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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21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净资产考核标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22 00:00 来源:南京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金梅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净资产考核标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南京市民政局聚焦满足老年人家门口的养老服务需求,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资金扶持、规范管理、质量提升等方式,持续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各类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不断增多,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民非单位”)增长较快。民非单位参加年检,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确保合法规范运行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和基本手段,对于积极引导促进民非单位加快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提升公信力、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

    一、年检相关规定

    民非单位年检是依法依规开展的一项制度性工作:

     1、年检结论。《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27号)第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分为‘年检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三种”。目前,尚无“连续两年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将被定为‘年检不合格’”的规定。

    2、关于净资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轻微的,确定为‘年检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确定为‘年检不合格’:……(十)现有净资产低于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的;……”。现有净资产情况是年度检查的项目。

    二、主要做法

    针对民非单位年检程序要求多等问题:近年来,我局多措并举提升工作效率,实现年检工作“快捷、便民、高效”。一是规范标准。量身制定了《南京市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指南》,列出各类重点检查行为,细化审查标准要求。二是精简材料。为减轻民非单位填报和费用负担,取消了年检审计报告提交。三是创新服务。每年组织开展年检培训,创新使用虚拟数字人技术提供年检场景播报服务。建立线上答疑QQ群,安排专人并建立志愿者库,选取有办理经验的专业人员对年检中遇到的疑难杂症提供一对一线上辅导。四是提升效能。多次向省民政厅提出系统改造建议,完善社会组织系统年检模块,优化线上办理功能,实现年度检查申报材料电子化、审核流程网络化、年检档案数字化的“无纸化”。

    关于净资产低于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行业最低标准,是年度检查中比较复杂的情形之一,我局视具体情况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方拟定结论。一是充分听取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意见。业务主管单位具有掌握本行业和业务领域的法规、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和特定的行业规范标准等不可替代的权威性,发挥业务主管单位熟悉业务工作的管理优势进行前期审查,力求更加准确合理。二是充分听取相关综合管理部门意见。对于财务报告中的净资产的审核标准,向省民政厅、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请教后专题研究判定。三是充分听取审计专业机构意见。与注册会计师协会紧密联系、多方咨询,确保对财务方面的检查更加专业客观。四是充分听取民非单位意见。对年检中发现的所有问题情形都事先告知民非单位,给以自我申辩说明,当事民非单位无异议后方公示公告。目前,对于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净资产每年递增无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的前提下,一般会尊重卫生健康、养老等业务单位初审意见。

    针对民非企业总体投入大,运营成本高,投入回收往往需要五年或者更长时间问题,一方面需要民非单位精心谋划、量力而行、广聚资源;另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门加大政策扶持、设施和资金投入,落实好、落到位好政策、好举措:一是财政支持。我局持续强化养老服务要素支撑,不断加强对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市级财政连续4年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投入。疫情期间,财政吃紧的情况下,市级财政投入依然增加,极大地保障了养老服务机构健康运营和可持续发展。二是用房保障。南京在全国率先提出社区40%以上用房无偿用于养老服务,对于新建小区,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全市每年新增规划养老设施约60万平方米。三是人才建设。联合市财政局推出政策,对养老护理岗位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35万元入职补贴,满一定年限的,每月给予100800岗位补贴。全市建成省级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4所,市区联动每年提供免费培训超过6000人次。通过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全市养老服务机构,降低用人资金投入压力和用人培训成本。

    三、优化服务举措

    您所提建议针对性很强,我们经过研究,拟在今后工作中,继续鼓励和支持包括民非单位在内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优化财政资金资源配置,加强用房保障政策落实,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在服务模式、技术应用等方面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将针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现状需求、年检管理开展相关调研,拟制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指引,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帮助社会组织提升运行效率和抵御风险能力,增加社会组织社会声誉,促进社会组织长久稳定发展。

    民非单位培育、发展、管理、规范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也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监管部门大力支持,更需要民非单位自身努力奋斗,与此同时,还需要社会各界凝聚共识、广泛参与。在此,对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民非单位的关心、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会不断努力,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

     

                                    

    南京市民政局

    2024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