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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0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立足自贸区南京片区高地,在全省率先推进我市涉外法律服务先导区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11-14 10:34 来源:南京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张超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立足自贸区南京片区高地,在全省率先推进我市涉外法律服务先导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涉外法律服务布局持续优化。一是积极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地。2023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南京充分发挥涉外法律服务引领示范作用,着力建设涉外法律服务示范区”。我局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为契机,立足我市经济特点,依托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产业园、法治园区等平台,汇聚了一批高端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着力打造服务水平更高、辐射作用更强的涉外法律服务高地。二是建立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我局会同商务局,联合发改、外办、市场监管、贸促会等单位,成立涉外法律服务协调发展指导工作组,建立涉外法律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系统梳理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整合公职律师资源,对接企业法律事务部、行业协会商会等,牵头协调处理涉外法律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引导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不断拓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和规模,建立产业链+涉外法律服务机制,促进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三是统筹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发展立足我市法律服务资源分布实际,在秦淮、建邺、江宁、自贸区片区多点布局,建成了多个法律服务产业园,并结合区域实际,出台相应政策,优化服务举措,对驻园法律服务机构给予房租、税收优惠扶持政策。建邺区、江宁区将区律师行业党委、律师协会分会整体迁入法律服务园区,为入驻园区律师事务所提供面对面服务。

(二)涉外法律服务综合实力不断提升。一是推进涉外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建邺区利用法律服务产业园,整合盈科、金杜、金诚同达、锦天城等律师事务所海外分支机构资源,建立“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圈”。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宁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蓝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台湾庆辰法律事务所驻南京代表处落户江北新区,汇聚一批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二是拓展涉外法律服务空间。推动我市律师借助江苏省“一带一路”国际法律服务联盟平台对接全球法律人士和机构,开展全球法律专业服务的深度融合,持续推进海外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我局赴广州、深圳、厦门等地开展内地律所与港澳律所合伙联营试点调研,推进我市律所与港澳律所联营试点工作。目前,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与香港周启邦所、澳门黄显辉所签署了联营合作三方协议,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与香港柯伍陈律师事务所进行签约。近三年,我市律师共办理涉外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2730件。三是培育涉外法律服务高层次人才。联合市外办、商务局、贸促会等单位,举办涉外法律服务培训活动,强化涉外法律服务后备人才培养,对律师开展涉外政策教育,选送优秀人才到国外或国外律师事务所驻我国办事机构观摩学习。市律协将原涉外业务委员会分设为港澳台与外事专门委员会和跨境贸易、跨境投资合作、海商海事三个法律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对接海事法院办理涉外案件,在实务中培养力量锻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人才队伍。目前,我市入选国家涉外律师人才库45人,中华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19人、“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3人。四是涉外业务研究成效明显。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力量,加大对国际贸易摩擦走向、贸易争端形势及热点问题的跟踪、分析和研究力度,完成五项“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外商投资环境专题研究报告。形成涉及境外投资及风险防范、境外公司设立、境外应诉、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等方面的涉外法律和实务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共计43篇。

(三)多元解纷机制不断完善。一是推进“两个中心”建设。近年来,全市法院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充分发挥“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和“非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分中心”的功能作用,外部精准对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律师调解等多元解纷力量,内部纵深推进分流、调解、立案、速裁、快审等不同环节的有机衔接,着力将两个中心打造成一站式解纷的综合性枢纽。二是提升多元化解水平。各基层法院结合实际,不断配强驻“非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分中心”的非诉讼解纷力量,加强培训指导和督促考核,切实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的积极性。组织调解速裁团队与调解工作室、调解员对接,健全“1个法官+N个审判辅助人员”运行架构,推广和完善“非诉调解+速确即判”机制,因地制宜推进调解员深度嵌入速裁团队工作,形成集约化、一体化调处模式,提升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打造“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揭牌成立南京国际商事法庭,设立法院系统全国首个商业保护纠纷调解专业工作室。依托南京法治园区资源集聚优势,与南京仲裁委员会、宁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等仲裁、调解机构协作联动,充分发挥南京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调解作用,为自贸区南京片区涉外商事主体提供综合性、全方位、一站式的争端解决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统筹规划有待加强。目前,我市各法律服务园区功能定位较为单一,特征不明显,对入驻园区的法律服务机构专业优势等因素考量不多,服务资源与区域优势产业特色融合度不高,涉外法律服务集聚优势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二是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涉外领域高端法律服务力量偏弱,缺乏高层级的平台载体,缺乏全球高端法律服务机构的分支机构,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规则的高素质复合型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紧缺。

三是多元解纷合力有待增强。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诉源治理的意识不强,仍然存在把矛盾纠纷导入诉讼的惯性思维。诉讼与非诉讼对接机制尚未实现全覆盖,矛盾纠纷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同性不到位,非诉方式有效化解纠纷的成功率仍需提升,配套保障机制有待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科学统筹谋划,合理配置资源。一是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建立部门和行业协会协调配合机制,制定实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集聚区建设推进方案和具体措施,定期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积极推进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争取相关政策支持,聚焦涉外法律争议解决,从应急服务、非诉讼服务、诉讼流程中服务的衔接等环节,整合域外法律查明中心、南京宁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国际商事远程共享法庭、国际商事仲裁庭、涉外行政复议听证室、领事保护宣传教育室等载体功能。三是助推法律服务园区特色发展。指导法律服务园区结合本区域特色,引进、配置专业优势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多元化服务链条,促进法律服务集聚与区域产业深度整合、协同发展,形成一区一特色。支持江北新区充分利用新区和自贸片区综合资源,结合生物医药、轨道交通、人工智能等产业特色,引进专业涉外律所,聚合一流税务审计、专利保护等专业关联产业,高标准打造扬子江国际法务区。

(二)优化队伍建设,提升竞争能力。一是制定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计划。进一步明确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目标和工作措施,在国际经济合作、国际贸易、跨境投资并购、涉外民商事诉讼和仲裁、涉外知识产权保护、金融与资本市场、海商海事、境外上市业务等领域重点培养政治素质高、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视野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建立多层次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专家库。二是加快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储备。依托自贸区、法律服务产业园等区域平台政策,加大法律专业高层次海外归国人才引进,优化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结构。支持促进市律师协会“小海龟”俱乐部发展。三是强化涉外法律服务实务培训。邀请国内外法学专家、知名学者、资深律师和仲裁员等,着力从外语特别是涉及“一带一路”沿线的语种、国际规则、境外法律文化、实务经验等方面入手,开展高质量专业化培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基本素养和能力。四是加大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推荐力度。支持鼓励推荐南京优秀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进入国际商会、世贸组织等国际经贸组织专家机构、评审机构、争端解决机构、国际仲裁与调解机构工作,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三)完善工作举措,形成长效机制。一是完善联动机制。健全涉外商事审判“府院企”联动机制,畅通法院与行政机关协同渠道。在信息互通、问题研究、矛盾化解等方面形成良性互动和共治合力,进一步深化“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建设,为当事人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通道。二是着力优化司法确认机制。进一步畅通司法确认渠道,充分发挥“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的独特优势,完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加大司法确认申请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形成快立快办、覆盖全面、紧密、运转顺畅的司法确认机制。三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建立政府支持下的常态化、可持续的多元解纷经费保障机制,将调解、仲裁、公证等多元解纷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

 

南京市司法局

2024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