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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东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效的建议,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2023年,南京市不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持续做优“宁享养老、银发无忧”城市品牌,打造“苏适养老”南京典范。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00多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100%,其中三级及以上等级居家中心900多个,实现100%社会化运营。随着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日益多元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持续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由原来的“五助”拓展到“十四助”,较好满足了居家老年人的刚性养老服务需求。
一、围绕实际需求,分层分类提供养老服务
在养老服务实际工作中,我们充分考虑不同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提供精细化养老服务。一是专业机构养老。目前,全市备案养老机构有355家,基本做到“兜底有保障、普惠有供给、品质有选择”。目前,近1.6万名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得到持续专业化照料。养老机构普遍配置专业社工,广泛开展文体活动,能够较好满足老年人住养各项需求。二是社区居家养老。近年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社会力量向政府养老扶助对象、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总人数超过25万)提供上门服务,积极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大力发展社区日间照料,帮助解决子女上班时间老年人照料问题;在全国率先探索并建成家庭养老床位9000多张,相当于90家中等规模养老院,把“机构式”服务送进门,被国家民政部、财政部评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并向全国推广。为家庭养老赋能,将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免费培训纳入基本养老服务目录,2021年以来参训老年人家属超3.2万名;向居家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料亲属按照每年15天、每天150元标准,提供“喘息服务”,已惠及2000多户。三是促进医养融合。卫健部门通过家庭医生签约,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家庭医生团队,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提供与大医院的双向转诊、预约服务等。医保部门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向家庭延伸,支持就近就便设立家庭病床,取消原家庭病床起付标准,将个人自付比例调整为参照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政策执行,即在职和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在二级医疗机构分别为5%和3%,在一级分别为3%和2%;将家庭病床的支付限额提高至每季4050元,有效减轻老年群体居家养老就医负担。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对于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依法向登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章程核准、修改业务范围,并根据修改后的章程在登记证书的业务范围内增加“养老服务”等职能表述;社会力量举办的营利性医疗机构申请内部设置养老机构的,依法向其登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在经营范围内增加“养老服务”等表述。四是发展失能照护。2021年7月1日,我市正式实施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覆盖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800余万人。经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可自愿选择入住机构或居家接受照护服务。居家接受入户服务的,可享受18项专业照护服务,每月服务30个小时,价值1350元;入住照护服务机构的,失能保险基金支付1800元/月。全市累计享受人员4万余人,其中七八成为老年人,有效解决重度失能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问题,减轻失能家庭经济负担。
二、聚焦标准规范,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市委市政府明确将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社区居家老人长期照护体系。一是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已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00多家,社区综合护理中心120多家,为老年人提供助餐、送餐、助洁、助浴、代购等服务。同时,在农村地区建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7个,鼓励养老机构“开门办院”,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共享服务设施。二是解决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落地难题。南京在全国率先提出社区40%以上用房“无偿”用于养老服务,经调查,此项要求已基本实现,有效降低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成本,社区居家专业养老服务组织从2012年的8个,增长到目前的1400多个。对于新建小区,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全市每年新增规划养老设施约60万平方米。2022年10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50号)强调,对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不达标的区域,以公共房产补齐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商业等其他用途出租。三是突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连续多年将“养老服务”列为南京市地方标准重点征集领域,会同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养老机构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规范》《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导则》等相关市地方标准7项,《老年人助浴服务规范》等一批市地方养老服务标准正在制定,促进全市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四是规范相关照护政策。2022年,市民政局发布了《南京市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共有公共服务类9项、医疗服务类3项、社会救助类8项、养老服务类16项等36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进一步规范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各项政策。
三、突出人文关怀,提升养老服务品质内涵
始终坚持老年人至上,满足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一是扩大社区养老医疗服务供给。三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全市范围内的各种医疗机构签订紧密合作协议,能够在挂号、专科治疗等方面有效化解社区老年人就医难问题,对于四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还内设护理站或其他医疗机构。卫健部门认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年为老年人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积极采取上门体检方式为临近的养老机构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其中,2023年全市共有90余万名60岁及以上老年人接受免费健康体检。二是发展为老志愿服务。举办市养老服务互助时间平台2022年度优秀典型表扬活动暨系列指南发布会,有3家区级优秀管理中心、10家优秀服务点、4家优秀团体志愿者、29名优秀个人志愿者受到表扬。市红十字会打造70余人的养老照护师资队伍,面向老年人及其子女、社区工作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等开展培训,年均参训万人以上;还建立“红十字养老照护志愿服务队”14支,年均到养老院和社区上门服务1000余户,接受送餐、理发及陪同就医、心理咨询等服务的困难、空巢、独居老人达2000余名;开展“博爱光明行”项目,年均开展义诊400场,筛查2万人,资助50万元,让500名患有白内障老人重见光明。三是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近年来,我市各级文化部门和公共文化机构以广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导向,以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为原则,在推进社区图书室等文化设施建设的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宣传教育、知识普及、文化娱乐等功能,积极组织动员广大老年人参加各类文化活动。四是狠抓人才培养。对从事养老护理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3—5万元一次性“入职补贴”,工作1年以上的养老从业人员每月给予100—800元“岗位补贴”,2021年将近700万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一线护理员手中;市区联动每年对50%的养老从业人员实施职业技能培训。
下一步,结合您的真知灼见,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调查研究,在社区居家养老方面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稳步增加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更加注重从需求侧视角制定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政策,畅通老人及其亲属的需求表达渠道,动态掌握老人对现有服务的评价、期望服务的项目等信息,有效增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针对性。动态参照江苏省一类地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当提高重点养老服务对象的政府购买服务标准,持续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以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养老服务清单作为基础条件,覆盖老年人完整健康周期。
二是精准对接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充分考虑不同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将精准对接需求作为社区居家养老的切入点、立足点,针对需求不同的老年群体提供精准化、规范化的养老供应,提高医养融合资源的使用率与利用率。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调查工作,通过开展科学化、规范化的考核评估,结合老年人各项技能、身体素质等相关指标,根据调查结果进一步细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为不同状况的老年人提供区别化服务,为老年人设置个性化、针对性的养老方案。定时定期开展身体检查,提供上门照料、清洁及医疗等养老服务,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服务,提高服务的精准度,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三是强化社区居家养老综合监管。认真落实《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采取信息化手段规范服务,对养老服务组织的服务质量实施电话回访、实地核查、动态监测、综合监管。对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养老补贴发放等,都引入专业第三方进行逐一评估,对居家上门服务做到“六个一”,即一份完整的记录、一份有效的评估、一份有力的保障、一份规范的协议、一份明确的清单、一份常态的回访,对达不到服务要求的由区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扣除补贴,逐步实现养老服务数据、服务、监管“一网统管”,提升监管效能。强化服务导向,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调查评估,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机制,根据老年人满意度测评反馈,充分了解老年人对社区居家服务的真实评价与服务期望,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我们将积极构建具有南京特色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服务供给、丰富服务内涵、提升服务品质,努力满足全市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我们也恳请您和社会各界人士继续关心、支持南京养老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民政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民政局
2024年7月29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