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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339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强我市桥下空间治理与利用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11-20 09:54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李越峰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桥下空间治理与利用的建议,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快速发展,高架桥、立交桥等城市桥梁越来越多,在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现实下,城市桥下空间凸显其利用价值。您提出的“加强桥下空间治理与利用”建议,我局一直高度重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规范有序利用桥下空间资源,消除桥下空间无序违规占用隐患,保障城市桥梁结构完好和运行安全,展示良好城市形象。

一、桥下空间利用情况

城市桥梁桥下空间是指桥梁垂直投影面以下,除水面、铁路、道路以外的空间及场地。目前纳入南京市城市桥梁行业管理的有立交、高架桥梁72座,桥梁在工程建设时桥下空间以设置绿化设施为主,后期根据相关需求和设施实际,将部分桥下空间合理改造为休闲广场、停车场、市政养护基地等。

1.绿化休闲类,主要用于绿化带、休闲广场、体育设施等。如利用龙蟠路高架、王家湾跨线桥、仙隐北路跨线桥等桥下空间设置绿化带,利用中央门立交、下关大桥、栖霞大桥、机场连接线桥下空间设置为市民休闲广场,利用复兴桥桥下空间设置体育设施。

2.交通设施类,主要用于公交场站、停车场等。如利用经五路立交、中山南路高架、幕府西路高架、古平岗立交桥下空间设置公交场站,利用清凉门桥、赛虹桥立交、应天大街互通立交桥下空间设置停车场。

3.市政设施类,主要用于市政道路、园林、环卫等维护单位基地,城市安全、治安管理的监控设备、岗亭等,多功能智能杆、信息屏、供电箱等,公共厕所、防洪排涝设施等。如利用双桥门立交桥下空间作为环卫养护基地,利用常淮桥桥下空间作为市政养护基地,利用草场门桥桥下空间设置公共厕所,利用下关大桥桥下空间设置排水泵站。

二、桥下空间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开展桥下空间及防护设施整治,保障桥梁运行安全

2020年,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桥下空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明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全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我局与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制定《南京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占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落实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桥下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对桥下空间保留占用安全评估20处,整治清除违规占用10处。如对清凉门桥下原停车场占用经安全评估后予以保留,面积约2000平方米,方便周边市民停车需求;对饮马桥南侧桥下空间约100平方米违章建筑及杂物占用协调属地政府进行清除,消除安全隐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要求,2020年至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南京市60座桥梁护栏等防护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行车和行人通行安全。

(二)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桥下空间的规范管理

1.完善管理标准。依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2020年我局和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在方案中对桥下空间的使用原则、标准、范围、流程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统一规范了桥下空间的使用管理,为今后长效使用桥下空间奠定了基础。

2.强化巡查检查。我局严格按照《南京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等相关技术规范开展日常维护管理,按照一桥一档要求建立完善桥梁养护档案,明确桥梁巡查维护管理责任,规范桥梁巡查、维护等工作开展;完善桥下空间占用的单位、位置、用途、面积等基础信息,规范桥下空间管理。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护栏、防抛网等防护设施损坏情况,均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维修;在日常巡查中做好桥下空间的巡查,发现违规占用行为及时联系属地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对桥下空间占用单位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及时联系督促占用单位进行整改,保障桥下空间符合各项管理要求;同时完善《南京市城市道路维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加强对桥梁设施及桥下空间管养情况的检查考核,每月进行考核通报,督促市区管养单位不断提高维护管理效能。

3.加强执法整治。一是加强巡查执法。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托属地管理和网格化巡查,加强桥下空间的巡查、执法力度,对属于城管执法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垃圾堆放、车辆乱停、环境脏乱差等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加强常态治理,确保桥下空间干净、整洁、有序。二是开展专项执法。近年来,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指导各区(园区)执法队伍及属地街道城管中队,通过开展集装箱房专项整治、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停车场专项整治、创建文明典范城市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桥下空间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

(三)安全合理有序使用,发挥公益作用

我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从“安全使用、公益为主、合理利用、规范管理”的原则出发,积极发挥桥下空间的公益功能,探索将桥下空间用于公共停车、养护基地等公益用途。

1.2017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南京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南京市域既有铁路高架桥下土地综合利用总体规划》,在分析市域既有铁路高架桥下土地现状和规划情况的基础上,构建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既有铁路高架桥下土地综合利用体系,实现高架桥下土地安全保护、以用促管、节约复合、路地融合的有序利用协调,并为今后既有铁路高架桥下建设项目提供规划管理依据。

2.2020年,我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南京市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鼓励利用城市高架桥桥下空间,设置公共停车场(库),并优化了相关审批办理流程。市建委结合城市桥梁建设,兼顾周边需求,对桥下空间开展了综合利用的探索。如在红山路和燕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中晓庄互通立交区域开展了桥下空间停车应用试点,将桥下部分绿化空间调整为停车场,新增了机动车停车面积5300m2、非机动车停车面积1300m2,目前停车场已建成投用,为市民提供便捷、高效的高架桥下停车服务。

3.2022年,我局委托专业单位开展了南京市城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利用研究工作,通过调研南京市以及国内其他城市桥下空间利用的理论研究和建设现状,对各类桥下空间进行整理分类和对比分析,提出不同类型桥下空间开发利用要求和设置原则。结合南京市各片区城市功能,对中心城区划分桥下空间利用分区,提出不同的桥下空间利用建议,探索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利用策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保持工作力度不放松,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坚持长效抓好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工作,确保桥梁设施状况完好,安全有序运行。

1.强化日常巡查维护管理。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严格落实巡查维护要求,重点对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加强针对性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管养单位提高维护绩效。定期对桥下空间利用情况及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桥下空间利用单位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及时联系督促使用单位进行整改,保障桥下空间符合各项管理要求。

2.安全有效利用桥下空间。严格坚持桥下空间利用“安全使用、公益为主、合理利用、规范管理”的原则,综合考虑桥梁安全、空间利用效率、社会效益、景观风貌等因素,结合桥下空间现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桥下空间资源,满足公共利益需要和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推动实现城市更有柔性、发展更有活力。同时,市投资促进部门也将在招商引商、配套服务等方面持续改善优化,充分利用我市桥下空间加强项目招引和推进。

3.长效规范桥下空间管理。我局将按照《南京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等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对于新增的桥下空间利用,利用主体须按要求向桥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临时占用,经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签订桥下空间使用协议,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后,方可按批准同意的占用方案进行使用。对于违法占用桥下空间的行为,我局将配合城管执法部门严格查处,确保设施完好。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交通运输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