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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31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强我市道路病害治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11-20 09:54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严震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道路病害治理的建议,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城市道路作为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要维持高质量的运行,提供市民满意的服务,需要建立健全保养小修、中修和大修有机组合的完整养护体系。您提出的“加强道路病害治理”建议,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

一、城市道路管理养护情况

1.扎实开展日常管养工作我局不断完善《南京市城市道路维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从考核标准、巡查整改、检查考核等方面,做好城市道路设施精细化管养;深入落实“养护单位规范巡查、管理单位定期检查、行业管理部门督查”三级巡查体系要求,加强对各区城市道路管养单位的行业指导督促,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加强城市道路设施管理养护检查考核,编发工作简报,通报检查考核情况,考核结果同步纳入全市城市治理考核工作;统筹做好资金保障,2023年全市共安排道路维护支出约5亿元,提高道路设施品质,方便群众日常出行。20241月起,我局在全行业推广实施《南京市城市道路设施精细化养护技术指南》,进一步规范全市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养护作业行为。

2.持续推进优质养护示范路等专项整治工作。我局积极推进各类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完成27条优质养护示范路创建目标任务,整治提升江东中路、茶亭东街和双龙巷等161条道路平整度,完成市管设施中修项目25项,进一步改善设施状况。

3.积极推进城市道路病害治理专项工作。目前,主城区城市道路部分设施已超使用年限,道路老旧、破损较为严重。近年来,随着交通流量和荷载大幅增长,城市道路处于饱和运行状态,加剧了城市道路沥青路面疲劳损伤老化。为有效改善设施状况,我局会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积极开展城市道路病害治理专项工作。

一是充分开展调研,加强统筹协调。我局会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主城区范围237条重点道路进行系统排查,运用资料调阅、现场排查和专业检测等方法综合评价道路设施整体情况;掌握管线建设计划及维修需求,科学统筹建设时序,避免路面重复开挖等。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强化评审把关。加强病害成因分析,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并邀请行业专家和相关部门进行评审把关;积极运用半柔性抗车辙路面等新材料、新技术,提高病害处置质效。20241月我局提请市政府同意,将梳理出的121条道路列入2024-2026市城建计划分三年基本实施到位,总投资约8.7亿元。其中龙蟠路、黑龙江路、明城大道等30条主次干道病害整治工作计划于2024年实施,重点整治路面裂缝、坑槽、交叉口车辙、井盖沉陷等突出问题。

二、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情况

1.加强占用挖掘日常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挖掘项目开工检查制度。要求市、区监管人员准确把握项目开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须完成规划部门验线申报工作后,方申请开工检查立健挖掘项目管理综合评价制度。加强关序节把控,如基层、面层接施工,回填材料分层压实过程,管线保护措施等开展挖掘项目安全文明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挖掘执照是否公,安全围、警示灯、标标牌是否设置,沟槽是否切割,相管线保护及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是否落实到位等。定期联合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开展专项联合执法,加大施工中违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管线施工安全文明范项目评对主城区、郊园区筛选申报的已办理城市道路挖掘行政许可的管线施工项目,按照标准进行综合评选,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2.强化挖掘沟槽恢复检查及验收。严格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及审批内容,统一验收沟槽回填修复质量和实际挖掘面积。挖掘施工过程中,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挖掘沟槽回填修复质量开展专项检查检测,重点检查回填材料质量,检测沥青层厚度、平整度、外观、回填层压实度及级配情况等指标,对检测不合格的沟槽要求及时整改,并跟踪整改过程,确保整改达标。2023年,共计检测挖掘沟槽360个点位。同时,每年组织开展全市老旧沟槽专项整治维修工作,2023年共整治维修321条挖掘沟槽,面积约1.1万平方米,消除沟槽破损、网裂、沉陷、凸起等病害,整治后沟槽与周边道路设施接茬平顺。

3.统筹管线施工。对道路大中修、环境综合整治等道路出新整治工程,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可研、立项阶段咨询管线单位需求,将管线工程统筹考虑,一并纳入项目中整体实施;在项目实施阶段,要求建设单位统筹管线施工,本着“应下尽下”“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保证管线施工随着道路出新整治工程同步实施,避免道路重复开挖。

三、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查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查处工作,我局会同市公安局于20231月联合印发了《全市货车超限超载路警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采取“人防+技防”“现场+非现场”“应急处置+延伸打击”相结合方式,充分发挥不停车称重系统、查缉布控系统等监测效能,综合运用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手段,着力强化对“百吨王”违法车辆的管控。2023年,累计检查超限超载2.9万起,持续保持全市超限率低位运行管控目标。

四、提案中涉及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提案提及的具体路段病害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现场调查,制定整改方案,协调相关单位加快推进实施。目前已完成西桥等4条道路病害的维修整治工作,罗廊路等其他提及道路,已经排定工期计划,相关单位将按期推进实施。下阶段,我局将继续督促相关单位按期实施维修计划,确保设施病害整改到位,有效改善道路设施状况。

五、下一步工作

1.加大日常管理养护。一是进一步完善管养制度。结合正在修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管理养护的若干意见》,加大对区级道路管理养护标准的研究,规范完善道路验收、养护、更新运行和许可流程,压紧压实管养责任,优化完善城市道路管理养护机制,推进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巡查维护。严格落实三级巡查体系要求,结合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业务监管系统,加强对各区城市道路管养单位的行业指导督促,加大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强化道路管理养护综合性管理举措,不断增强问题发现和处置的主动性、针对性、及时性,保持道路整体完好状态。三是进一步加强检查考核。切实发挥检查考核促进工作开展的重要抓手作用,进一步优化考评体系,强化结果运用,严格奖惩措施,提升检查考核工作实效。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人文关怀。鼓励相关单位结合景点片区特色,对旅游景区道路等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加强道路精细化管养水平;多措并举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围绕民生实事、品质提升等活动,广泛宣传城市道路管理成效和亮点,提升行业影响力。

2.推进城市道路病害治理项目。我局将继续按要求加快推进30条主次干道病害整治,并在项目整治过程中鼓励应用半柔性路面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整治成效。同时,按要求进一步梳理城市道路状况,按照“位置重要、问题突出、影响较大、迅速改观”原则,结合道路检测成果及投诉热点,形成2025年城市道路病害治理项目计划,及时申报纳入城建计划储备项目。

3.加强占用挖掘管理。一是开展大型基建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结合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地铁等大型基建占用项目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落实情况、占用及责任区域内城市道路设施完好情况、病害问题整改处置情况以及迁改沟槽回填修复情况等。检查结果报市精细化办,统筹协调解决地铁等大型基建占用项目导改频繁、周边设施状况不佳、交通拥堵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二是继续开展老旧沟槽专项整治。开展老旧病害沟槽调查,制定修复实施方案,市管、主城各区修复病害沟槽不少于1500平方米,郊园各区不少于1000平方米,南京南站不少于500平方米,消除沟槽病害,达到道路设施完好、市民出行舒适的目的。

4.推行工程项目周边道路设施保护会办制度。为解决工程项目周边道路设施问题,确保市民出行安全,我局将积极推行工程项目周边道路设施保护会办制度。项目施工前,市、区管理单位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周边道路设施情况进行现场勘查,掌握基本情况,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道路设施的保护责任;施工中因重载车辆、超限车辆进出场造成道路设施损坏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承担维修责任。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道路设施损坏等情况实施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建设单位整改到位。工程结束后,市、区管理单位对周边道路设施状况进行检查,道路设施损坏部分,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会办制度要求,承担维修责任,保证设施完好。

5.持续抓好超限超载查处。我局将继续强化部门协同联动,配合市公安局等执法部门,做好路警现场治超、“百吨王”查处、非现场追处、源头管控等重点工作,防止反复碾压造成道路病害重复发生,长效保持道路设施状况完好。

6.加大城市道路维护经费投入。我局将会同财政部门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对养护经费指导价进行测算,适时调整养护经费投入,为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管养水平提供资金支撑保障管养工作有效开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市交通运输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