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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云春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法院审判监督庭、检察院民行处法定的纠错职能,以更高的站位对待人民群众(民营企业家)关注、关切、要求纠错案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事项。建议交办至我委后,我委高度重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锦辉同志就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批示,分管领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丰友芳同志召集相关处室和人员研究您的建议办理工作。承办业务处室根据委领导指示要求,对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并结合当前我市工作实际进行研讨,提出了办理建议的思路与方案,为下步建议办理与反馈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压实责任,共同开展工作。市委政法委发挥案件(事项)督办工作职能,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事项)中,就群众来信反映问题进行督办(年均办理督办件160余件),有效促进诉求解决;发挥市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联系协调工作机制作用,由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联)及时受理民营企业诉求问题,按照“3710”办理时限(即3天内请法律顾问提出专业意见,7天内请相关司法部门反馈处理意见,对较为复杂的案件,召开多部门联席会商会在10天内给予反馈)。市法院推动“释法明德”审监特色工作品牌建设,通过树立“阳光庭审”新导向、建立法检协同纠错解纷新机制,推动审监调处工作新模式建设;充分发挥审监依法纠错职能作用,实现审监程序终局救济功能,促进矛盾纠纷终局实质化解。2023年以来,市法院审监庭公开再审案件庭审128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4人次。市检察院先后研究出台《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程序指引》《民事和解工作办法》等文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印发《关于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在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广泛听取意见。2022年以来,在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中开展听证127件,邀请5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用好“百人计划”等培养平台,1人获评全国民事检察业务能手,24人次入选最高检、全省民事检察人才库、南京市政法系统首批“专家型人才”,培育破产监督、支持起诉等专业化团队。为了推动工作有效开展,我市建立了法检联席会议机制,法检协同共纠错齐解纷。2022年以来,市检察院监督部门与市法院审监庭协同化解7件已提起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化解2件拟提起再审检察建议的民事纠纷。
三、发挥职能,提高工作成效。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将结合工作职能,聚焦监督职能发挥,不断提高工作成效。市委政法委将持续开展好案件(事项)督办工作,督导、指导司法机关加强案件办理、提高案件质量、开展好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工作;持续发挥好市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联系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定期听取情况、统筹工作,指导机制成员单位加强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目前,市工商联已推动民营企业诉求受理平台微信小程序开发建设工作。市法院将完善错案发现纠正机制,找准重点案件重点问题,有效甄别纠正错误裁判;强化涉企产权申诉、再审案件审理,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强化纠纷化解意识,防止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加大再审案件和解、调解力度,构建审判执行共发力、上下协同、内外联动的解纷机制,寻求案件处理最优解,切实解决“权利救济难”“裁判执行难”的沉疴痼疾,力争实现纠纷的“审理、调解、执行”一体性、根源性解决;进一步探索检察监督案件“诉前交流”机制,推动法检联席会议机制常态化,健全类案协调、个案会商机制,对争议问题积极沟通,消弭分歧,促进共识形成,统一理念和尺度。市检察院将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南京市检察机关听证工作指引(试行)》等规定,对拟监督案件开展听证时注重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活动,听取意见;在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矛盾纠纷化解等活动中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专业性强、群众基础好、社会经验丰富等优势,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南京市委政法委
2024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