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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慧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政策引导,关注新时期人口 “老龄化、少子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适时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并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省人大修订《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积极探索生育支持配套措施。
按照国省统一部署,南京修订《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政府令第340号),印发《贯彻落实<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积极推进优化生育各项措施顶格落地落实,高质量完成主要任务,主要如下:
1、完善生育休假和保险制度。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将女方产假延长60天、达到158天,同时明确男方护理假不少于15天,夫妻双方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以及5天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等政策。印发《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2〕89号),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给予50%的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80%的补贴,2022年实施政策以来,审核发放补贴696万元,惠及企业1459家次。按照158天支付生育津贴,2023年,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1.59亿元,提高职工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至3104元,补助标准为全省最高。
2、加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市政府持续多年将新增普惠托育机构纳入民生实事项目予以推进,每年安排2000万元0—3岁婴幼儿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发展多种模式的托育服务,2022年底,南京每千人口托位数已达4.6个,超过“十四五”目标,全国排名第一。不断健全“一老一小”体系,2019年以来,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6781万元,支持南京15个普惠养老和21个普惠托育项目建设。
3、加大对多子女家庭住房支持力度。一是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住房条件。2022年5月,率先支持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在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增购1套住房,并引导商业银行给予优惠贷款利率等支持。二是加大住房保障政策支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房保字﹝2023﹞7号),明确审核通过的轮候对象中,多子女家庭可优先选房。三是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2023年5月,将多子女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在普通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20%,即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人、120万元/户。四是分区对多子女家庭实施购房补助。如,溧水区对2023年9月10日至2024年6月30日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含一个未成年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助。
4、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已建成8个市级孕产妇和5个新生儿危重症救治中心。强化母婴设施建设,2023年,南京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共490家。做好做实妇幼健康筛查、健康管理等工作,构建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实施“为在校适龄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民生实事项目。2023年,南京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3.92/10万、1.35‰,远低于“十四五”控制线标准。
5、加快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明确“在保障3—6岁幼儿普惠性学位供给和保教条件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探索实施面向2—3岁幼儿的托育服务,合理规范收费标准,实施托幼一体化管理”。截至目前,南京已完成20所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认定普惠性民办园193所(含复认定180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2%。加快校际均衡发展,新建学校100%纳入集团化管理,超过70%的义务教育学校纳入紧密型集团化办学。全面推进课后服务,2023年,遴选591项公益优质社会项目参与“双减”课后服务,南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课后服务77.2万人,参与率97.7%。
6、推动人才留宁发展。聚焦国家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建设,南京推出“人才强市25条”“重点产业人才7策”两项人才政策,研究制定38项实施细则,并推出“南京i才政策礼包”,为人才留宁来宁发展提供全链条政策支持。如,对引进的顶尖人才,先行给予300万元安家补贴,项目落地转化省市给予最高7000万元支持;对企业核心技术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分档给予5万元、10万元专项奖励;在省人才事业编制“周转池”外,再拿出500个事业编,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予以长周期身份保障。增强青年人才安居保障,重点产业领域博士、硕士租房补贴上浮至2400元/月、960元/月。推出紫金山英才卡2.0版,提供健康医疗、城市通勤等“优享八条”和银行特色增值服务。打造“才遇金陵·四时长伴”人才活动品牌,为人才搭建人才常聚、服务常在的交流平台。
7、营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成立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委员会,打造12338妇女维权热线平台、宁姐凝心公益心理服务热线平台、设立宁姐维权服务站,为女性及时提供咨询帮助,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建设新型婚育文化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宣传栏、文化书屋等阵地和载体,广泛宣传生育友好政策。通过“南京女职工”“健康南京”“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生育配套支持措施等内容,让全社会了解、读懂生育政策,引导适龄青年正确认识人口的结构性变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激发正向生育意愿。积极创建生育友好先进单位,江宁区卫健委被国家命名表彰为“全国生育友好先进单位”。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及各区做好政策储备研究,主要突出以下四个方面工作考虑:
1、优化已有支持措施,扩大“惠及面”。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探索构建更加有力的“三育”政策体系。分类分步构建托幼一体化体系,加快完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布局,推进嵌入式社区托育中心建设,打通幼教和托育的政策堵点,鼓励和支持幼儿园利用空余学位、闲置空间开设托班,鼓励和支持产业园区和大单位利用自持物业开设托班。在个税扣除、教育补贴等方面对多孩家庭给予更多支持。探索以家庭为单位的夫妻共享产假天数制度,探索育儿假时间延至子女6周岁并加强宣传等。
2、择时出台补贴政策,提高“含金量”。对于育儿补贴政策,南京既有社会呼声,更有现实需要。可学习借鉴深圳、杭州等国内其他地区政策做法,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探索建立与生育水平、财力状况、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的育儿补贴制度。(以全市出生5.6万人为基础做测算,如按深圳既有生育一次性补助也有三岁以内每月育儿津贴的标准,我市当年所需经费约3.08亿,以后每年递增约1亿,到三年以后每年所需经费6亿左右;按照杭州的生育一次性补助标准,我市每年大约需要 1.5亿元。)
3、优化民营发展环境,增强“吸附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顶格落实国家、省系列支持民营企业政策,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好南京产业发展基金和各项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采用直接投资、补助、贴息、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再生产投入。进一步提升营商便利度。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进一步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
4、完善人才服务保障,提升“留人率”。根据各类人才的需求,健全优化管理机制、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做深做细服务保障,解决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面向在宁、来宁、留宁的新就业、创业大学生,推出紫金山青柠卡,帮助青年人才更好感知南京、体验南京,与院士服务卡、紫金山英才卡,形成“三位一体”全域人才服务体系。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