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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东代表:
您《关于持续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支持。针对您的意见和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
1.推动部门联动。发挥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作用,在制定各年度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生活垃圾总量控制计划、争优除差三年行动计划、市对区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方案等文件时,细化明确二十多个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调,跟踪工作进展。每月组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局、商务局、卫健委、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和经营区域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编发情况通报。每年组织十多个相关部门对全市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总量控制计划等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市政府报告,推动各行业领域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工作。
2.开展监督执法。组织各区执法队伍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规,对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开展专项执法,对破坏环境卫生和相关设施设备、不按规范配置垃圾分类容器、垃圾混收混运等问题进行查处,对个人加强警示教育,对轻微和初犯问题,依法以志愿服务免于处罚。2023年全市办结各类垃圾分类案件18492件,总计处罚金额253万余元。今年1-5月办结垃圾分类案件6880件,处罚金额114万余元。
3.推进回收利用。制定《南京市可回收物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小区垃圾分类收集点公示回收目录和价格、回收站(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因地制宜设置流动回收点347个、智能回收箱点424个、自助交投袋点138个、物业代收点51个、多功能复合回收点304个。设置可回收物回收分拣中心、回收站80余个,基本形成“点、站、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开展可回收物服务点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推广经验做法。2023年回收低价值可回收物约89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约2.2倍。
二、下一步工作
1.加强行业监管。推动新修订的《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落地,会同房产部门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物业企业垃圾分类服务清单,研究制定物业企业劝阻住户垃圾投放违规行为的登记和报告制度,研究垃圾分类收集点移交办法,推动物业落实垃圾分类责任,提高履行责任的能力。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超、农贸市场、公园景区、交通场站、文化旅游场所等场所垃圾分类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分类”要求。联合社工委、共青团、教育部门共同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校园垃圾分类“春芽行动”等活动,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
2.夯实法治基础。结合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对《条例》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总结,提出修订意见,研究制定配套办法,提高日常执法效率。总结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针对性开展系统执法培训。在垃圾分类常态化专项执法基础上,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整治行动,适时开展专项执法网络直播行动,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更加注重发挥执法检查的宣传警示作用,以点带面查处垃圾分类违法行为,引导全社会各行业“查问题、补短板、促提升”。
3.加强产业配套和支持。2023年8月15日市规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六合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根据产业园规划,研究制定对于产业园区内各项设施建设运行的指导意见,跟进园区建设进度,加强下沉指导密度,做好产业政策服务,努力推动园区厨余垃圾(餐厨废弃物)处理厂、焚烧发电厂、飞灰填埋场、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大件垃圾分拣中心、报废汽车回收厂等项目按计划建设运行。
4.推动资源回收行业支持政策落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商务、财政部门研究制定我市再生资源行业税票开具、税收抵扣、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营造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的良好税收环境。进一步完善可回收物“点、站、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加强回收分拣设施支撑,鼓励引导回收企业因地制宜采取智能回收箱、流动回收、预约回收等更加便民、利民的回收模式,加大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宣传力度,促进垃圾分类产业体系不断完善。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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