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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南京市委: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聚焦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的提案,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全市教育系统高度重视教师交流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相关要求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助推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多措并举抓好骨干教师(校长)交流。各区重视骨干教师交流工作,按照优质均衡原则,采取集团化办学交流、“组团式”交流等方式,积极组织骨干教师向师资力量较弱的学校交流,提升区内整体教育教学水平。江北新区开展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江宁区组织艺体教师跨校施教,鼓楼区和玄武区实施集团内帮扶,有效提高了教师交流的针对性和质效。
二是政策引导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在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要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申报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时,须有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非热点学校交流任教经历。在评优评先工作中,如第十届市学科教学带头人、第十一届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增设乡村序列,要求获评乡村序列者须到偏远乡村学校工作不少于三年。
三是开展集团校新教师岗位代培。组织集团成员校部分新教师,到集团总校学校工作学习1年至2年。部分集团学校为职初教师成立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共同体,如北小集团建立“悦·读者”联盟,在骨干导师团的参与下,分众化、周期性开展主题学习活动。通过岗位代培和共同学习,共享集团优质教育资源,缩短了集团校新教师成长周期,有助于集团内各学校教师队伍均衡发展。
下一步,南京市教育局将持续聚焦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各区进一步抓好教师交流工作。
一是继续提升教师交流实效。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师交流有关要求,继续优化改进教师交流质量和实效,定期对各区骨干教师校际差异系数进行调研监测,督促抓好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力量均衡发展。鼓励各区灵活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抓好校长和骨干教师交流,推动提升教师流入学校的教育管理、教学质量水平。
二是引导帮扶薄弱、乡村学校。继续在评优评先工作中明确导向,如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优要求中,明确须有两年以上交流轮岗经历;在今年年底启动的第十一届市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中,保留设置乡村序列做法,引导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从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流动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
三是探索开展双向轮岗交流。指导各区在集团化学校试点开展双向轮岗交流,在组织集团成员校新教师岗位代培基础上,由集团总校派出骨干教师,定期到成员校开展教学示范活动,指导帮助新教师。探索建立学科联片教研机制,组织教研机构、优质学校、薄弱学校教师共同开展教研活动,提升新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教育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教育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