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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胜寒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发挥街道社区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
近年来,我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聚焦打通基层群众办事堵点、聚焦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难点、聚焦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痛点,充分激发基层、部门、社会三方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做优服务,紧紧围绕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创新基层“枫桥式工作法”、深化诉源治理工作,不断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力构建新时代“枫桥经验”都市版南京模式。目前,全市101个街(镇)、1232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全域覆盖,建成个人调解工作室近500家。2023年,全市开展“万名调解员入网格进万家”活动,推动人民调解走深走实。全市涌现出以溧水区、栖霞区仙林街道、江北新区泰山街道为代表的信访工作示范区、示范街道;多元解纷“溧水模式”在2023年全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现场会上进行经验交流;高淳区人民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示范法院”、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玄武分局新街口派出所等6个派出所获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称号,秦淮分局夫子庙派出所被评为“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仙林街道入选全国104家“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并在全国“枫桥经验”纪念大会上作交流发言。
一是加强居(村)委会规范化建设。规范村改社区工作,严格改制的条件和程序。积极稳妥推进社区(村)规模优化调整。持续优化居(村)民小组设置,加强居(村)民代表队伍建设。完善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依托南京城市基层治理学院等载体,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加强社区工作者岗位培训,全方位全覆盖提升一线社区工作者为民服务和依法办事能力水平。二是加强社区协商议事。完善议事会、听证会、恳谈会等协商方式,支持社会组织、群团组织、驻地单位等多元主体参与协商。持续完善协商议事规则规范,将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物业服务管理、公共空间更新、小区环境改造等热点领域纳入基层协商范围,引导居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激发社区治理内在活力。同时鼓励支持基层因地制宜创新协商,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推动协商议事活动向网格、小区、村组、楼栋延伸,进一步扩大居民参与。三是强化基层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南京城市基层治理学院教学阵地作用,建立健全市级重点培训、区级骨干培训、街道(镇)全员培训的分级培训制度,健全由初任培训、在职培训、专项工作培训、实践锻炼等组成的诉源纠纷化解培训体系,坚持培训对象全覆盖。着眼全面提升参训人员基层治理服务能力、风险隐患排查能力、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等相关工作的履职能力坚持综合设置课程,灵活运用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现场观摩等方法,增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开设“学员先锋论坛”,加强学员之间的交流互动、思想碰撞,促进理论知识、课堂内容切实向实践实战能力转化。持续开展“社区工作法”典型案例征集和培训资源开发工作,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实加强培训资源保障。同时,加强培训过程、内容、质效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培训氛围。
二、引入非诉讼调解、仲裁方式为当事人定分止争
关于非诉讼调解:市建立了全面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和司法鉴定等“7+1”种职能的线上和线下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依托“苏解纷”服务平台和市、区、街镇三级非诉讼服务中心,打造“线上+线下”双线联动联调平台,全方位加强诉源治理。一是织密联动调解矩阵,提升矛盾解决率。延伸服务网络,在网格、小区、自然小组等建立调解工作站,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重点领域行政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纵深推进“无讼村居”创建活动,采取立案庭或基层法庭、司法所和村(居)委会三方签订“无讼村居”结对共建协议的方式,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合力。二是健全非诉工作机制,压低万人起诉率。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非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分中心作用发挥,统筹推进市、区、街镇、村居四级实体非诉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广“微解纷”和“苏解纷”微信小程序,推动“万名调解员入网格进万家”活动融入精网微格,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三是创新创优特色品牌,提高调解知晓率。持续推动“苔花”、“江心比心”、“和解浦畅”等“一地一品牌”建设,精心培育金牌个人调解工作室、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老兵”调解室等优秀基层调解力量,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的知晓率,让“有问题找调解、找调解没问题”深入人心。
关于仲裁:一方面,形成“诉仲调”常态机制,出台《关于积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运用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框架意见》;与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行业调解组织建立有效工作联系,推动将调解达成协议的民商事纠纷进行仲裁确认; 与法院探索建立诉讼前仲裁调解机制,在基层法院服务中心设立仲裁调解窗口;做好仲裁与诉讼的信息系统对接及数据共享,支持仲裁证据保全、财产保全、临时措施、执行案件线上办理。另一方面,建立“行业+商事仲裁”推广机制,对商事仲裁条款采取事前规范与事后引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广;对民商事主体所使用的各种标准(格式)合同、合同示范文本中的争议解决条款进行全面的梳理清查;积极推动仲裁融入行业调解中心,“一站式”解决商事纠纷。再一方面,加强仲裁联络点建设,设立仲裁联络点,开展法律宣讲、咨询解答、专题讲座、案例解析等活动,提供合同公益审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等法律服务。与市金融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以联合发文形式,支持仲裁向全市国有、民营企业推介仲裁法律制度。定期回访当事人、代理人,收集所提出工作完善和改进建议,促进仲裁持续健康发展。
三、利用好作为社会力量的律师群体参加调解工作
近年来,律师群体不断增强“抓前端、治未病”的行动自觉,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体系,完善调解工作模式,积极对接各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工作,积极参与各级法院纠纷预诊评估、诉讼全流程调解等工作,推进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推动构建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络,实现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下一步,继续健全完善律师参与调解制度,提高律师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开展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律师进行交流、座谈,研讨经典调解案例,提高律师调解实务能力。建立健全律师调解保障激励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强化经费支撑,加大激励力度,进一步激发律师做好调解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在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公益律师工作站,积极扩充驻站律师队伍,由司法局统筹律师协会、法律援助机构,向律师工作站配备律师力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调解、法律释明等工作。市法院与市司法局会签《关于进一步开展律师参与特邀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律师参与调解工作进行规范和细化。建立物业、医疗、保险、知产、金融等专业化类型化调解工作室,吸纳律师参与纠纷调处,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和职业优势,增强纠纷化解成效。
四、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媒体报道和宣传避免滥诉和恶意诉讼
近年来,全市政法系统积极发挥“以案释法”作用,常态化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人事争议、未成年人保护等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典型案例发布,通过鲜活生动的真实案例引导群众强化法治观念,提升法律素养。近期,市法院微信公众号推出“诉源治理”栏目,集中展示全市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实践案例,积极营造群众认同的和谐解纷氛围。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同时,为避免滥诉和恶意诉讼,强化源头治理工作:一是推进法治建设。健全完善排查预警、诉源治理、一站解纷等机制制度,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强化“访”“调”“诉”一体推进。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针对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等重点环节,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严格落实“诉访分离”,优化信访听证、信访评议程序。二是加强力量建设。深化“精网微格”“警网融合”工作,加强平安扣、平安联盟、平安守望点等核心创安力量建设,确保基层社会治理、矛盾排查化解有效开展。截止目前,社区民警进社区班子任职实现“全覆盖”,全市80%的社区警务室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合署办公;全市建立2003个兼具“避险、报警、求助、宣传、情报”功能于一体且24小时运行的“平安守望点”。三是化解突出矛盾。锚定基层突出矛盾纠纷问题,紧盯城乡建设、涉法涉诉、劳动社保、家庭邻里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无死角的大排查大起底,全部录入“宁稳通”风险管控平台登记建档,坚持综合施策、多元化解、滚动排查、对账销号,切实做到底数清、掌控严、化解好、社会稳。2023年,全市12个板块共排查出的734件基层突出矛盾纠纷问题,处置化解731件,化解率达99.59%。四是促进人民参与。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推行居(村)民议事会、理事会、恳谈会等协商形式,畅通群众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渠道。拓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途径,用好平安志愿者、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乡贤等群众力量,发展吸纳律师、社会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指导师等专业力量参与基层矛盾化解。五是加大普法宣传。加强宣传教育,以人民群众身边的“事”和“案”,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进一步提升对诉源治理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拓展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五、确属人民法院应予处理的案件要做到应立尽立,发挥审判职能定分止争,为区域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支持
围绕全市五年政法改革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运行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创新服务举措,规范立案工作流程,畅通立案入口,统一立案标准,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立”,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的立案服务。开启涉企案件诉讼服务绿色“快车道”,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当场立案,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对于当事人提交的网上立案申请,严格在法定期限内审核完毕。对当事人有关立案的信访投诉,第一时间依法处理。实现涉企纠纷立案一次办结,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立案监督,对不立案的举报投诉逐一查实,确保投诉举报得到及时回应和处理。
南京市委政法委
2024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