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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75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预付卡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11-14 10:34 来源:南京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茅俊海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预付卡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商务局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单用途预付卡的监督和管理,努力将预付消费监管落到实处,营造让消费者放心安心的预付消费环境。

一、已经开展的工作

  • 预付卡备案管理方面

一是认真抓好备案工作。市商务局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20年第142号)规定,抓好商务部门负责的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三个行业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管理工作,及时解答企业备案业务咨询;定期确认企业季度、年度业务报送材料,做好备案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目前全市纳入商务部系统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共79家。其中品牌发卡3家,集团发卡7家,规模发卡50家,区级备案发卡企业19家。“宁满意”平台登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共102家。

二是定期开展动态核查。市商务局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检查工作,摸清发卡企业经营状态、发卡底数、资金底数,消除风险隐患。市教育局对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预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要求机构规范经营,落实资金监管要求,加强预收费管理,确保规范。

(二)事中事后监管方面

一是严格规范预收资金监管。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特别是加大对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开立和使用的监管。目前,我市共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35家,纳入全国平台比例为 100%,实施全流程监管比例 100%。经过排查,未发现收退费矛盾和关门跑路欠费问题线索;未兑付金额量小,整体可控,且将于近期内完成消课。

二是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市商务局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从执法人员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按比例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主体,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执法人员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执法部门。

三是研判相关行业风险。市公安局通过对2022年以来全市11066起预付式消费领域相关警情进行全量汇聚和筛查,发现可能指向美容美发警情3501起;指向游泳健身警情1947起;指向教培机构警情1061起;指向文化娱乐场所、住宿餐饮业、汽车美容警情500起。经逐一甄别,将上述警情纳入关注库,进一步开展穿透研判。今年以来,警情研判发现中公教育、樱花国际日语培训、江苏名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三家机构涉警较多、风险较大,目前已经部署属地分局开展核查工作。

(三)违法违规案件处理方面

一是及时做好预付卡舆情处置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涉事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工作会议,及时了解相关企业在预付卡发行、兑付,以及涉事区对预付卡舆情的处置情况,督促有关区市场局完成相关企业的经营异常预警。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2日对“灰姑娘舞蹈培训机构”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13日对“美吉姆早教机构”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9月27日对“玛利亚蒙特梭利早教机构”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二是严厉打击查处违法行为。预付式消费经营主体跑路和不按合同履约等行为频发,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同时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公安局对涉及预付式消费领域的刑事犯罪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2024年立案相关刑事案件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3人,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二、下一步计划

(一)强化监管力度和手段方面

一是加强工作协同。市商务局正牵头推动我市预付卡消费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台工作,将进一步明确分工,商务、文旅、体育、教育、人社、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单用途预付卡发行和服务等业务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职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人民银行、税务部门、银保监部门依据本部门职能分别履行相关管理职责。

通过跨地区、跨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单用途预付卡监管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政策落地生效,对发现涉及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移交金融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二是加强管理平台建设。在市大数据集团宁满意平台基础上,加强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平台通过信托模式,加强预收资金监管,消费者可在平台上查询商户备案情况及履约情况。经营者在平台备案后,获取备案标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单用途预付卡备案信息确认及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大力引导市场主体及消费者通过平台进行消费活动,以平台监管保障消费者和商家资金安全。

三是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经营者规范发卡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防范相关风险发生。组织开展风险排查,摸清风险底数,力争把风险控制于源头、化解在早期。坚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发行单用途预付卡企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

一是进一步推动信用监管。在相关重点领域探索实行“白名单制度”管理,对资金存管规范、信誉度高的经营者纳入“白名单”,公示并实施动态管理。将恶意拖欠消费者预付款、“关门跑路”的经营者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加强失信惩戒,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强力警示预付风险。高强度、高频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发卡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和使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警示消费者防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潜在的风险和纠纷。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在发生消费纠纷后,通过法律途径挽回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带来的损失。

三是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继续依法依职责查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相关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会同人民银行、金融部门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欺诈、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南京市商务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