摩路线各4条,落实“学一防一推送一”工作,带动更多的商会向先进看齐,促进相互学习提高。二是在补强商会自身建设短板方面。提案指出:“部分商会领导班子缺乏管理经验,未能有效形成领导合力,会员企业的凝聚力不强,商会的自身发展受到了很大限制。”我们注重加强商会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和商会工作能力建设,制定当好会长5项要求,秘书长履职能力建设“12345”等富有南京标准、南京特色的数字化坐标体系。坚持定期举办会长、秘书长工作会议,开展业务培训,部署交流工作,提升办会水平。开展苏商E家,商会换届、年检实务等培训,宣讲解读讲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等政策。组织商会会长、秘书长赴井冈山、延安、通化、古田、红旗渠等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把商会党组织负责人作为重点培训对象,先后组织全市民营经济领域党建工作厦门大学培训班(两期)、无锡培训班等,多次召开“迎七一党建工作交流会”,促进相互学习交流,累计培训500余人次,高标准推动优秀商会党组织书记项目建设,极大提升了商会党组织负责人的素质能力。三是在发挥商会对内对外作用方面。我们积极探索强化商会参与社会治理有效途径。近年来,市青企会召开南京青年企业家高峰论坛;女企联牵线参加关爱困境少年的“新蕊计划”;市文化企业商会举行公益助学签约仪式,被新华日报、学习强国、中华工商时报等近30家媒体报道,产生较好的社会反响。建邺区成立商会发展联盟,打造商会发展“生态圈”,赋能区域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南京健康产业商会召开团体标准审查会,正式发布了《保健食品经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科普服务准则》两项团体标准。品牌家居商会、文化企业商会、会计服务业商会、雨花台区数字企业联合会分别与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商务贸易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学院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促进我市民营企业与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在人才资源方面互培互通、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市贸促会充分发挥国际商会作用,深化国际经贸交流合作,优化涉外商事法律服务,保持与长三角及中部地区国际商会密切协作,推动民营企业会员单位与海外商协会及国际化专业服务机构对接,努力扩大国际商会“朋友圈”,积极筹划并组织民营企业会员单位“走出去”,助力外贸自主品牌开拓市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商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之间相互联系的重要纽带。结合您的建议,市工商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商会建设,不断增强商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在新时期发挥更大的作用。
1.推进商会协会立法进程。作为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052号工商联界别组(单独)提案单位,同时我们也作为该提案的协办单位,我们要配合好主办单位市人大办公厅,同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司法局一起,争取我市尽快将《行业协会商会法》列入市人大立法规划。要加强与市人大办公厅的日常工作对接,通过人大议案建议、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加快推动全国商协会立法进程。要适时开展联合调研考察,深化对中国特色商会组织发展规律的理解把握。要积极配合好民政部门有关全国和省相关条例和规章出台的立法调研,推动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商会的性质与地位,支持新时代商会建设发展。
2.强化商会规范化管理。作为所属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今年,市工商联将通过几个举措,结合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中反馈的问题,加强对商会的规范化管理。一是签订并督促所属商会落实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切实履行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按照《中国工商联章程》,开展对商会会长的年度考评和任期考核工作。三是指导商会学习和使用新版《商会工作手册》,推动商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断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四是依法依规组建所属商会,在市级商会已经实现社团法人登记全覆盖的基础上,着力提升区工商联所属商会社团法人登记率。
3.构建商会梯度培育格局。尽管我们在“四好”商会创建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全国工商联,省工商联对商会建设的目标和要求都有越来越高的标准、层级。全国工商联提出“四好”标杆商会,江苏省工商联提出了培育100家中国特色一流商会和100个一流商会工作品牌(“双百”工程)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商会层次。市工商联要加强对所属商会、团体会员的指导,针对尚未获得“四好”认定的,指导积极参加“四好”商会申报,推动商会对照“四好”标准,固强补弱,不断提升自身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水平。对已经荣获市、省乃至全国“四好”认定的,指导对照更高标准,不断提升层次,构建形成全市“六有”基础、“四好”达标、“标杆”示范、“一流”引领的商会梯度培育格局,以促进全市商会均衡发展,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4.推动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引导商会发挥好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南京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因地制宜加强商会建设。指导各区在当地基础产业、优势产业、民营经济集中的产业组建商会。召开街道(镇)商会建设工作推进会,宣传朝天宫街道商会创造性地将基层治理应用于街巷治理实践的先进经验,推动基层商会结合地区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细化工作举措,增强商会建设实效。二是发挥商会在支撑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指导行业商会通过数据分析行业趋势,为会员企业提供决策支持。促进乡镇街道商会与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与市民政局对接县级异地商会在市级的注册登记工作。发挥异地商会人脉广、资源多、信息灵的优势,宣传推介地方投资环境,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三是推动商会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健全商会服务体系,以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为核心,推动商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努力把广大民营企业蕴藏的宝贵资源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推动南京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工商联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7月30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