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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健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
针对“六山一水三分田”地形地貌特点和人多地少的基本农情,我市持续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物质基础,坚持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两手抓”、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 “两手硬”、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和耕地质量“双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农田基础设施整体改善。“十四五”以来,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新建泵站107座,衬砌渠道及管道261公里、农桥38座、机耕路163公里。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农田沟渠路管、桥涵闸泵等设施配套水平得到明显改善,农业生产基础得到有力提升。
二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稳定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地平整、土肥沃、渠相通、路相连,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进一步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亩均粮食产能一般增加10%~20%。
三是农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型升级。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解决了我市耕地碎片化、耕地质量低、设施不配套等问题,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化、生产机械化、服务专业化,加速了农业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推广应用,加快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推动了农业生产经营和资源利用方式转变。
四是农村生产生态环境显著改善。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促进了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区农田景观和居民居住环境进一步美化。浦口区兰花塘项目片逐步形成了田块、路网、水网、科技、生态等要素协调一致、景观独具特色的“城市田园、水稻公园”。
五是多方共赢局面基本形成。按照“先流转后建设、先平整再配套”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通过建设逐步形成了承包户、经营户、村居和镇街等多方共赢的局面。不仅粮食产量得到增产增收,项目建设阶段和流转到种植大户种植,都能够提供就业岗位,通过平整废沟呆塘等还可新增耕地面积,带来交易将有力提升街镇经济收益。
二、探索建设路径和政策优化
经过多年努力,我市永久基本农田中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占比73.7%,但是剩余未建地块细碎化现象较为严重,且相对基础条件差、建设难度大,配套政策也不够细化。对此,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多轮研究,探索剩余地块的建设路径。同时,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规资局、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加强部门间协同沟通,争取上级政策指导、优化本级政策支持。
一是指导各区在政策支撑范围内做好统筹协调,排除障碍因素。区级在掌握辖区内新增耕地潜力和耕地恢复潜力的基础上,做好统筹协调,重点针对现状为园林草地、坑塘水面、禁止建设区域及细碎化的永久基本农田,制订地块调整、置换补划预案,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布局,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和集中连片。同时结合实际,全力清除农田范围内的违章建(构)筑物和呆塘废坑、土墩土岗、乱坟堆、杂树草滩等田间障碍,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奠定坚实工作基础。
二是探索“碎田变整田”推进举措,分类实施推进。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农田建设等,创新举措,探索引路,积极推进“小田并大田”“碎田并整田”试点工作,逐步解决零散化、碎片化问题。分类讨论单块面积低于10亩、10-50亩及50亩以上的地块建设措施。
三是多部门协同,积极推行先建后补。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对接省厅,争取具体工作指导,学习他市“先建后补”成功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区开展“先建后补”试点。市农业农村局注重加强部门间协同工作,市财政局针对永久基本农田中零散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问题,加强政策研究,根据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以及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任务,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各区提前谋划,按照“先流转再建设、先平整后配套”的模式,对剩余无法实现集中连片的零散田块,探索整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和“小田变大田”建设,争取承担省级试点任务和资金支持。市规资局针对项目建设涉及零星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严格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开展相关建设方案审查和申报,同时,按照部、省相关工作部署,在后续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过程中,优先将建成高标准农田区域中的非永久基本农田部分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以备零星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目前各区正在推进落实。市水务局主动做好农村水利项目向高标准农田聚集工作,科学编制灌溉规划,加快骨干灌排工程建设,持续推行示范灌区建设,着力打造建设品牌,全力提升农村水利工程管护水平,加快补齐骨干灌排短板、保障水源提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陈健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推进我市剩余未建设的永农地块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是争取加大财政投入,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零散高标准农田整治实际需求,优化市级支持政策。
二是持续做好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业务指导,紧密协同规资局为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零星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三是全力整合各类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既强化统一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大农村水利骨干工程建设,又注重农村水利工程信息化管理设施、节水计量设施的配备和改造,完善各种标识标牌等,提升农村水利工程配套水平。
四是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通过抓好招标监管、强化组织调度、提升工程质量监管水平、严格竣工验收、开展经验交流等方式保障项目建设有效推进。
五是加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后及时履行管护移交手续,规范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上图入库,严格落实占用补建工作。抓住“三区三线”划定契机,及时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07月18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