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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00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夯实基础、提升质效, 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强更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25 17:37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致公党南京市委: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夯实基础、提升质效, 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强更优的建议,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南京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

    目前,全市纳入全国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7616个(其中省级237个、市级307个)、农民合作社4007家(其中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2家、省级示范社88家),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超80%。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主要呈现三大特征。

    一是经营实力稳步提升2023年,南京市家庭农场销售收入35.6亿元、农民合作社25亿元。全市家庭农场户均经营总收入达40.5万元,年销售额超50万元的家庭农场1244家、占比总数23%,最高家庭农场年收入超过2000万元。超千万收入的农民合作社41家,超亿元的农民合作社2家。

    二是经营业态不断拓展2023年,一二三产总产值约398.6亿元,同比增长14.6%。休闲、观光、创意家庭农场400余家,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相关合作社86家,农村电子商务合作社186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综合收入超140亿元。

    三是利益联结日趋紧密。单个家庭农场户均雇工2—3人,吸纳周边农户就业超过1.5万人,受雇农民年增收4万元以上。农民合作社入社成员近25万人,2023年盈余3.96亿元,同比增长2.06%,2000多家合作社实现了二次分红。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市区镇三级家庭农场服务联盟体系,服务全市85%以上的家庭农场,带领家庭农场从“单打独斗”到“抱团发展”。

    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聚焦政策精准发力,强化主体要素保障。制定出台《南京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振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政策文件,着力构建覆盖财政、人才、土地、科技等全要素保障的政策支持体系。一是强化三农投入。市区两级财政年投入乡村振兴资金规模持续增长,2023年全市“农林水支出”安排数 75.0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4.49%,实现投入和占比双增长。全面落实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政策,土地出让收入的6%用于农业农村发展,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二是育强乡村人才。全市行政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95%,正、副高级乡村振兴师专业技术资格60余人,集聚乡土人才近4000名。实施“智汇三农”人才工程,每年培训高素质农民8000人以上,累计培育3批、共300名农业农村“头雁种苗”。引进341名青年大学生“新农人”,涌现出浦口区名文家庭农场主邵立昌、溧水区丰谷家庭农场主陈俊等一批“90后”新兴的“农二代”。三是创新用地供给。按照不低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5%的比例预留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专项用地指标,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以地入股、联营等方式保障项目落地,破解供地难题。继栖霞区首宗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批准实施以来,不断抓紧推进全市入库的3批、226个项目用地需求落地落实。同时,加强设施农业用地供给,2023年全市设施农业用地入库68个,总面积约47.58公顷,有效保障现代农业发展。四是坚持科技驱动。充分发挥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等34家涉农科研院所优势,放大国家农创中心、国家农高区科创引领作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加速迭代,建成国家及省市科研平台100余个,打造先进农技应用示范场景50多个、“四新”推广示范基地200多个。建设粮食生产“无人农场”12个,数字农场(渔场、牧场)15个,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74%,浦口区获评“全国首批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

    (二)聚焦深化改革赋能,激发主体发展活力。围绕确权、赋能、搞活重点,加强农村各项改革成果综合运用,切实增强乡村振兴动能活力。一是推进涉农审批改革。大力推行“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审批服务“精减办”“提速办”“惠企办”“一网办”。推进开办农资公司、宠物医院“一业一证”改革,实现多项许可、备案等事项集成。162项农业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完成与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对接工作,18项省级审批事项39个办事子项在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实现上线运行,简化材料、缩短时间、优化流程,办理平均时限压缩至不超过2.8天。全年完成许可办件3973件,同比增长86%,窗口服务满意度持续保持100%。二是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南京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宅基地线上审批和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线上流转交易试点。开展高淳区盘活利用闲置农房试点,已盘活1799宗,涉及房屋面积23.88万平方米、宅基地18.12万平方米,产生直接收益2075万元。以乡村闲置农房资源为载体,试点打造江北新区盘城街道渡桥社区等6个“莱斯乡村共享小院+”特色村,并精选发布88栋共享小院,搭建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桥梁。三是创新资本投入机制。“深化政银担企合作改革”已被南京市委、市政府列入“一部门一课题” “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通过构建“4+3+3”政金合作“南京模式”,累计授信688.23亿元,放贷232.9亿元,贷款余额超65.2亿元,有效缓解农业经营主体 “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 等问题。同时,每年举办各类招商活动30多场,签约项目投资总额超130亿元,2023年撬动农业农村重大项目238个,完成投资124.09亿元。四是优化乡村综合服务。强化基层农经服务体系阵地建设,2023年涉农区全部创新打造1个镇街级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样板,融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会计代理服务、农村承包地合同管理服务、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审批服务、金融保险等服务于一体,实现农业农村机构和服务人员集中、要素集聚、功能集成、效率提高。

    (三)聚焦产业融合引领,提升主体竞争力。通过“三产融合”引领农业产业纵向一体化发展,增强农业竞争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空间、拓宽农民就业与收入渠道。一是推进产业链动提升。动态优化产业结构,重点打造优质稻米、多功能油菜、绿色蔬菜、现代茶、都市花卉、精品蟹虾、特色鱼、南京鸭等特色产业链条。着力强链、补链、延链,补齐短板弱项,走访生产经营主体并召开各类座谈、研讨会议100余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各链和各区制定细化推进计划、重点主体清单、推广装备清单、技术创新研发清单、专家团队等方案。二是加强科金对接服务。创设“科金兴农”服务平台,持续深化产学研、种养加、科金政等有机衔接,已累计举办45场活动,累计对接服务3500人次,协调帮助主体解决困难和诉求近500个。引进 “机器换人”工程建设、集中连片特色鱼养殖池塘高标准改造等项目落地建设,系统提升产业发展整体质效。三是联农带农抱团发展。引导主体“接二连三”,拓展延伸加工、销售、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培育八个产业联盟,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市区镇三级“1+7+37”家庭农场服务联盟体系,成立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培育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818个,经营收入7.2亿元。四是完善品牌营销体系。推进“金陵味稻”“食礼秦淮”“茉莉六合”“固城湖螃蟹”“无想田园”等区域公用品牌授权合作,加强各类主体标准建设、产品溯源、品牌营销等服务,全市1.3万家主体纳入农产品入网追溯体系。培育“莱斯乡村”一站式乡村旅游消费产品千余种、合作品牌超400个,定点地推160余场,社群团购600余场,直播带货260余场次,辐射带动周边农民及经营主体营收近4000万元。

    (四)聚焦标杆示范带动,推动主体规范提升。以培育“六美”家庭农场、“双优”农民合作社标杆为引领,以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为抓手,不断打造南京都市现代农业强市建设的新特色、新形象、新标杆。一是强化管理规范。7616个家庭农场依法依规注册登记,1724个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常年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实现电子记账,737家区级以上示范社全部安装使用部省遴选推荐的财务管理软件。不断健全示范评选、监测、退出机制,畅通市场化退出渠道,清理“空壳社”2426家。二是实施梯度培育。不断完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评定指标体系,为各级主体提供“个性化”扶持清单,引导主体积极参与省、市、区示范家庭农场三级联创及国家典型案例评选,国家、省、市、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四级联创。通过溧水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和江宁区家庭农场改革试验区整区推进试点,探索主体培育新路径,开展分类指导、分层培养,形成大中小、专业与综合、单体与联合体互补互促的多层次农业经营体系。目前,全市已培育八个产业联盟,建立三级家庭农场服务联盟体系,成立市级农民合作社联合会,培育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818个。三是选树典型标杆。唱响南京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金字招牌,开展两届“六美”家庭农场、“双优”合作社评选活动,选树60个“最美”家庭农场和53家“双优”农民合作社标杆,总结宣传推介主体发展好经验、好模式。江宁区杨长根家庭农场、浦口区尹广红家庭农场、高淳区淳和水稻专业合作社、高淳区青松水产品专业合作社等入选全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一批家庭农场主、合作社理事长被评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模、农业农村劳动模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借鉴提案建议,进一步聚焦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需求,以内强素质、外强能力为目标,持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振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万家规范,千家示范,百家标杆”行动,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

    一是强化“头部”主体培育。培育壮大头部型、领军型经营主体,鼓励主体参与主导产业链发展,做强“接二连三”全产业链。今年新增培育市级家庭农场60家、市级合作社30家。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各级家庭农场服务联盟、农民合作社联合会实体化运作。

    二是强化产业发展支持。以亩均高产出、产业高效益为重点,优化种植品种和种植结构,突出主体发展的产业支撑。深入实施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提升“两大行动”,聚焦设施蔬菜机械、小型农机装备等重点,加大智能绿色农机装备应用示范,打造“无人化农场”,引导相关经营主体开展数字化、智能化生产。鼓励相关经营主体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提升多元化融合经营水平。

    三是强化政策扶持。进一步发挥“科金兴农服务日”“南京农业嘉年华”“云招商”“云展会”等推介平台作用,提高政府和社会平台服务的针对性和靶向性。指导7个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街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运营,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企业等主体提供农村产权交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农村承包地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审批、会计代理、农村金融等综合一体化服务。

    四是强化示范引领推动。组织开展“质效金榜”案例、“六美”家庭农场、“双优”农民合作社、“新农人”、应用推广技术等典型选树和国家、省级典型案例征集,集成推广一批具有南京特色的可复制、见实效的新模式、新技术、新业态。新建12个“家庭农场聚集区”,打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区域样板,壮大新型经营主体队伍,促进农民共同富裕。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