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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制度性建设 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构建数据要素标准体系
1.不断健全政务数据标准。一是制定自然人、法人数据规范。《自然人主数据规范》和《法人主数据规范》分别于2021年和2022年印发,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明确了政务数据中自然人、法人的数据采集和共享标准,有效实现了全市人口库、法人库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共享化的建设和运维,为政务数据要素标准化归集和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我们计划近期出台《人口数据分类分级规范》,在安全分级的前提下,通过数据细化分类,有效促进政务数据的高效流通。二是制定城市空间数据规范。《城市北斗网格空间数据规范》于2023年印发,为空间数据(如水系、道路、房屋等)的汇集和应用提供统一标准,促进了空间数据的高效汇集和应用。三是制定数据安全管理规范。2021年印发了《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指南》,确立了政务数据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为政务数据的合法合规流通明确了安全规范。下一步,我们将推进《可信数据管理规范》的编制,在新形势下,保障政务数据的可信生成和安全流通。
2.完善数据交易流通标准规范。今年以来,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步搭建了南京数据交易平台,编制完成了一份“流程指引”和一份“合规清单”。一是“流程指引”,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交易流程操作指引》,从数据交易标的分类、登记、挂牌、磋商、合同签订及交付结算等6个环节,明确了数据交易程序。二是“合规清单”,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合规要素清单》,从交易主体合规、数据安全管理、数据来源合法、标的可交易性等4个方面,对数据交易供方及数据交易标的合规性进行明确要求。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数据交易与数据资产登记工作有机融合的需要,推进数据登记制度与交易制度的无缝衔接。
二、探索数据产权相关制度
1.国家层面相关制度。《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即“数据二十条”)明确了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确权授权制度,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下一步,国家数据局计划年内出台数据产权、数据流通、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企业数据开发利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等8项制度文件。
2.我市数据产权登记工作。一是强化制度流程规范。《南京市数据资产登记暂行办法》于4月17日印发,计划近期印发《实施细则》和《登记指南》等相关配套的操作规范。二是强化平台建设。数据资产登记线上平台已开发完成,正开展功能测试。下一步,计划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该平台运营主体,10月正式为企业提供数据资产登记服务。三是强化业务培训。计划三季度在全市开展数据资产登记培训和典型案例推广,鼓励企业开展数据资产登记,并探索登记凭证用于企业数据产品交易、融资、质押等场景。
3.我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一是出台授权实施细则。市政府《南京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于4月23日印发,计划近期印发《实施细则》等8项配套文件。二是搭建授权运营平台。现已完成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平台技术开发,正开展线上功能测试。下一步,计划近期授权相关单位,对外提供公共数据产品服务。三是强化数据资源招商。初步建立市区两级联动招商机制,目前正与相关区共同对接洽谈一批知名数商企业,共同探索不同领域数据场景打造和数据产品开发,同步争取在宁设立产业板块。
三、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实现
1.打造数据要素创新中心。依托中心撮合作用,集聚各行业各领域数商,将各类数据资源型企业的有效数据,规模化、批量化地把数据资源加工成数据产品。撮合平台(“宁数服”)已于6月上线试运行,南京大数据集团已完成线下运营团队的组建,目前已入驻首批数据要素企业和数商近百家。下一步,我们将建设并运行好数据要素创新中心,引导各行业数据资源型企业持续向数据要素型企业转型。
2.提升南京数据交易平台功能。今年2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线南京数据交易平台,全国首创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延伸提供数据要素流通服务。截至7月,南京数据交易平台已吸引近500家交易方入驻,上架近百款数据产品,发布15条需求信息,撮合20多笔交易,交易金额5300多万元。其中:水务行业首个、全国首批取得入表会计凭证的数据资产——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以北范围)企业用水行为分析数据上架后,仅用6天时间实现交易(用于评价企业经营状况辅助开展授信评估);全省首个低空经济数据产品(南京大翼航空公司提供)于6月20日上架。下一步,我们将探索南京数据交易平台和江苏省数据交易中心的协作模式,与省数据局共同争取将江苏省数据交易中心打造成为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
四、加强数据领域监管
1.推动建设数据资源法庭。参照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市数据局配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探索设立“数据资源法庭”,有效保护数据要素领域合法权益,促进数据市场健康发展。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上报“数据资源法庭”建设方案。
2.持续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开展政策宣贯。针对黄南等代表提出的要加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落实的建议,市委网信办对60多家相关重点企业进行了专题培训会,强化政策解读执行,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二是开展日常监管。今年以来,市委网信办对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内容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
五、推进数据协同治理
1.推进多领域数据开发利用。南京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目前已向48个市级部门、12个行政区共享相关数据集和数据接口,支撑“一网统管”“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房帮宁”涉房事务一体化服务平台、智慧水务等近600个应用场景。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一部门一系统”的要求,深入推进业务融合、系统整合和数据互通。
2.提升数据安全治理能力。市城市数字治理中心依托政务云建设可信数据空间,为公共数据对外开发利用提供“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安全开发环境。目前可信数据空间包含的可控数据交换平台、隐私计算平台、数据API管控平台等基础技术底座已经部署完成。下一步,我们将在实际应用中持续完善功能,并逐步向企业间数据流通拓展应用。
3.推动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一是完成首席数据官试点评估工作。已完成市公安局、市审计局等五家部门,以及江北新区等五个板块的首席数据官试点工作,通过现场评估,试点单位的首席数据官、数据专员人员队伍等组织机制已初步建立。二是全市范围内推广首席数据官制度。近期起草完成《南京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计划近期下发执行。通过机制化常态化的推广,实现各单位首席数据官协同管理本地区、本部门数据与业务工作,推动数据共享开放,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
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将聚力抓改革、推产业、促招商,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全力探索建设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结合国家数据局刘局长调研南京提出的有关要求,有力有效统筹利用好南京数据要素资源禀赋和各方力量,加快争取成为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二是承办好“数据要素×”江苏分赛区南京赛事。通过组织好国家数据局主办的全国性的创新应用比赛,积极争取我市更多的企业和项目入围国家级的示范应用案例,在全国层面进行复制推广。三是总结形成数据要素改革的南京模式。在做好国家“规定动作”的同时,重点是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注重体现南京特色,形成南京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经验。四是着力打造数据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持续将数据产业作为数字经济新赛道,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积极对接全国行业领先的数商企业名单,会同相关区加快数据产业重点项目的招商引资,促进全市数据产业快速发展。
南京市数据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