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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05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大力度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02 15:43 来源:市工信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工商联界别组: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将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作为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助力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一、我市清欠所做工作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高度重视三角债问题,纠正一些部门、大企业以大欺小利用优势地位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市委市政府领导深刻领会习总书记有关清欠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市委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高度重视清欠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市政府常务会上强调,要落实国务院常务会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高度重视清欠专项行动,落实周调度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国家、省布置的工作任务。

    2.严格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国家对于清欠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不折不扣厘清各区各部门主体工作边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牵头汇总工作,江北新区、各区负责所辖区的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区政府对辖区内所有相关单位(所在区的市管园区、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平台企业、大型企业)的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承担属地责任,辖区内各相关单位对本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尤其是欠款排查、清偿、杜绝新增方面,承担主体责任。市财政局负责市级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含事业单位)的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市建委负责市级城建项目的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市审计局负责对江北新区、各区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并承担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责任;市国资委负责所监管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国资控股企业的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市发改委负责规范全市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对于大型企业未按照规定在企业年度报告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处理;人行江苏省分行营管部负责优化票据贴现机制和缩短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相关工作;市中级法院负责推动进入司法程序的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案件加快审理工作;市人社局负责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市政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立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查询机制;市教育局负责市属学校的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工作;市卫健委负责市属医院的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工作市各部门对本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尤其是欠款排查、清偿、杜绝新增方面,承担主体责任。

    3.各部门各司其职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清欠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省清欠专项行动以及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研究相关贯彻落实举措,扎实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市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规范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开展对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资金使用、有无拖欠企业账款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市财政局集中组织两批次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的应付账款拖欠清理情况的统计梳理,明确要求市级预算单位开展拖欠行为自查,及时反馈账款拖欠情况,逐一登记、跟踪清理。市国资委组织监管企业坚持定期排查合同款项,将清欠工作成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推动监管企业巩固清欠工作成果。市审计局在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市国有企业投融资绩效专项审计调查、市属国有平台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项目中融合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跟踪审计,重点审查《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政策落实情况,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推动清欠政策落地落实。市建委出台《南京市市级政府投资城建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其中对于市城建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进行检查并通报,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履行支付责任。市中院下发《关于司法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举措的通知》,明文强调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加大对恶意拖欠账款案例曝光力度,依法支持民营中小企业解决“三角债”“多角债”等问题。

    4.认真落实省清欠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要求。一是召开清欠专项整治落实工作会。传达学习省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精神,要求清欠专班全体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做好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和政府投资资金预算管理,确保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二是上报市政府有关工作推进情况。按照省厅要求向市政府书面汇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召开全省清欠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暨清欠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要求加快推进拖欠企业账款问题清偿工作。各市排查出来的拖欠账款问题,要求做到无分歧欠款于2023年底前应清尽清;有分歧欠款在2023底前推动协商解决或进入司法程序、力争2024年底前清偿。三是建立清欠工作机制。根据省清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市清欠工作专班17个成员单位已报送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建立了清欠工作联系制度,明确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各区政府已明确清欠专项行动具体负责分管区长和联络员,要求定期组织全面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核查相关合同支付进度和应付款、往来账,切实做到应付尽付、应付即付。四是召开清偿周调度工作会议。召开专题推进会议,要求各相关区及部门对照台账,逐笔落实责任主体、化解方式和化解时限,逐笔明确清偿计划,要求做到无分歧欠款原则上发现一起清偿一起,有分歧欠款推动协商解决或进入司法程序。截至2023年底,我市已按照国家、省清欠工作要求完成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的化解清偿工作。

    5.强化长效清欠机制。一是注重源头治理专门印发《南京市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各部门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在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按规定落实到位,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政府投资项目,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债责任,严格按照投资计划及时足额办理政府投资资金拨付,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严禁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垫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从源头上严格防止新增拖欠。二是制定限制措施。对拒绝或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等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相关条款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降低公务出行标准、严格出国出境审批、从严控制津贴补贴标准、加强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严格落实限制措施,进一步健全配套约束制度。是注重风险防范。要求各区各部门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对拖欠问题传导效应等潜在风险的分析研判,密切跟踪、快速反应,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对舆情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及时查明情况,加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因作风简单粗暴等引发社会矛盾,积极稳妥推进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四是加强惩戒力度。明确对不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做出处罚的部门可依法依规将其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并将相关涉企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示。大型企业未按照规定在企业年度报告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二、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全省清欠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暨清欠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集中力量化解存量拖欠,严防新增拖欠,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提振经营主体信心,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2.建立周调度工作机制。按照省清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督促各相关区和部门对每笔拖欠账款问题明确责任人、清偿措施及时间节点,限期办结对我市清欠专项行动明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按周调度清偿工作,及时更新台账内欠款化解清偿进度,每周按时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按时完成清欠专项行动清偿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相关区和部门自觉扛起政治责任、社会担当,加快推动拖欠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严格按照省清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做到:无分歧欠款于2023底前应清尽清;有分歧欠款于2024年底前清偿。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工信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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