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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南京市委: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入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建议,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
近年来,在国家、省和市一系列政策指引下,我市以引领型龙头企业、专业型中小企业和资源型平台企业为重点,坚持“创新引领、融合协同、生态培育、品牌塑造”,加速培育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目前,全市累计有62家企业园区被认定为“两业”融合试点示范单位,其中国家级试点企业1家、省级试点50家、市级示范单位11家;有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含平台、项目)3家,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含平台、项目)71家。
(一)持续优化融合发展环境。以试点示范培育为引领,集聚集群融合发展为支撑,通过出台政策评估体系、强化要素保障等,打造“两业”融合发展的产业政策环境。建立政策和评估体系。“十四五”以来,我市相继制定出台《南京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南京市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示范行动实施方案》,形成了点面结合、重点突出的政策体系。为科学评判企业、园区“两业”融合发展程度和水平,探索建立“两业”融合企业、园区评估标准。推动集群集聚融合发展。以国家级开发园区、先进制造业集群、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为基础,积极搭建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产业链供应链高效整合、要素加快集聚。其中,江北新区生物医药谷依托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试点示范基地,搭建医药研发等公共平台,大力发展新药研发生产、高端医疗器械、细胞治疗、基因检测等四大主导产业。强化要素保障支撑。建立市级两业融合协同工作机制,协调规划资源、金融、财政、人社等部门,对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给予综合支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对“两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中小企业可申请授信一定额度的“免保费”信用类贷款;突出人才支撑,对经认定的试点示范企业,将其核心团队成员分级纳入C、D、E类人才给予保障等。
(二)推动高水平扩大开放。以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为契机和指引,持续强化外商投资保障,积极申请新综合保税区,提升融合发展的开放水平。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2022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南京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将“两业”融合发展作为突出任务领域之一,涉及13项重点任务。2024年,市商务局牵头起草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年度工作要点,持续深化“两业”融合发展,推进各相关部门、板块在“数实融合新动能、加快两业融合平台建设、推动生物医药和健康服务融合发展、打造融合发展生态”等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强化外商投资保障和服务。通过取消外商准入审批备案事项,执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实现市场监管和商务数据共享,简化外资企业开办手续。推动自贸区南京片区围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瞄准我市主导发展产业,制定自贸区外商投资产业正面清单。引导外资企业参与节能降碳,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政策。积极申请自贸区新综保区。综保区是我国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目前南京有1家综保区—南京综合保税区,江苏自贸试验区获批后,我市积极争取在南京片区内新设综保区。2021年6月,省政府将南京片区综保区申报请示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批转海关总署牵头,但因我省11家综保区尚在整改过程中,全省新综保区申建暂缓启动。
(三)提升数字要素生产力。探索推进数据跨境流动,完善跨境贸易相关数据服务,提升数字要素对融合发展的贡献度。加快江苏国际数据港建设,搭建数据出境安全服务平台,重点攻坚数据跨境合规高效流动事项。全面深化数据专线、数据中心等数据港能力建设,加强跨境数据场景应用研究,积极参与市级算力网调度平台建设等。指导自贸区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试点,分步骤探索研究生物医药、跨境电商等创新产业领域的数据分级分类标准和重要数据目录;依托自贸区数据跨境流动公共服务平台,指导跨境电商产业园参与国际数据专线试点,服务电商企业便利登陆境外特定网站与社交媒体。完善数字贸易服务体系,依托江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汇聚外贸、口岸等相关数据,提供“外贸+金融”“通关+物流”等相关服务,并将逐步覆盖跨境贸易全链条。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提升“两业”融合发展水平。通过强化“两业”融合主体培育、明确重点发展领域、健全组织机制保障等,力求全面提升我市“两业”融合发展水平。强化“两业”融合主体培育。依托开发园区、高新园区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进一步促进产业链有效整合,资源要素充分涌流,综合服务不断完善。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平台型企业不同特点,推动两业融合先行先试,探索模式路径,形成一批集“智能制造+增值服务”功能于一体的融合发展示范企业。聚焦“两业”融合重点领域。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产业集群为主阵地,集中力量发展“两业”融合重点领域。聚焦集成电路、智能汽车、钢铁石化等重点制造行业,创新发展服务业态,促进企业转型发展;支持软件信息、人工智能、电商平台等服务行业发挥数据驱动优势,向制造领域拓展应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现代服务业多样化融合,培育个性化定制、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全组织机制保障。建立健全南京“两业”融合工作体系和推进机制,细化行业政策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抓实抓细;落实各区、开发区属地责任,强化跟踪服务。强化“两业”融合工作考核,开展示范单位培育、评选和管理工作,建立融合绩效评价、动态调整机制。对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案例予以宣传推广,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省级“两业”融合发展试点。
(二)进一步提升以开放促融合水平。在优化外资企业投资指引、项目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继续推动发展“保税+”产业体系,为“两业”融合创造更好的开放发展环境。优化外资企业投资指引。围绕自贸区南京片区外商投资产业正面清单,推动优质外资企业深度参与我市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加强与上下游企业协同合作,保障外资关键生产性工厂和仓储物流企业稳定运行。推动我市具有业务中心职能的外资功能性机构纳入省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培育库,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基金申请QFLP试点。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和项目保障。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聚焦外资企业准入准营、知识产权保护、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清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外商合法权益保护。完善重点外资企业、重点外资项目、重大活动签约项目“三张清单”,积极推荐符合高质量发展导向、有较强引领带动作用的外资项目纳入省级、国家重大外资项目清单,做好跟踪服务和要素保障。推动发展“保税+”产业体系。与省商务厅、海关保持密切沟通,跟进海关总署对江苏整改方案的批复进度以及海关总署关于综保区设立的最新政策。同时,会同海关部门,指导南京片区进一步厘清拟建综保区的功能定位,强化顶层设计,谋划新的选址,加强入区项目储备,深化搜集企业需求,借鉴北京中关村综保区申建经验做法,结合南京片区主导产业发展实际,积极探索科技创新型综保区建设模式,为下一步申建工作奠定基础。
(三)推动数字要素助力融合发展。进一步探索数字跨境流动路径,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构建跨境贸易数字生态圈等。探索数字跨境流动路径。落实江苏数据“20条”,支持南京自贸片区探索制定重点行业数据分级分类制度,有序推进一般数据清单和重要数据目录的编制工作;推进数据跨境流动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数据出境安全服务,积极争取江北新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国际数据专线安全管理试点;持续探索生物医药、跨境电商等数据合规出海应用场景落地,着力解决企业跨境流动业务难点。找准数字贸易发展着力点。抢抓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发展机遇,进一步推动数字技术与服务贸易深度融合,运用数字化手段,创新服务供给方式,打破传统服务贸易限制,提升交易效率和服务可贸易性。加快构建数字贸易全链条服务体系。根据省商务厅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参与推动相关工作实施,协同各方共同打通口岸数据信息壁垒,加快构建全链条、智慧化、一体化的跨境贸易数字生态圈。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发改委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5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