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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22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尽快扭转市场化的教师招聘机制,促进市域教师队伍均衡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30 10:08 来源: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王谷权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扭转市场化的教师招聘机制,促进市域教师队伍均衡的建议,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对推进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分重要,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积极争取编办、人社部门的支持,为提升教师招聘工作的质量与效益,均衡区域师资配备,稳定在职教师队伍,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

    一是开展多形式的教师招聘。3年,全市教育系统平均每年招聘教师3000余人,通过统一招聘、校园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招聘等多种形式,有效补充学校所需的各类师资力量。

    二是设置服务期限留住优秀人才。落实省招聘政策,支持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通过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对未满服务期的人员限制报考或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进一步保障教师队伍的稳定有序发展。

    三是多措并举抓好骨干教师交流。指导各区持续推进教师交流工作,按照优质均衡原则,采取集团化办学交流、组团式交流等方式,积极组织骨干教师向师资力量较弱的学校交流,提升区内整体教育教学水平。近年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年均交流人数约3000人,其中骨干教师年均交流人数约1200人,约占40%,大幅度超过骨干教师交流比例占20%的要求。

    四是政策引导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在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要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申报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时,须有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非热点学校交流任教经历。在乡村学校取得高级职称的教师,原则上在乡村学校聘任。由乡村学校教师岗位流动到非乡村教师岗位,评聘不满5年的,需重新评聘。在评优评先工作中,如2019年第十届、2022年第十一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2021年第十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分别增设10名、20名、20名乡村序列名额,要求获评乡村序列者须到偏远乡村学校工作不少于三年。从政策层面,引导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从城镇学校、优质学校交流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

    就提案中提出的推进教师定向招聘制度、推进以市为单位的教师统一招聘制度、取消招聘成熟教师政策等建议,我局十分重视,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研究,下一步将立足职能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配合推进定向师范生培养工作。与市编办、市人社局共同支持各区按需申报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指导各区做好乡村定向师范生的定向培养和就业指导工作二是探索优化教师招聘方式。支持各区结合实际招聘需求,不断优化改进教师统一招聘的方式方法。统筹考虑各区报考平衡问题,兼顾区位优势不明显地区的师资需求,努力解决多区兼报生源掐尖等问题。三是促进教师合理有序流动。继续深入开展教师交流工作。加强调研指导和实地检查,引导各区积极探索改进义务教育学校区内交流、集团化学校交流等工作,从完成交流比例指标向提升交流成效质量转变。推进落实省《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流动的意见》要求,瞄准市域内中小学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结合区域学校教师专业发展需求,上下协调、统筹兼顾,做好校长、教师合理有序流动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市教育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教育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