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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军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依法治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依法治企责任
一是高位谋划推动,切实发挥法治统筹职能。立足依法治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职能,将加强企业法治建设相关内容纳入《法治南京建设规划(2021-2025)》《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南京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统筹推进。二是制定述法清单,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全市各级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制定《南京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第一责任人职责向子企业延伸,将依法治企与企业党建、生产经营等工作同规划、同实施、同检查、同推进,将法治建设与集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部署、同推进。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建立责任落实长效机制。2023年,出台《南京市属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切实发挥全市国有企业党委的主体责任和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大监督”统筹责任。在每年的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对市属商业类、金融类、文化类企业等高质量发展进行综合考核,结合“五拼五比晒五榜”竞赛活动,助力市属企业稳步推进各项目标任务。
二、聚焦法治保障,不断提升企业法治支撑
一是严格法治审查,构建公平竞争环境。推动建立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针对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涉及企业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行政决策,在合法性审查前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在政府重大项目、政府合同法律论证中,对涉及企业市场竞争的事项严格审查,避免出现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同时,在政策制定中涉及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的,听取各方面意见。二是厘清权责边界,规范企业行权履职。推动各市属企业厘清治理权责主体边界,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建设和运行质量,完善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提升各层级企业运转效能。出台《南京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履职指引》,以规范外部董事履职行为为重点,就外部董事履职原则、履职责任、履职权利、履职重点提示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系统化指导和规范。三是配强法律顾问,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出台《关于加强市属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法务机构和人员,指导监管企业加强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管理,公开择优选聘法律顾问,加强对外聘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全面提高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有效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三、优化执法环境,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开展合规指导,强化事前积极预防。全面梳理企业高风险违法点,将深入推进企业行政合规指导融入日常履职全过程,通过案例指导、合规沙龙、合规风险提示等方式督促企业开展合规自查,全面构建起行政合规指导机制共建格局。目前市区两级共计制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3757条,市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列入省涉企行政合规的试点单位。二是提升执法精度,强化事中审慎监管。完善“一业一查”的行业综合抽查模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不进门也查事”,市场监管领域累计压减重复检查1145项次。落实免罚轻罚、在行政执法中推广非强制性手段以及包容审慎监管的要求,市级相关部门共制定439项市设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基准,市级涉企不予实施强制措施事项20项,免罚轻罚清单涉及处罚事项共计682项。三是加强后续跟踪,强化事后巩固提升。推动实施行政处罚决定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主动告知企业修复要求和路径。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推动建立“三书同达”机制,增加了《行政合规建议书》。市信用办开发的“信用南京”移动应用,实现企业信用修复“零跑腿”。2023年,共指导和帮助2701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信息4677条。
四、深化法治宣传,切实增强企业法治观念
一是发挥机制优势,落实普法责任。每年印发全市法治宣传工作要点、部门普法清单,明确负责管理和服务企业的政府部门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同时,将企业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情况纳入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标准,强化年度普法联动重点事项跟踪督促和结果评价。2023年,累计为110余家省市国企、重点企业、独角兽企业提供优质、定制化的仲裁法律服务,举办涉外、国际工程、金融、房地产等系列沙龙活动、培训讲座50余场。二是聚焦企业需求,开展专项普法。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动开展“金陵法治惠民大讲堂”企业普法专场宣讲,组织律师、公证员、行政执法人员等,紧扣企业法治需求,重点宣传金融借贷、民间借贷、担保、合同履行、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知识,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合规经营、依法治企。三是拓宽宣传渠道,深入学习交流。持续举办“宁商法治学堂”,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围绕“商会商事调解”、“企业合规建设”、《民法典》合同篇、“以案说知产”、税法等内容面向企业开展法治宣传。举办全市联系协调机制专题培训班,组织有关负责人、部分法律顾问和所属商会会长100余人,通过课堂教学、企业参观学习考察、现场教学等形式,学习交流依法治企先进经验。同时,组织企业法务人员参加法治讲堂与合规管理培训,学习借鉴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合规管理经验做法。
五、提升法治服务,多措并举助企纾困解难
一是打造“一站式”服务阵地。在高新园区周边建成20家质量小站,就近就便服务企业,通过设置“8+1”专业板块,现场办理12项技术服务并答复25类咨询,目前已实现全市15个高新园区全覆盖,辐射服务中小微企业2万余家。设立全省首家市级企业破产公共服务中心,整合行政、司法、市场和管理人四端力量,实现破产公共事务各类事项一网通办。二是提供“全方位”法治服务。深入推进“万所联万会”机制建设,目前全市已有247家律所与322家商会通过聘请法律顾问、组织洽谈会、提供公益服务等形式开展对接交流。举办“助企纾困 法治护航”公益法律服务主题活动,建立“南京市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之家”,发布法律服务十项举措,推动律师事务所与商会签署法律服务对接合作协议。建立全国首个“企业商业秘密在线公证保护平台”,目前已有1384家企业注册使用,构建涉密项目7716项。深入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共走访企业1300余家,排查法律风险7200多条,解决问题1200余个,建立长效机制50多项。三是实现“多元化”纠纷化解。着力培育企业、商会商事、新业态等新型调解组织,打造菜鸟网络空港园区调委会、江北新区商圈人民调解委员会、雨花台区设备租赁行业人民调解工作站、浦口区“惠企浦畅” 调解工作室等一批各具特色的调解品牌,成立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蓝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宁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参与跨境民商事调解。目前,全市共有企业调解组织106个,商会调解组织41个,新业态调解组织12个。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密切关注国家、省在依法治企方面的最新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在依法治企责任落实、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执法环境、深化法治宣传、提升法治服务方面纵深发力,为持续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南京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是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推动民营企业公平享受财税、科技等优惠政策,增强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规范投诉举报处理等工作程序。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最大化压缩重复检查频次。广泛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现差异化监管。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线上线下同质办理。扩大涉企经营“一件事”改革覆盖面,完善“宁企通”惠企服务,打响“宁满意”政务服务品牌。推动电子证照跨省调用,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二是深入推进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总结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试点经验,建立相对规范的适用规则、运用模式和指导方式。优化完善涉企合规指导清单、免罚轻罚清单,提升行政执法温度和精度。加快推进合规平台建设,企业合规中心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公布律师、公证、鉴定、调解等信息情况,为正常经营的企业集成提供政策宣传、合规咨询、合规辅导、诉求响应等服务,对存在违法风险的企业提供整改预防指导、合规评估等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合规机制、制度。
三是不断创新助企法律服务模式。针对不同行业特点,提供定制化的法律服务方案,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解决法律问题。探索大型企业“驻点式”、中小型企业“点单式”、小微型企业“共享式”的法律顾问服务,建立法律服务资源库和“菜单式”服务清单,创新有偿法律服务和公益法律服务相结合的新机制,让不同规模的企业按需享受法律服务。
四是着力强化法治宣传进企业。结合行业、企业实际,在国家宪法日以及各类主题日、纪念日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挖掘企业资源,建设职工文化中心、法治学校、法治图书室、法治体验展示馆、法治文化长廊等场所设施。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培训,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学法用法需求调研,编制相关权利义务清单、法律风险提示和典型案例,继续推进企业劳动用工监督评估专项服务行动,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诚信守法、依法办事观念和能力。
南京市司法局
2024年07月30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