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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红卫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规范发展设施农业。目前国家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乡村振兴工作,对设施农用地在积极保障的同时严格限定用途、规模和种类。2023年11月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明确,属于农用地内部的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道路和设施农用地。设施农用地按在生产中地位可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配套)设施用地。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对两种层次用地,也做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2022年市里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试行)》《南京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三产融合用地的政策作了规定。一直以来,带有经营性和工厂化特征的用地都被明确归入建设用地认定,且对设施农用地备案后的实际利用情况常态化开展较为严格的督查检查。针对建议中农村新业态用地需求,建议可以在村庄规划统筹安排包括设施农用地在内各类用地规模与布局,加强规划土地业务融合,提高规划的可实施性和政策属性,增强土地政策的前瞻性和规划匹配度。今后市级相关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结合实际适当细化政策等更为务实的举措,提升对基层的指导服务效能。
二是积极提供要素保障。在金融支农方面,市财政通过出资建立风险补偿金等方式,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支持。不断优化调整“金陵农园保”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提高农业经营主体最高贷款额度,逐步扩大合作银行范围至21家。持续实施农业融资担保费减半补助政策,在现行担保费率的基础上,市级财政补贴50%,担保费率从0.8%下降到0.4%。在电力供应方面,国家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对其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在税收优惠方面,运用大数据工具强化涉农经营主体需求分析,点对点推送税费优惠政策、系统操作指引、事项提示提醒等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公开载体平台面向全市推送发布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的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并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在学生研学方面,目前已有152家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通过南京农教融合工作,催生了研学夏令营、科普游、自然教育、环境教育等农教结合的精品路线和主题活动,下一步还将继续向全市中小学校宣传推介各类研学平台,鼓励学校带领中小学生走进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研学实践。
三是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充分发挥在宁高校院所、国家级园区等优势,持续发挥青年大学生“新农人”、双创人才等扶持政策作用,不断加大农业农村人才集聚力度。支持“一区一中心”引进高端人才团队。每年下达1000万市级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支持“一区一中心”建设农业科创项目。经组织申报、宣传推荐、信息核查等程序,继续开展青年大学生“新农人”学费补助工作。举办全市青年“新农人”创业就业培训班,推进提升青年大学生“新农人”农业政策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抓好农村“双创”人才引育孵化。通过全市农村创业创新大赛,运用资金奖励、低息信贷等方式,帮助有潜力的双创主体更好发展壮大。
四是推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近年来,除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外,市级财政每年都安排农业机械化专项预算,用于支持各类农业机械化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发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绿色环保农机装备示范应用,以及粮食烘干中心燃煤热风炉环保升级、农机报废更新、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等。下一步市级还将每年组织召开特色农机装备及技术现场观摩会,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推广培训新型特色农机装备与技术,继续加大设施蔬菜生产、果园生产、水产养殖机械化技术等宣传培训力度。
五是构建资源共享平台。举办了“万企联万村 共走振兴路”等招商推介活动,积极为乡村产业招商引资提供线索。通过公众号和微信群向工商联系统民营企业宣传推介农业项目,为近30家民营企业与项目联系人牵线搭桥。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市工商联将继续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行动,支持民营企业上山下乡推进现代化农业发展,继续做好联建项目的筛选、推荐,深入遴选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项目对接,找准与农民的利益“联结点”、服务乡村振兴的战略“契合点”,切实推动民营企业“上山下乡”。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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