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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00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大南京市企业青年就业群体租赁住房供给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24 16:55 来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致公党南京市委: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南京市企业青年就业群体租赁住房供给的建议,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企业青年就业群体是我市新市民、青年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发展的生力军。我市坚持规划引领、加大政策支持、优化选址布局,不断探索新路径,增加多元供给,努力推动解决企业青年就业群体居住问题。

    一、强化规划引领,加大租赁住房多元化供给。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推进,持续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结合各区人口流入及城市产业发展战略,按照“职住平衡、产城融合”原则,编制《南京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聚焦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引导各要素联动,推进租赁住房有序发展。持续优化机制,注重压实各区筹建主体责任,建立发改、规资、建设、房产、国资等多部门协同、市区联动机制。搭建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开展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实现数据与人社、公安等部门共享。同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坚持多元供给,鼓励多元主体共同发展,调动各类企业积极性,不断提高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满足不同类型的住房租赁需求。近年来,安居集团、东南集团等国有企业已经开发建设租赁住房项目22个,其中已建成项目14个,在建项目8个。后续,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早形成有效供应。

    二、加大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建设租赁住房满足租赁需求。在土地政策支持方面,出台《南京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南京市空间要素保障创新计划和若干配套政策(2022年版)》等政策文件,推动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利用闲置和低效用地、商业办公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享受不补缴土地价款相关政策。做好供地保障,坚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在资金支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为租赁住房项目提供低成本、长期性的稳定资金支持。目前,已有多个租赁住房项目获得银行长期低息贷款授信额度。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在行政审批支持方面,出台《南京市存量房屋改建为租赁住房办理实施细则》,明确存量房屋改建为租赁住房具体审批办理路径,优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后续,我们将推动各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为解决企业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供给提供政策支持。

    三、优化选点布局,促进企业青年就业群体职住平衡。科学布局租赁住房选址,根据全市用地规划安排,新增租赁住房用地重点安排在工业园区、高校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轨道交通站点、公共交通枢纽等周边。近年来,已经在江宁区配套建设了珑熹台等租赁住房项目,在江北新区新建了智能制造产业园龙山南路等租赁住房项目,上述项目将陆续形成供应能力,有力促进区域内职住平衡。建设租赁式社区,建设东南青年汇、安居瑾家等大型租赁社区,配套建设共享空间、阅读区、商超、地下停车位等设施,初步实现租赁社区智能化管理、管家式服务。下一步,我们将在此基础上推动更多租赁社区项目落地,满足企业青年群体各种租住需求。

    四、探索创新方法,研究解决企业青年就业群体住房新路径。目前,对企业青年就业群体住房问题,可以采取购买商品房、购买产权型保障房、承租公租房、保租房和领取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解决。前期,我市对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模式进行了试点探索,已累计供应8700余户,解决了部分群体住房需求。为加大解决青年就业群体住房力度,我市积极探索“宁青驿站”新路径。2023年以来全市推出“宁青驿站”南京青年人才驿站项目,截至2024年上半年,已建设运营27家“宁青驿站”,累计服务来宁求职青年10538人次,累计服务63560天,为广大求职青年融入南京提供了坚实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相关部门,在规划引领下,继续落实好各项支持政策,加大房源供给力度,更好地解决好企业青年就业群体住房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