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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3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快南湖港华燃气储气罐搬迁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11-14 10:34 来源: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胡苏迪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南湖港华燃气储气罐搬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建议所称储气罐,是指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南湖气柜以下简称南湖气柜),位于建邺区长虹路191号,占地面积45773.1平方米,设计储气规模10万立方米,1987开工建设,1988年建成投用。气柜原为人工煤气储气柜,在南湖片区完成天然气转换后,转为储存天然气投用至今已安全运行36年。南湖气柜作为既有燃气设施早已存在,承担着南湖片区天然气日调峰、平衡管网压力、应急保供等重要功能,目前确需保留使用。

为全面掌握燃气场站运行状态,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定期委托专业机构对南湖气柜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根据20242该公司委托江苏中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相关工作并出具的南湖气柜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南湖气柜设施设备、安全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其中,对于周边环境与总体布局分析评价,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要求,容积为10万立方的湿式可燃气体储罐与多层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米、与高层不应小于45。经实地测量,南湖气柜本体外壁的北侧是站内变配电室、办公用房等,距南侧云锦美地(聚锦苑、碧云居)高层民用住宅48.2,距西侧南湖第一小学、南湖消防中队等160米以上,距东侧长虹大市场75米、云锦美地(合锦苑)高层民用住宅85米,防火间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加之天然气密度比空气小,在室外自然通风良好状态下不易聚集因此气柜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不高,国内极少有气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报道

二、办理意见

针对您的建议,市建委组织市城建集团、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专题研究形成办理意见如下:

南湖气柜虽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随着城市的发展,邻避效应明显,周边居民信访投诉不断。目前南京滨江液化天然气LNG储配站等新的储气设施建成投用,市有关部门、属地各区、燃气设施产权单位正在研究滨江储配站出站高压管道建设和南湖片区中低压燃气管道改、扩、连、升方案,待燃气管网更新到位后,在满足应急调峰储气和民生用气保障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关停搬迁南湖气柜。在南湖气柜继续使用期间,市有关部门和建邺区将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范开展燃气设施管理维护和巡查巡检工作,确保气柜安全稳定运行。

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诚挚地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城建事业,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