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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96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政府层面建立并完善小区业主议事决策系统的建议)
薛亮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层面建立并完善小区业主议事决策系统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开发建设的“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对业主决策子系统进行了设计和部署,在我局“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页面设置了登录端口,能够为全市业主开展议事决策提供信息化工具。所在小区如有线上议事决策事项,即可进行线上议事决策投票。计划采取线上决策方式的,组织方应在发布《召开业主大会公告》的3个工作日前,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交表决议题、投票时间等书面资料,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联系函并持相关文件开通使用。申请使用的小区,组织方应准备完整的业主清册与物业清册,负责发动小区业主在我局“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上开展实名验证注册,实名认证业主占小区业主总人数60%以上才具备申请使用条件。线上议事决策期限在5日到30日之间,线上、线下决策应按先后次序开展,避免出现重复投票。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业主议事决策的制度体系建设,在《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正中,拟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修正中增加议事决策系统相关条文,并在条例修正后,草拟配套文件《议事决策系统使用规则》;二是与规划和自然资源、数据等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数据底座,优化使用效率、提升使用体验。三是鼓励区、街道、业主优先使用线上议事决策系统。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继续为南京物业管理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