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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南京市委会: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的建议,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南京作为一座红色革命之城,在中国革命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雨花台烈士陵园、恽代英烈士殉难处、南京大学烈士纪念碑等一批在全国具有代表性的红色文化资源,浓缩了中国历史大转折的革命历程,见证了无数仁人志士和革命先烈为民族独立、国家富强所付出的英勇牺牲与不懈努力,成为城市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我市以推动红色文化资源高质量融合发展为主线,以培养人民群众爱国情怀、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为抓手,多举措推动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关于认真做好烈士陵园规划事宜。
1950年至2014年,我市先后建设了33处较大规模烈士纪念设施,分别为纪念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牺牲在雨花台及周边的革命烈士、江南江北抗日牺牲的新四军战士以及渡江战役和新中国建设时期历次对敌斗争、社会主义建设中牺牲的英烈。特别是组织编制《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对全市反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事迹内涵的红色文化资源进行了价值评价,提出了保护内容框架和分级、分类保护体系和展示利用要求,以及规划实施与制度保障等内容,整理核实全市红色文化资源165处,涵盖了大部分烈士纪念设施。
此外,做好《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周边地区城市设计》《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认真参与规划范围内有关红色文化资源项目特别是烈士纪念设施的前期研究和规划设计,为项目顺利开展提供规划服务保障。目前,烈士纪念设施管理规范,功能齐全,每年前来参观凭吊的社会各界人士500万以上。
二是关于提高政府资金配合度事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的工作要求,做好经费保障,提高对红色文化资源的整体保护利用。根据《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我市于2022年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17号)进一步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保护、管理和运用工作,保护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目前我市将雨花台烈士陵园作为市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安排经费保障运转;安排专项支持保护传承红色文化资源,用于支持国家公祭等红色文化活动、红色场馆环境提升、红色作品创作及红色剧目文化消费补贴等。
三是关于合理开发纪念馆事宜。
我市各红色文化纪念馆对红色资源的开发利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近年来,坚持抢救性和预防性保护并重,持续开展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可移动革命文物的保护修缮修复工作;弘扬红色文化,指导全市红色纪念馆围绕喜迎二十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传承红色基因等主题,举办红色主题展览;用好用活红色资源,在重要时间节点,指导各馆举办各类教育培训、展览、讲座、社教活动等,让党员干部、青少年及群众在红色“实境课堂”中重温红色记忆;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做好红色纪念场馆展览和社教活动备案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红色博物馆、纪念馆过度娱乐化、商业化现象,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组织全市红色博物馆、纪念馆开展自查,坚决杜绝过度娱乐化、商业化现象。
今后,将继续指导全市各红色纪念馆合理开发馆内资源,不过度商业化,不过度开发,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内涵、打造红色文化品牌、讲好南京红色故事。
四是关于加大对红色文化优秀人才培养力度事宜。
(一)高度重视红色文化研究工作,加强对革命文物和革命文献档案史料、口述资料,的调查征集和研究出版工作;鼓励文物博物馆机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研究,推动革命文物研究性保护,推动建设“雨花台烈士纪念馆——南京大学”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夯实红色文化研究与教育的专业基础;积极组织革命场馆开展联盟、学会等活动,加强馆际交流,成立渡江战役纪念馆(地)合作联盟,举办“讲好渡江战役革命故事宣讲展示活动”和“渡江战役研究学术研讨会”,围绕研究出版、展览合作、党史教育等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合作。
(二)培养优秀讲解员队伍,组织开展讲解员业务培训,联合市委宣传部开展“学史铸魂 同讲革命文物(故事)”讲述人评选活动;组织红色纪念馆讲解员参加历届省红色故事宣讲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推荐优秀讲解员参加国家级竞赛,今年我市1名讲解员、1名志愿者分别获得中国博物馆协会举办的“首届‘博协杯’全国博物馆讲解大赛”专业组三等奖、志愿组一等奖,2名讲解员入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今年我局还将举办全市文旅讲解员职业技能竞赛,通过全面提升讲解员业务水平,更好地展示南京红色文化成果。
(三)出台实施两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目前市人力资源部门正牵头人才安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修订《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对人才认定条件、对象和范围进行调整完善,提供更加个性精准的安居服务,努力营造红色文化优秀人才等各类人才顺心工作、安心发展、舒心生活的最优软环境。及时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服务人才享受人才安居政策。
五是关于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编制事宜。
从主管机关看,2019年,按照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我市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市人社局的军官转业安置等职责整合划入。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委办发〔2019〕55号),明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优抚军休褒扬处,承担开展英雄烈士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与管理相关职责。目前,处室实有工作人员8人。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区域内相关工作职责。从管理机构看,市级设有市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机构,区级在六合、溧水等区设有六合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溧水区烈士陵园管理中心等机构,分别负责相关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社会教育等工作。对于未列入等级或者不具备设立保护单位条件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由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保护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保护,充分考虑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基层管护力量不足的实际情况,借助基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工作力量,采取直接管理和委托管理两种方式,因地制宜确定日常巡查管护要求;重点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了解实际、联系方便、行动迅速的优势,压实数据采集校核、巡查发现、问题反馈等基础工作,做好史料挖掘、遗物征集、功能发挥、祭扫保障、烈属帮扶和烈士寻亲等延伸性服务。
当前,我市关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体系逐步健全,职责清晰,机构编制保障比较充分。在下步工作中,将立足机构编制部门职能定位,持续关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做好相关职责优化完善,指导相关区加强对陵园管理机构的服务保障,为健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体系、加大红色革命文化传承力度、擦亮南京英雄城市名片提供机动灵活的机构编制服务保障。
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29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