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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9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整合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资金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26 00:00 来源: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贡述林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整合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资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背景

    在国家政策层面,农药包装废弃物(简称“农药固废”)、肥料包装废弃物(简称“肥料固废”)、废旧农膜的回收处置,贯彻的政策文件、相关要求有所不同。

    (一)农药固废。2017年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下发,鼓励开展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回收。此后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先后下发《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苏农业〔2019〕1号)、《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农办农〔2019〕24号),推进实施。我市根启动在江宁、溧水等区的农药固废回收试点。2020年8月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下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标志着这项工作全面启动。2021年3月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加快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苏农业〔2021〕6号),全面启动农药废弃物回收,要求到2025年全省回收覆盖率达到100%。2021年7月,我市六部门联合下发《南京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地膜回收处理实施指导意见》,在我市全面启动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二)肥料固废。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指导意见》(农办农〔2020〕3号),要求到2022年,在全国100个县开展肥料固废回收试点。试点县5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回收率达80%以上(目标到2025年,试点县回收率达90%以上,农民群众回收意识大幅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模式和工作机制,以示范带动全国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指导意见》,自2020年起,全省在7个县(市、区)开展肥料固废回收试点(我市在浦口区展开试点)。2023年3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南京市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指导意见》(宁农生态〔2023〕1号),拟通过三年(2023-2025年)努力,实现涉农街道肥料固废回收体系全覆盖。

    (三)废旧农膜。2015年1月农业部印发《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首次提出禁止使用超薄地膜。2017年5月印发《农膜回收行动方案》,要求加强地膜污染治理,提高废旧地膜资源化利用水平。2018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60号),我市全面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2019年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9〕7号)。2020年7月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提出更高要求。2020年10月,市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南京市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再利用价值不高的废旧地膜可进入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管理部门。农药固废,由各级种植业管理(农药管理)条口牵头负责;肥料固废,由各级生态环境条口牵头负责;废旧农膜,由省、市两级事业单位农技推广站牵头负责,区级视情而定。

    (二)回收内容农药固废,主要回收因农业生产使用农药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瓶、罐、桶、袋等)。肥料固废,主要回收肥料使用后,被废弃的与肥料直接接触或含有肥料残余物的包装物(瓶、罐、桶、袋等),包括:化学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水溶肥料、土壤调理剂等肥料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主要回收作为农业耕作的辅助材料的作用完成后,采取包装、物流、储存、加工等环节的方法收回旧农膜。

    (三)资金安排。从2021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药固废废旧农膜回收处置,资金一并下达。其中农药固废每年1000多万元,废旧农膜每年500万元。肥料固废,在浦口区试点的基础上,各区刚刚启动,2023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切块下达各区用于补助开展肥料固废回收处理的体系建设。

    (四)体系建设农药固废,全市目前共建成区级收贮中心8个、基层回收点317个。各区收贮中心一般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担回收任务的第三方企业;基层回收点主要设在规模较大农药经营门店。肥料固废,我市当前主要在浦口区开展试点,浦口区建立了15个回收点,采用“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资经销店组成回收点、农资经营单位按价回收、第三方进行集中回收和处置、收集处置项目资金予以补贴”的方式实施肥料固废回收处理。废旧农膜,按照设施农业的生产布局,遵循省里“五有”标准,全市建立89家回收站,形成了一个覆盖市、区、街(镇)三级的废旧农膜回收体系。

    (五)回收处置农药固废,去年全市共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488吨,集中回收后的农药固废,暂按危险废物由第三方企业负责,送到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肥料固废,去年浦口区共回收各类肥料包装废弃物13.3吨,集中回收后的肥料固废,全部交第三方服务组织送至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置。废旧农膜,去年全市共回收4300吨,基本通过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塑料回收加工企业回收再利用等途径,进行无害化处置。

    (六)当前进展农药固废,上半年主要是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稳步推进。各区开展前期宣传、制定工作方案等,通过微信、贴公告、挂横幅等方式,宣传重要性、公布回收价格,全市开展培训750人次,每个区都完成《实施方案》,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区级层面承担回收任务的第三方企业。截至6月底,全市设回收点295个,逐步回收35.2吨,下半年全面展开回收,年底前有望顺利完成全年回收任务。肥料固废,按照《南京市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指导意见》目标要求,督促指导各区积极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涉农街道肥料固废回收体系全覆盖,并向重点行政村(社区)延伸,确保浦口试点区回收率达90%,全市农户肥料固废回收意识明显提升,回收体系及处理能力明显提升。废旧农膜,今年上半年,主要开展了严防废旧农膜非法处置专项行动,针对新型地膜推广应用、废旧农膜回收处置、残膜监测工作等开展督导;举办农资打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在活动现场利用广场咨询、发放宣传单页等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废旧农膜污染的危害性和回收再利用的重大意义;重点在蔬菜、园艺上,开展新型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和加厚地膜示范技术指导等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三、下一步打算

    我们将把代表所提建议,借鉴和融入到今后的工作中,强化宣传力度、完善网点建设、加强部门协作、加强资金统筹,提高工作效率。

    (一)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属地管理,深入各街镇开展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宣传,提升集中回收处理意识。加强网格化管理,建立镇、村、组级巡查队伍,不定期开展田间地头巡查,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将处理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协同农业执法大队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切实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体系建设。根据当前农业废弃物回收设点的现状,在各个街镇和村庄,尽可能把农药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合并设点。督促各区在通过招标选择第三方实施企业时,尽可能由同一家企业一并承担“三废”回收任务。事实上,市政府六部门《指导意见》已要求将农药废弃物和废旧农膜统筹考虑,全市多数区也已尽可能这么做。对于肥料包装废弃物,由于回收起动较晚,下一步也将逐步融入和整合到“三废”回收网点中。

    (三)加强监督执法市政府六部门《指导意见》,已明确要求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地膜回收处理的执法力度,将其列入农业、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重要内容。对生产、经营、使用者未按规定履行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各职能部门按照国家《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予以处罚。下一步将积极协调各级政府、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减少农业废弃物污染,为现代化和美乡村建设营造良好的农业生产环境。

    (四)加强资金统筹。根据市财政局反馈的意见,近年来市财政持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在农业绿色发展大专项内安排资金支持农药包装废弃物、肥料包装废弃物以及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并作为指导性任务下达至各区,允许各区统筹整合资金打捆使用。针对代表建议中提出的三项工作整合为一个项目立项问题,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加强研究,探索以绩效目标引导资金整合,指导各区进一步整合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相关工作任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