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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清山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南京营商环境指数评价体系并定期官方发布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强调了营商环境对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性,提出了设立营商环境指数评价体系的建议,为我们提供了非常宝贵的思路启示和方法借鉴。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工商联、市数据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5个协办单位对建议内容进行了学习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聚焦经营主体诉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整体推进,打造“经营主体向往、人民群众满意”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之优凝聚起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连续两年获评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10项创新实践入选国家发改委《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数量居全国前列。2021年“一件事一次办”等三项创新举措获国务院办公厅推广。2022年创新建设“质量小站”惠及中小微企业的做法,被国务院办公厅作为典型经验表扬通报。2023年,在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中排名全国第三,入选全国工商联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前十省会及副省级城市”和“前十最佳口碑省会及副省级城市”。
一、聚焦提质增效,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我们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先手棋,高点定位谋划、整体压茬推进,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健全组织领导。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市领导协调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切实加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注重顶层设计,强化改革创新。在连续五个营商环境政策基础上,今年我们聚焦世行评价体系十大领域,印发实施《南京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高水平开放,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三是坚持以评促优,完善考评体系。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和机关作风建设满意度评议,持续完善考评细则,注重导向性,鼓励创先争优、争先进位。做好五拼五比晒五榜竞赛活动,营造板块间比学赶超氛围。配合省发改委开展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包括完成各项指标评价及政务服务满意度、民营企业满意度和行业协会商会满意度三项满意度评价。
二、提升监管质效,维护市场公平有序
我们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开展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清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和通报工作,全力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扎实推进柔性执法。制定2024年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全市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1114项。升级柔性执法“四张清单”,推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由“严罚式”向“容错式”转变,今年已办理免罚轻罚案件347件,减免金额近2000万元,减轻经营主体负担效果明显。二是创新推出公共信用报告。在全省率先推行以企业专用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实现相关信息“一个平台共享”、企业申请“一站式完成”、有无违法情况“一纸证明”,目前已为企业出具专用信用报告超1900份,为企业上市、融资和商务经营等提供便利。三是数据赋能市场监管。上线运行全国首个公平竞争审查监测评估系统,并实现从1.0版向3.0版的升级优化,运用大语言模型技术审查,对政府网站公开的政策文件实行建库管理和监测评估,综合准确率提高到91%。优化完善“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平台已汇聚国家、省市区惠企政策5400余条,归集各类奖补事项近1600项,向企业精准推送涉企资讯4000余万次,做到政策匹配一键“全时”推送。
三、坚持开放引领,引聚全球高端人才
我们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出台人才强市25条及相关实施细则,完善我市人才政策体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一是制定人才引聚政策。坚持以国家级人才集聚平台建设为总牵引,以更高视野、更大格局,持续优化全域人才资源布局。制定实施《以加快打造高水平人才集聚平台为总牵引 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人才强市25条”),区分不同领域人才需求特点,实施五大行动,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持续引进培育全球高端人才。二是运营国际人才街区。紧盯海外人才回国(来华)初期需求,布局建设四个国际化首站承接空间“海智湾”国际人才街区,面向全球高层次产业人才和世界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硕士以上青年留学人才,先行提供3个月“拎包入住”免租人才公寓,实行研习计划,每月发放3000元研习补贴,为入湾人才“一对一”开展政策辅导,根据人才所学所知所长,提供职业规划和个性化落地发展建议,为人才落地、生活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截至目前,共有11457人申请,4317人正式入驻,超过90%的人才出湾后选择留在南京创新创业。三是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创新开展国(境)外职业资格比照认定工作,制定发布《南京市国(境)外职业资格比照认定目录》。优化升级紫金山英才卡,集中打造健康医疗、家政服务、机场高铁贵宾通道、城市通勤、科普游等“优享八条”,组建服务专员队伍。制定专项支持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年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部分的地方经济贡献,分档给予奖励。
四、注重企业评判,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我们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畅通政企沟通渠道、高效办理企业诉求,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参与度,聚力提振企业在南京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干劲。一是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机制。先后三次聘请来自各行业、各种所有制企业及行业协会、商会主要负责人、中央及省市媒体担任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对我市营商环境工作针对性“找茬”。二是升级打造“亲清·一企来”热线品牌。联动全市44家单位295名政策专员,依托政务热线为企业提供一体化在线集成服务,把咨询解决在线上、把矛盾化解在前端,受理涉企诉求12.78万件,综合满意率99.70%。深入落实“先解决问题再说”等机制要求,搭建“智能化”热线数据分析平台,持续推动热线办理质效提升。三是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2023年围绕民营经济、外资企业、平台经济等主题,开展“服务企业·面对面”活动9场,调研、座谈企业近百家,通过面对面交流、现场办公、部门精准对接,全力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四是开展“服务民企365”行动。开辟热线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专栏3条反映民营企业诉求便捷通道,构建权益维护、金融纾困、共享互助、亲商对话、投资促进、智库研究等6大服务平台,推行首问负责、快速办理、联动协同、跟踪反馈、分析评估等5项工作机制。建立“异地商会+异地银行”金融服务新机制,鼓励异地银行积极融入异地商会组织架构中,深化“会长+行长”嵌入式合作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营商环境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1﹞59号)要求,地市级以下政府不再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地方各级政府不得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社会第三方机构设立的评价奖项,不得参加社会第三方机构组织的评价结果发布会、评奖论坛等活动。南京市无法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但我们已经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机关作风建设满意度评议和五拼五比晒五榜竞赛活动中,推动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形成共促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落实。同时积极对接省发改委,掌握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动态,配合完成民营企业满意度调查。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对照建议内容进一步对标找差、补齐短板,将相关优化措施纳入新的营商环境政策,融入正在开展的相关工作中,聚力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07月29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