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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震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人民法院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立案监督机制,优化类案审判资源配置等”的建议
一是强化立案监督机制。通过开展专项督察、明查暗访、网上立案和诉前调解案件系统抽查、视频检查等方式,对立案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限期整改。二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全市法院在立案时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但秉持调解自愿原则,诉前调解不成或当事人坚持起诉、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依法及时立案,坚决杜绝“以调代立”,严禁将诉前调解作为人为阻滞收案的“蓄水池”。三是统筹司法需求与司法供给关系。当前,全市法院各类案件数量不断攀升,2023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323029件,同比增长10.02%;全市基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287457件,同比增长10.04%,法官办案任务重,人案矛盾突出。对此,南京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员额动态调整等文件精神,坚持法官员额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倾斜,持续优化司法人力资源配置,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同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以委员提出的金融审判为例,2023年,全市法院以建邺法院长三角金融多元调解中心为重要载体,打造金融纠纷源头化解南京模式,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法院信用卡纠纷收案数同比下降24.22%,票据纠纷同比下降48.60%,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收案数同比下降1.69%,实现了金融纠纷从高速增长到开始下降的拐点。强化制度创新,探索实施内外协同、部门联动、诉非衔接、分层过滤的金融纠纷漏斗式化解六步法,通过预查废剔除一批、以保促调化解一批、非诉调解分流一批,确需诉讼清收的,优先适用支付令、小额简易程序、合并审理实现简案快审,尽最大可能短平快、低成本、实质性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立案监督工作力度。对于人民群众反映的不及时立案、不规范立案的问题,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加大整改落实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对当事人投诉多、立案数量波动异常、立案偏离度大的基层法院进行预警通报。推动诉前调解规范化运行。加强对诉前调解案件的程序监督,严控诉前调解案件时限,深化诉前调解与诉讼的程序衔接,合理配置解纷资源和工作力量,努力形成诉与非诉对接的整体合力和工作“闭环”。加强数字法院建设,以金融审判为例,提档升级“群体证券纠纷智审平台”,为投资者提供身份核验、诉讼风险评估、无纸化立案、在线审理等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体性纠纷当事人参加诉讼,促进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二、关于“利用网络科技设施和信息手段,提高办案效率、交流效率等”的建议
近年来,南京法院积极畅通法官与当事人、律师网上沟通渠道,制定《关于充分发挥网上服务功能、畅通网上沟通渠道的若干规定》,依托江苏微法院研发上线“联系法官”功能。当事人和律师在诉讼服务网或小程序端可以提交联系法官、材料转接、判后答疑等请求,法官在三个工作日内接收并回复当事人的申请,相关回复内容会实时反馈当事人。同时,市法院定期分析通报全市法院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督促提醒相关业务部门及时处理网上服务事项,确保网上沟通渠道畅通,回复率达到100%。但目前还存在个别法官、法官助理对系统软件操作不熟练,网上诉讼服务事项办理不到位的情况,尤其是联系法官小程序功能有待更新完善,在当事人提出相关申请后,系统有时不能及时通知法官,导致信息接收延迟。下一步,我们将立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进一步深化系统集成和功能整合,不断优化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江苏微解纷等各类网上、线上诉讼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一站通办,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目标,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参与诉讼的便利度。完善联系法官功能,加强小程序推送功能,做到申请事项的实时推送与提醒,便于法官及时接收处理,提升平台运行实效。
三、关于“巩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机制和成果”的建议
近年来,南京法院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持续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严格落实司法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各类案件审判流程信息、生效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确保律师及时知悉案件进展情况。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的意见》,完善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机制,建立律师参与诉讼专门通道,在人民法院安检通道为律师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目前市法院及大部分基层法院设立了专门的律师休息室,并配备了备用律师袍。下一步,我们将健全完善法律职业共同体沟通交流机制。深化法官与律师互动,推广联系法官小程序,畅通沟通渠道,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探索搭建律师电话专线,便于律师多渠道反映个案诉求,快速与法官取得联系,营造良好律师执业环境。加快工作进度,推动实现全市两级法院律师休息室设置及备用律师袍配备全覆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市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7月26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