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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0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完善学生资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资助育人效能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11-14 10:34 来源:南京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许本洲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学生资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资助育人效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教育资助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一环,在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公平,推动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南京市全面落实国家、省学生资助政策,持续推动精准资助工作,试点资助育人长效机制,构建发展型资助育人实施方案,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完善工作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督导考评。南京市政府将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市对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市教育局将学生资助纳入教育发展综合奖补资金考核内容,并对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绩效评价。每年开展考核和评价,切实推动各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重视资助事业、落实资助责任。

二是加强资金监管。我市助学金发放的时间要求为春季学期531日前,秋季学期1130日前,通过银行卡发放。每年开展资助资金使用核查,对资助资金足额发放、分配使用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强化自查自纠、实地督查、专项审计等工作,确保资助流程规范、资金使用规范,坚决遏制挤占挪用等问题。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市区两级成立了资助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资助管理小组,配备专门负责人员。针对学校资助队伍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要求学校选配人员保持三年稳定。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资助人员思想认识和专业技能。

二、完善保障型资助体系

我市建立了覆盖所有学段、所有困难类型的教育资助体系,提高各学段助学金(生活补助)标准,设立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励志奖学金,将中职三年级纳入资助范围,逐步建立了减、助、奖、贷四位一体、普惠与扶困相结合、资助与育人相融合的教育资助模式。

我市资助标准分为教育费用减免和助学金(生活补助)两部分。对在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和农村办园点就读的幼儿,有保育教育费减免。在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费和住宿费。在普通高中阶段,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代办费、教材作业本费、社会实践费和住宿费。

我市助学金(生活补助)实行分档资助。在学前和小学阶段,市基本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初中和高中(中职)阶段,市基本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对建档立卡家庭子女、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三类困难学生提标50%。各学段助学金(生活补助)标准均达到省标1.5倍。

三、提高精准资助水平

市教育局不断完善市级资助管理系统,实现学校申报、部门审核、数据统计、档案管理等全流程信息化。2017年以来,市教育局与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将农村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子女信息在市资助管理平台上推送至学校,为学校开展精准认定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免去困难家庭提供证明材料,简化了申请流程。2023年,进一步优化升级市级资助管理系统,分别将学前、义务教育阶段毕业的困难学生推送给学生新入学的学校,实现资助信息跨学段共享,为新学段新生的资助认定提供重要数据支持。经过多年努力,我们已经建立起较为规范的精准认定流程与分层分类的精准资助体系,与多部门建立起各类救助政策衔接和信息共享机制。

我市困难学生认定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按学年申请资助,春季学期可以补充认定。学校可根据学校收费标准、当地居民消费水平以及校园消费水平、家庭资产负债和收入支出情况开展困难学生认定。我市在全市范围推广使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实行特殊困难类型学生免申即享一律取消提供证明材料和名单公示等环节。

四、推进发展型资助育人

坚持立德树人,不断推进育人实践。2022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精准资助长效机制改革试点和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围绕物质帮扶、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等方面,全方位、制度化探索资助育人途径,以生为本构建资助+育人模式。

一是发挥奖学金激励作用。充分发挥励志奖学金、中职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引导作用,通过扬子晚报融媒体、少年志、学习强国等媒体平台,对中职国奖获奖学生事迹开展专题宣传报道,通过树立励志成才典型,充分发挥榜样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建立重点帮扶对象救助清单。坚持育人导向,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和精神激励的有效融合机制。为重点帮扶对象提供教育救助服务清单,将家庭教育指导、心理援助、品德行为矫治、学业辅导、特殊教育、入学和就业帮扶等发展型资助内容列入清单。

三是建立育人导师制度。根据重点帮扶对象所需要的发展型资助内容,配备具有相应专长的经验丰富教师作为导师。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建立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联席会议机制,探讨落实学生资助工作,实现数据闭环共享。坚持精准资助,全面推进发展型资助育人。将资助育人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方紧密合作、协同发力的资助育人机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教育局

2024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