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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52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发展完善南京市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建议)
发布时间:2024-11-20 09:50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彭浪川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发展完善南京市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建议,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建设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为抓手,以医育融合、普惠为民为主线,从家庭照护、社区照护、单位照护、机构照护等方面全面发力,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走深走实。

一、我市托育工作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托育服务机构有737其中开办托班幼儿园387所,已建成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1家,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5家。全市可供托位约 4.4 万个,每千人口托位数 4.6个。2023年被命名全国首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2024年入选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

二、多措并举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一)构建多元化服务体系。市、区财政大力支持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对新建公办、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机构按规模给予建设补助。各区政府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街(镇)指导服务站、社区亲子室等公立托育机构建设,市财政按标准实施奖补。

(二)努力降低养育成本。连续四年将新增普惠托育机构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建设、运营给予适当补助,引导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减轻婴幼儿家庭的育儿负担。20231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促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在保障3-6岁幼儿普惠性学位供给和保教条件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2-3岁幼儿积极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大力支持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开办托班。目前,南京市开办托班幼儿园387所,其中,开办托班的公办幼儿园123所。

(四)支持用人单位办托。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高校、社区挖掘闲置公有房产以及社区用房等改建托育设施举办普惠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工会采用自主办托、合作办托、提供场地、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或普惠性托育服务继续推进社区爱心母婴室”“康乃馨服务站建设。帮助双职工解决上班和子女托管方面的困难,切实解决双职工的后顾之忧。

(五)推进医育融合项目。卫健委联合市妇幼保健院全国首创家长养育照护能力提升项目,成立市级项目小组,编印《家长养育照护手册》,将各区妇幼保健机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专业的医护人员培训为专业育婴师,打造全市养育照护服务网络,通过开设线上线下育婴课堂、上门访视等方式,传授科学的育儿技能。围绕医、养、教、保,依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打造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辖区内的托育机构提供职前教育、职后培训、安全培训等服务,全面提高托育机构科学服务水平。

三、关于公益金支持托育情况

2023全市销售福利彩票20.62亿元,筹集公益金5.76亿元。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原则上彩票公益金可以用于支持托育困难群体的托育费用,但要财政部门牵头制定彩票公益金的分配使用办法并在办法中明确可以用于支持托育困难群体的托育费用。南京本地留成的公益金先后资助南京市的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精神病院、殡仪馆补贴居家养老、民生两险、资助大学生创业、补贴困难家庭为全市困难学生兜底等,资助的社会公益和社会福利项目达5000多个。

四、生育配套政策方面

《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明确,在女方产假期间男方可享受护理假十五天;自子女出生之日起的36个月内,夫妻双方每12个月各享受10天育儿假。男方护理假和夫妻育儿假充分考虑假期上的弹性选择权,休假时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男方护理假和夫妻育儿假的实施,减轻了家庭育儿负担,推动了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家庭负担和育儿成本。南京生育三胎可以享受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分娩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其中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三孩的,凭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三孩生育登记证明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未参加生育保险,参加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三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凭相应三孩生育登记证明按规定享受待遇。

同时,《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不影响福利待遇。目前江苏省尚未有关于弹性产假的相关规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注重整体发展规划。落实国家、省市发展普惠婴幼儿托育服务政策措施,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育儿园、母婴室等配置和建设要求纳入《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标准》,作为规划编制以及规划审批的重要依据,保障托育服务设施落地实施。将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与新建居住区及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交付使用,加快利用公共服务资源建设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逐步实现全覆盖。

(二)强化政策支持。卫健部门将联合各有关单位,结合新出生人口和普惠托育需求,继续支持普惠托育机构建设,优化托育服务供给结构,努力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主体创办普惠性育儿园,开展邻里互助式托育服务,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在发展规划、用地保障、场地提供、融资优惠、税费减免、购买服务等方面出台一揽子专项支持政策。

(三)加强队伍建设。制定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人员及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准入、禁入、吊销制度,推行保教人员持育婴员证上岗建立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培训体系,建设人才实训基地。通过拓展家庭医生服务内涵,提高儿童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整合更多资源,积极参与医育结合托育新模式。

(四)扩大托班数量。我市将在优化普惠性幼儿园规划布局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增加公办园学位供给。市教育局将配合卫健、发改、财政等部门,推动建立幼儿园托班幼儿生均公用经费和财政补助等保障制度和相关政策,在确保3-6岁幼儿普惠性学位供给和保教条件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包括公办园在内的更多的普惠幼儿园开设托班和扩大托班规模,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

(五)加大宣传力度。多部门联合,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媒介,拓展家庭教育宣传渠道,广泛宣传科学喂养日常照料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各类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增强广大女性群众依法维权意识。2024国家托育宣传月期间,南京市启动托育日活动,组织全市托育机构对群众开放,免费体验托育活动。建邺区、高淳区、江北新区作为试点单位,发放普惠托育券,可以消费时抵扣。市妇联继续做好婴幼儿照护中的家庭教育指导,强化宁姐月嫂家政技能培训效果,助力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民政局加大福彩公益宣传,开展走进机关、走进社区、走进企事业单位、走进部队和大学院校,让更多的人了解福彩、参与福彩。

(六)加强对困境婴幼儿的关爱。鼓励有条件的托育机构或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探索提供融入式托育+康复服务。托育机构收托困境婴幼儿的,可享受地方政府补助。彩票公益金加大对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福利事业的扶持力度。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卫生健康委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