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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法院立案周期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需求
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自2015年5月1日《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正式施行以来,南京法院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原则和要求,持之以恒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
一是畅通立案渠道。2023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323029件,同比增长10.02%;全市基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287457件,同比增长10.04%,全市法院总体立案数量不断攀升。
二是强化立案监督机制。对于有关不立案、不及时立案、不规范立案的投诉举报,市法院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确保投诉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导机制,通过开展专项督察、明查暗访、网上立案和诉前调解案件系统抽查、视频检查等方式,对有问题的法院重点督促;定期编发全市法院《每周立案工作情况简报》,密切关注全市法院立案情况变化,并适时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三是统一立案审查标准。针对全市法院立案标准不统一,特别是民间借贷案件立案尺度不统一,造成立案审查要求不一、立案审查期限较长的问题,市法院认真开展调研,制定民间借贷案件审查立案标准,指导全市法院规范执行上述标准,不得随意加码,拖延立案周期。
四是妥当处理非诉解纷与落实立案登记制的关系。全市法院在立案时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但秉持调解自愿原则,诉前调解不成或当事人坚持起诉、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依法及时立案,坚决杜绝“以调代立”,严禁将诉前调解作为人为阻滞收案的“蓄水池”。近日,针对个别法院未及时立案受理、诉前调解未能及时转立案的情况,市法院已采取通报批评方式,督促相关法院落实责任。
(二)优化服务体系,切实改进诉讼服务工作作风
全市法院严格落实诉讼服务中心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待的有关工作规范,坚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使用礼貌称谓和礼貌用语,不得有生、冷、硬、横、推等行为;强化立案窗口的日常检查和规范管理,让来诉来访群众感受到“人受尊重、办事方便”;加强立案窗口对当事人的法律释明和说服引导工作,从服务细节入手,完善服务职能,拓展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触角;不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类线上诉讼服务操作程序,提高答复群众的准确性和效率,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诉讼服务的便捷、高效。
(三)畅通立案渠道,切实提高立案诉服信息平台应用水平
全市法院不断优化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江苏微解纷等线上诉讼服务平台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和诉讼服务便利化、智能化水平。
2023年,二审网上立案系统上线,优化卷宗移送流程,缩短二审立案周期,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全市法院对当事人当日提交的网上立案申请,7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特殊原因无法在线处理的,通知当事人、律师邮寄起诉材料进一步审查。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近年来,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激增,导致人案矛盾加剧,纠纷得不到及时处理。个别法院在压力之下,将工作重点集中到诉前调解化解纠纷上,导致立案周期长。
(二)立案审查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法官在立案审查时,因不熟悉流程、工作拖延,未遵守7天审查期规定,存在超期审查、未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审查通过后未及时转立案等情况。
(三)诉前调解流程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法院对诉前调解收结案流程、转立案流程管理不规范,导致部分诉前调解案件未能及时结案,或结案后未能及时转立案,从而延长了从递交材料到正式立案的周期。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一是强化立案条线问题整治。市法院近期将通过召开条线会议、举办专题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指导基层法院畅通立案入口,规范立案流程。对前期发现的超期审查和审查后未及时立案的问题,逐一销号整改。对当事人投诉多、立案数量波动异常、立案偏离度大的基层法院进行预警通报。
二是加大立案信息网络流程管控力度。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大力推进数字法院建设,计划年底实现全国法院“一张网”办案办公,促进审判工作和诉讼服务提质增效。待网络系统建成之后,全市法院将充分运用“一张网”做好立案流程管理和监督,提升立案效率,缩短立案审查周期。
三是完善评价投诉机制。畅通不立案投诉机制,在立案窗口发放满意度评价表、网上推送满意度测评,在诉讼服务大厅配备立案监督信箱,强化12368热线不立案投诉举报功能,安排专人负责投诉处理。对当事人有关信访投诉,第一时间依法处理,做到分类监督、一事一查,发现线索及时移送作风、监察部门。
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坚持严字当头,对有案不立、迟延立案问题做到零容忍,决不允许在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律师和代表委员监督,对发现有案不立、迟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干扰立案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衷心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真诚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帮助和监督法院工作。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