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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月红等6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
一是人民调解组织矩阵化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3600多个,其中区、镇街、村居三级区域性调解委员会1345个,企业调解组织114个,医患、消费、道交、物业、劳动五大领域专业调解组织100个,金融、知识产权等其他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34个,派驻法院、公安派出所、检察院、信访局等部门的调解工作室194个,个人调解工作室500个,此外,在每个村(社区)都设立了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
二是人民调解员队伍力量比较充实。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8500余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近2600名,大部分为区、街镇调委会的调解员,以及派驻法院、公安等部门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由各级财政保障。剩余约5600人为兼职人民调解员,包括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学、医学或其他领域的专家等,不领取工资,有的可以领取少量案件补贴。通过落实分级培训机制、依托调解员协会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并与案件补贴挂钩等方式,调解员的专业化水平、调解能力等都有所提升。调解员队伍的年龄结构有所改善,六合区、建邺区等区,50岁以下的调解员比例已经超过50%。此外,市人民调解员协会还成立了医患纠纷调解、家事纠纷调解等领域的专业委员会,为全市人民调解员提供专业支持。
三是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基本健全。落实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按照村、社区调委会每周一次、街镇每半月一次、各区每个月一次、全市每个季度一次,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并在元旦、春节、“两会”等重大节日或敏感时期开展专项排查,对排查出的纠纷早发现早化解。规范调解员队伍建设相关制度。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会同市法院、财政、编办、人社、政法委等5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调解员案件补贴标准、专家咨询费用发放等保障。各区也分别制定了细化的实施办法。
2021年以来,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处矛盾均超过17万件,今年1-6月,已经成功调处8.7万余件。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一是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积极探索“1+6”模式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体制机制创新,依托专家咨询机制确保专业,完善“一站式”化解机制提升效能,每年为驻宁医疗机构和省内外广大患者化解医患纠纷500余件。大力促进行业性专业性纠纷化解工作,指导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企业等成立了金融消费、资本市场、知识产权、二手车交易、宠物诊疗、设备租赁、快递物流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各区立足区域经济发展实际,推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打造特色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如秦淮区文旅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老门东调解工作室、浦口区白马商圈“商贸浦畅”调解工作室等。
二是健全商事商会调解工作机制。会同市工商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南京市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导商会充分认识调解在服务会员方面的积极作用,拨付经费支持商会调解。鼓励商会积极探索调解的市场化发展,通过向受益企业收取调解费用的方式,推动商会调解良性发展。指导有需求的企业设立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如雨花台区货运行业人民调解工作站(运满满)、江宁区的菜鸟网络空港园区调委会等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22年以来,全市新增商事商会调解组织32个,企业调解组织65个,新业态调解组织12个,全省调解会议对我市相关工作经验予以推广。
三是延伸矛盾纠纷服务触角。开展人民调解“两进”(进小区、进村组)工作,探索在网格、小区、自然小组等建立调解工作站,打通人民调解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江宁区已建成社区(村)“宁无忧”调解工作站63个,在网格内把核酸小屋转岗建成调解驿站,在小区物业、居民楼栋开设“有事您说话”“百姓说事”等调解阵地;六合区建立了以社区(村)调解组织为龙头、网格法治片区为枢纽、乡贤调解小组为基础的三级组织网络,专职调解员下沉到法治片区巡回走访;江北新区开展“调解员入网格家庭”工作,在社区网格张贴公示牌、墙贴等1200多份,公示调解员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群众与调解员沟通渠道。 四是深化“调解+”机制衔接。会同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完善全市公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南京市公调对接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公调对接的适用范围,完善处置流程。会同市法院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开展优秀驻院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深化访调对接,努力化解信访积案。深化检调对接,发挥人民调解在适用刑事和解等轻微刑事案中的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继续推动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新发展。
一是建强基础,延伸服务网络。继续推进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深化人民调解“进村组、进小区”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公示服务信息,提高基层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努力实现人民群众遇到纠纷能够“想得到、找得到、信得过”人民调解。持续推动金牌个人调解工作室、家事调解社区工作等优秀基层调解力量提档升级,推动各区深化“一地一品牌”建设,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非诉服务提升行动”。二是需求导向,继续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企业调解等发挥更大作用。强化对知识产权、互联网、旅游、金融等重点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培育、引导和监督,因地制宜推进互联网消费、快递外卖、网约车等新业态领域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培育企业调解组织,推动商事调解的市场化探索,实质性开展律师调解工作。三是补强力量,推动人民调解“三库”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充实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库;建立人民调解后备力量库(协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卫健、信访等部门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将具有调解工作意愿的退休机关干部登记建档,作为聘请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的人才库)。四是落实人民调解相关保障。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继续加强与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市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希望各位政协委员继续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共同推动完善保障机制,努力实现至少从省级层面,将人民调解经费的保障力度纳入平安建设等考核体系中,明确保障金额,夯实人民调解基层基础。
南京市司法局
2024年7月24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