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市人大代表建议

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77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大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宣传力度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11-14 10:34 来源:南京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刘雨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宣传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南京户籍人口超725万人,60岁以上人口超158.6万人,约占户籍总人口的21.9%,失能老人的照护保障需求急剧增长,成为近年来人大、政协关注的重要领域和重大问题。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市人代会全体代表票决,建立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202371日起,更名为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入选2021年度南京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20212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61日在我市秦淮区开展试点工作,71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

一、制度的主要内容

构建了长护险制度的“1+1+4”政策框架,即在市政府《意见》框架下,市医保、财政、民政、残联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实施细则》,同时配套失能等级评估管理、照护服务项目、照护服务机构管理、基金结算等四个辅助文件。

(一)科学设定参保筹资标准。一是统一参保人员。参加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即为长护险参保人员。二是建立责任共担的筹资渠道。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建立长护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基金通过个人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拨等途径按年度筹集。三是实施分年龄段缴费机制。60周岁(含)以上参保人员,筹资标准为130/·年(其中个人缴费40/·年、医保基金划拨90/·年),60周岁以下人员,筹资标准为90/·年(其中个人缴费20/·年、医保基金划拨70/·年),学生儿童、大学生个人暂时不缴费。四是实行困难人员资助参保。居民医保中享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的人员,其长护险个人缴费部分仍然由财政部门全额补助。目前,享受补助参保人员9.42万人。

(二)规范建立失能评估体系。一是评估流程规范化。设定申请自评、材料初审、现场评估、邻里走访、社会公示、复评估、评估结论7个评估环节,确保评估制度公平、程序规范、工作高效。二是评估标准客观化。在国家评估标准基础上,创新性增加肢体残疾程度指标,引入0-6岁儿童评估标准,通过组合法确定评估对象失能等级。截至目前,累计受理评估6.39万单,评估满意率达到97.8%三是评估过程数字化。建立长护险信息系统,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调查问卷录入信息系统,通过现场评估、后台计算的方式确保评估工作的客观公正。

(三)合理确定待遇支付标准。一是照护项目体现专业性。按照保基本、稳起步的要求,坚持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设定照护服务机构照护服务项目23项,居家照护服务项目22项,既有沐浴、指甲护理等基础照料,又有鼻饲、人工取便等专业照护基本满足了失能人员照护服务需求。二是服务供给体现个性化。失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居家照护服务时间上可以每天上门一次,每次1小时,可以隔天上门一次,每次两小时等,通过自主选择、协商约定的方式,支持服务供给灵活性。0-6岁失能儿童还可选择居家康复训练服务项目。三是待遇支付体现差异化。居家接受入户服务的,基金按50/小时标准与照护服务机构结算,每月服务时间30个小时,即1500/月;入住照护服务机构的,基金按70/天标准与照护服务机构结算,即2100/月。四是保障待遇体现倾斜性。整合全市各相关部门养老服务项目,对80周岁及以上、政府养老扶助对象、居家重度残疾三类人员,居家照护时间每月服务时间分别为31小时、54小时和40小时,政策向重点人员倾斜。

(四)打造高效优质的经办服务。一是拓展经办服务格局。通过公开招投标,遴选10家商保公司具体承办长护险经办业务,设立41个服务窗口,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实现经办服务一体化,区域全覆盖。二是建立专业服务队伍。承办机构配备的经办人员中30%以上具有康复、护理等医学背景;对承办、评估、照护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各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实现以专业能力促进服务质效,以优质服务要求牵引专业能力提升。三是开发专用信息系统。开发完善全市统一的长护险信息系统和应用移动终端,实现服务网厅一体化,待遇申请网上办掌上办,成为服务人员的打卡器任务表 参保群众足不出户即线上可办理业务。

二、制度运行成效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失能人员的生活质量,减轻失能家庭的照护焦虑,促进养老产业持续、规范发展,增强服务行业就业岗位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保障失能人员照护需求,减轻失能家庭负担。制度实施以来,全市累计享受服务52283人,正在享受人数29086人,覆盖各年龄段的重度失能人员,其中年龄最大有110岁,最小的只有2岁。基金累计支出超10亿元,人均享受待遇2万元。每天上门一小时,解决全家大问题理念深入人心,受到失能人员和社会的广泛好评,累计收到锦旗、感谢信2000余份;在《典范南京—2021“我为群众办实事群众口碑榜》活动中被群众评为人气奖第3名,并获典范奖。

(二)促进照护产业发展,扩大就业渠道。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吸引了社会资本投资照护服务产业,促进社会化照护服务机构发展,促进医养服务产业健康发展,评估和照护服务机构从154家增长到688家;就业渠道和岗位供给得到拓展,吸引了康复治疗师、护理从业人员、相关专业大学生等各类人员进入养老行业,评估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占比达到96%,照护服务人数从6189人增加到9053人,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员选择护理服务领域。

(三)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质量。推动部分一、二级医疗机构转型,21家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我市定点评估机构,32家护理院和康复医院纳入我市定点照护服务机构,促进了医养融合发展。随着制度的逐步深化,护理方式从粗放的生活护理向精细化的专业照护转变,起到促进服务能力提升、群众受益、行业发展的良性循环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南京市长期护理保险现处于起步阶段,各项政策均在逐步完善过程中,下一步,将按照国家、省、市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失能人员的照护服务需求。

(一)健全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扩大长护险待遇保障范围,适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度失能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修订完善我市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办法;探索开展长护险异地待遇享受,保障符合条件的异地居住人员及时享受长护险待遇。

(二)扩大照护服务机构量化分级范围。在开展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依托长护险协会开展量化分级管理,扩大覆盖范围。通过量化分级和结果运用,引导照护服务机构加强自我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为失能人员提供更为优质规范的护理服务。

(三)开展评估和照护服务技能培训。规范评估、照护人员行为,编制培训教材、开展技能培训、实行继续教育,推动持证上岗,切实保障失能人员的服务需求,多维度推动长护险制度高效、协同、健康发展。

(四)加大长护险政策宣传力度。采取传统主流媒体、线上新媒体和社会载体多渠道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围绕长护险参保缴费方式、待遇保障标准、服务申请流程等做好宣传工作。结合医保宣传八走进专题活动,对长护险政策及实施成效统一发布和宣传,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率覆盖面,及时传达最新惠民政策。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